股票吧 [ :票 ] 关注:5,987,939贴子:40,701,133

吧主不就是封号/删贴吗,那么娇娇最合适!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她或许不懂股票,这个吧里面有几个真正懂的?
她或许不懂股票,但是正好免了和一些骗子勾结的风险!
她或许不懂股票,可是至少她有能力管理组织好一个吧!
她或许不懂股票,可是封号删贴相信她能够比几个吧主做的更加令人信服!!
支持娇娇


1楼2007-05-15 09:16回复
    up


    2楼2007-05-15 09:17
    回复
      2025-11-12 20:21:1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不是一般的合适!!!


      3楼2007-05-15 09:18
      回复
        有道理,支持


        4楼2007-05-15 09:22
        回复
          可以先做个小吧主


          IP属地:北京5楼2007-05-15 09:23
          回复
            不称职的自己滚蛋,狙击手任由灭火员胡来,不闻不问,还在证券那边担任吧主,涉嫌太大,也自己滚蛋吧!


            6楼2007-05-15 09:25
            回复
              赞同!无缘无故删除了我好几个帖子,都没有违规啊!
              阻击手是应给挪屁股了,嫌疑太大!


              7楼2007-05-15 09:30
              回复
                真的难以想象,一个提拔灭火员的人再选一个会是怎么样一个人


                9楼2007-05-15 09:39
                回复
                  2025-11-12 20:15:1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他满16了没?小孩子家家知道什么是广告什么是托么


                  10楼2007-05-15 09:40
                  回复
                    是啊


                    11楼2007-05-15 09:40
                    回复
                      除非让姣姣当吧主


                      12楼2007-05-15 09:41
                      回复
                        举报 股票 吧,要求贴吧管理组任命一个股票吧的吧主! 
                        http://post.baidu.com/f?kz=201605996 
                         
                        灭火员这种人是狙击手提拔的,他的所作所为狙击手不闻不问,严重失职,如果让狙击手再提拔一个,可以想象会是怎么样一个人!所以请贴吧管理组任命一个股票吧的吧主,不要再回到老路上去!


                        13楼2007-05-15 09:51
                        回复
                          • 222.179.188.*
                          支持


                          15楼2007-05-15 09:57
                          回复
                            支持佼佼


                            17楼2007-05-15 10:25
                            回复
                              2025-11-12 20:09:1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支持佼佼


                              18楼2007-05-15 10: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