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播局不给下属自收自支员工交纳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事情,我们已经向主要领导反映过,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这些自收自支人员全是正式在编人员,并非临时人员,而且上岗时大部分向局里交纳了一万到三万的不知道是什么理由的款项,但是直到现在这些员工工资还是只有每月的三百多元,根本不符合国家规定,在这里我想问问各位网友,是不是只要有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就应该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交纳三险,履行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不履行应该如何解决?我们说的这些事情是确实存在的,并没有造谣生事,而且这些问题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可是有些管事的人就是不执行,反而推三阻四,拿着人民的利益不当回事,我们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了一些上级媒体,希望对此事有一个说法。我们不怕被曝光,因为我们是有事实依据的,我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护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我们也会在各大网站的论坛上发表我们的贴子,我们不想让我们的劳动成果就这样得不到回报,希望此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