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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子开户费不该交!国家是有规定的!你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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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子开户费不该交!国家有规定!
天然气暖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 山东省也于2001年301号文件重申。
光是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就先后于2006年12月15日针对福州市及2008年1月10日针对山西太谷县做了两次详尽报道,并对某些顶风而上的小区作了曝光. 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栏目也相继作了大量翔实、权威的报道。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无视老百姓的疾苦,仍然默许开发商违规收取开户费。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办事流程大家可以到各地的建设局或规划局办事大厅查看悬挂的办事指南,应该有清楚的表示)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二条或2008年1月10日“焦点访谈”),而开发商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偷梁换柱、推卸责任。《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做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
本来的交费流程应该是:开发商买地---->开发商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财政局并领取收费通知单----->规划局、土地局凭配套费交纳通知单准予规划、立项----->财政局拿出开发商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暖气、燃气公司铺设管道。但是现在的流程变成了:开发商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财政局以后,财政局并未将这笔费用交给暖气燃气公司,暖气燃气公司只好向开发商要钱,而开发商为了自己的房子有竞争力,只好甘愿“挨宰”,反过来向购房者收费。在中央电视台大量报道之后,特别是全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以后,全国许多小区都相继取消了开户费,然而至今尚有许多小区继续负隅顽抗、隐瞒欺诈试图掩耳盗铃蒙混过关。现在大家可以发现购房合同中都不再注明收取开户费了,这决不是开发商的疏忽,他们都有一整套成熟的策略,绝不会犯此低级错误,这是因为购房合同受国家监督,违法的东西是不敢写上去的。
各位购房朋友,法律早已十分清楚,难道面对铁一般的事实,面对中央电视台几十次的权威报道,面对全国诸多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例,您还要委曲求全地交开户费、当”冤大头”吗?一旦您交了这些钱,再想要回来就更困难了。


1楼2012-11-17 14:34回复
    不交他真不给你开通


    IP属地:山东2楼2012-11-1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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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3 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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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交了


      IP属地:山东3楼2012-11-1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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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生活帮打电话……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11-1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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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好的新闻线索,给新闻单位打电话。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2-11-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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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2-11-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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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到你家门口的管子不要钱啊


              7楼2012-11-1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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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查到的:现在的开发商强制业主缴纳管道天然气开户费(及天然气开口费),然而,此费用早在2001年就已被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所取消,该通知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也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供热建设集资(省计委、财政厅[92]鲁计财字第1257号)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2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函》又重申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出台前,文件(指鲁价费发[2001]301号)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收取的,按乱收费进行查处。对此问题,众多报刊、电视等媒体例如“焦点访谈”、“为您服务”等节目均有报道。因此,所谓的各种暖气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等费用早已被明文取消,而将其统一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然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商品房开工之前就已经应该缴纳,并已经计入开发商的商品房的成本之中,否则开发商无法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而开发商却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转嫁风险、推卸责任,是将其开发建设成本转嫁给业主的违法行为。


                8楼2012-11-1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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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3 0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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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件治不了地方文件啊 。你不交它就敢不给你通啊。


                  9楼2012-11-1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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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关注,顶起来


                    10楼2012-11-1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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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一位朋友在桃都国际城刚买的新房子,前几天接到通知说是让过去交一万六千元的开户费,然后给钥匙。要是不交,就不给钥匙。按照国家文件的规定,这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乱收费行为!!
                      请教大家:那么他应该去我们肥城市的哪个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呢?这个问题归哪个部门管呢?


                      11楼2012-11-1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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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在桃都国际城买房子的新业主们,你们目前正在遇到的这个问题实属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本就没有交这一万六千元的开户费才给钥匙之说!希望你们能够联合团结起来讨个说法?!!一万六千元不少的钱啊,老百姓挣钱不容易。按文件规定该交的你们一分钱不少他们的,但不该交的一些费用违反国家政策的乱收费你们还交吗??!!交得心甘情愿吗??!!


                        12楼2012-11-1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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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12-11-1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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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仔,停住!
                            希望大家都来讨论,大力支持!!


                            14楼2012-11-17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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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3 0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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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国家文件不顶用,得地方有相应的落实文件才行,最起码不交在肥城现阶段是绝对不会给你开的。


                              IP属地:山东15楼2012-11-1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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