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发〔2012〕247号
中共发耳乡委 发耳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乡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1〕12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2〕221号)、《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求助保护和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办通字〔2012〕146号)、《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水委办字〔2012〕207号)文件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发耳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确保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不因冻饿疾病而出现意外情况,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乡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冬季来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增强物资储备,提高反应能力,积极开展“寒冬送暖”街头救助行动,对辖区内需要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要及时发现,妥善处置,严防出现因救助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流浪未成年人被冻死、饿死等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安全过冬,得到妥善安置。
为确保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发耳乡城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 彪 罗能辉
副组长:刘 亮 谢祥刚 周 鹏 范昭鹏 王永槐
李 颖 罗发林 黄 巍 谢笃秋 罗玉玺
陈永韩 范学庆 杨小林
成 员:姜毅冬 吕 鑫 杨宝庆 黄 赟 赵 庆
刘光荣 夏祥国 周训剑 张新建 张道伟
段志方 刘志良 夏体慧 向德红 邓国胜
高登健 张家富 夏祥洪 及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王永槐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措施,积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
(一)搞好摸底排查。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对本区域内的流浪未成年人情况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建立档案,全面、细致地掌握本区域内流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12月12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接回后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返乡安置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联合执法。由***牵头,联合城管中队、民政救助管理机构至少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对辖区街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活动。
(三)明确责任分工。
社会事务办:做好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及劝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及时接收***、城管中队护送来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配合***等部门做好拐卖、拐骗、胁迫、唆使利用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安置工作,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负责救助保护活动日常工作安排。
***:协助社会事务办做好街头救助工作,负责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强讨恶要、滋扰他人、诈骗、扰乱公共秩序和对拒不接受救助的,实施保护性救助;对拐卖、拐骗、胁迫、诱骗、组织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严厉打击;对解救的流浪未成年人,联系上级相关部门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数据库,然后送属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传染病人、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积极配合乡卫生院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