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学校不接受实习生招聘的规定,有自己的理由,但是我觉得有些不妥,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有对有错。
比如一个正规的社会名誉好的企业招聘实习生,很多学生是希望通过这个机会进去企业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在这个企业的。也有一些相对来说比较不诚信的企业,急切招聘毕业生签三方(国家对解决应届生就业问题的公司给予一定税收照顾)而后各种待遇不兑现,迫使学生交违约金辞职的(这是本人去年亲身经历,小公司名字可以私信说,在此不提)。
学生有选择去公司实习或是直接签约的权利。企业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招聘实习生,学校有义务让学生知情,学校觉得不妥可以向学生提供咨询业务,而不是直接对实习生招聘拒绝。更不能对能迅速解决学生三方的无良企业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