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吧 关注:1,468,434贴子:52,578,142

俊彩星驰古滕人之——左相仲虺贤名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奚仲的第十二世孙仲虺,是继奚仲之后又一个杰出的薛族首领,很有才华和政治远见。仲虺居薛期间,发扬先祖的优良传统,率领薛人发展经济文化,为薛国的兴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楼2012-11-08 09:55回复
    夏朝末期,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夏桀更为残暴,国力日趋衰微,仲虺看到以桀为首的夏王朝的残暴统治,不仅激起了广大人民激烈反抗,而且引起了很多诸侯的叛离,就毅然率领薛人参加了以商汤为首的灭夏**,并担任了商汤的左相。仲虺和右相伊尹,积极为商汤出谋划策,帮助商汤首先灭掉葛国(今河南宁陵县北),取得了进攻夏朝的第一个胜利。葛是夏的属国,紧靠夏都阳城,是通往夏都的必经之地。汤先以助祭的方式争取葛的归服,以便于进攻夏都。那时候人们迷信鬼神,把祭祀天地祖宗看作头等大事,但葛伯却不按时祭祀。汤派人去责备葛伯,葛伯借口没有祭品,汤派人送了一批牛羊,葛伯把牛羊杀掉吃了仍不祭祀。汤又派人责问,葛伯又以无粮为借口不祭祀。汤再派人帮助葛伯耕田,还派一些老弱妇女给耕作的人送酒送饭,不料葛伯派人抢走酒饭,还杀死了一个送饭的小孩。葛伯的所作所为,激起了大家的公愤。商汤和仲虺、伊尹就抓住这件事,出兵一举灭了葛国。接着,就对夏王朝展开了大规模的进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孟子曾勾画了这一过程:“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诗经.商颂》中颂扬商汤:“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九有有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诗中的韦、顾、昆吾都是夏朝的重要支柱,他们的灭亡使夏失去了屏障,处于正面受敌的被动地位。


    2楼2012-11-08 09:56
    收起回复
      2025-09-05 06:07:1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这时,聚集在夏都的劳动群众的怨恨情绪已经鼎沸,指着太阳骂夏王桀(因他自比太阳):“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夏王朝内部也极为混乱,盟国早已叛离,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夏朝的灭亡已不可避免。伊尹和仲虺审时度势,及时为汤打出为民除暴的旗号,大举进攻。两军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桀大败后仓皇南逃,死于南巢(今安徽寿县东南),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亡国之君。


      3楼2012-11-08 09:57
      回复
        商汤灭夏后回师毫邑(今山东曹县),众多的诸侯前来朝会,以示臣服。于是,商汤决定在这里正式建立商王朝。为了记载夏灭商兴的历史性重大变革,左相仲虺写下了著名的《仲虺之诰》。《尚书》卷八说:“汤归至夏,至于大炯,仲馗作浩。”《史记.殷本纪》指出:“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汤归至于泰卷陶(《索隐》指今定陶),中垒作诰。”中垒也就是仲虺。《尚书.仲虺之诰》如下:


        4楼2012-11-08 09:57
        回复
          “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仲虺乃作诰,曰:“呜呼!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惟天生聪明时乂(yi),有夏昏德,民坠涂炭,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缵(zuan)禹旧服。兹率厥典,奉若天命。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师。简贤附势,实繁有徒。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足听闻。惟王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德懋懋官,功懋懋(mao)赏。用人惟己,改过不吝。克宽克仁,彰信兆民。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曰:‘奚独后予?’攸徂之民,室家相庆,曰:‘徯予后,后来其苏。’民之戴商,厥惟旧哉!佑贤辅德,显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乱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德日新,万邦惟怀;志自满,九族乃离。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予闻曰:‘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已若者亡。好问则裕,自用则小’。呜呼!慎厥终,惟其始。殖有礼,覆昏暴。钦崇天道,永保天命。”


          5楼2012-11-08 09:58
          回复
            这个历史性的文献极为重要,不仅简要地指出了夏桀腐败的一生以及夏朝灭亡的主要原因,而且扼要地说明了汤的优秀品德和成功的主要经验,同时还恳切地告诫汤以及汤的子孙后代,应该如何立身、主政、用人等等,其措施具体正确,从某一方面讲,《仲虺之诰》是商朝的立国大纲,对商王朝的建立、巩固与发展影响很大。


            6楼2012-11-08 09:58
            回复
              商汤建国之初,左相仲虺积极为商朝的稳定与发展出谋献策。他提醒商汤要注意吸取夏桀“暴其民意”导致亡国的教训,采取“以宽治民”的统治政策。《诗经》中说的:“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指的就是商汤立国能够吸取夏桀灭亡的教训。商汤能够接受仲虺等人的建议,在位期间,广施仁政,深得民心。传说有一次连续几年大旱,禾苗都枯死了。人们无法生活,四处逃荒,饿死他乡的很多。面对这样一幅惨不忍睹的情景,商汤剪掉自己的头发和指甲,作为牺牲贡品,亲自到桑林野外求雨,祷告于上天。不久,天空出现了乌云,顿时大雨如注,救活了庄稼,四处讨荒的灾民得救了。商汤在左相仲虺等人的辅助下,很快使政局得到稳定,出现了繁荣发展的局面。


              8楼2012-11-08 09:59
              回复
                商王朝的统治稳定之后,左相仲虺即告老回乡,仍回到薛地居住。仲虺死后,安葬在奚仲墓的东边。此后每逢年节,不少人到此凭吊这位商代名相,寄托思古之情。


                9楼2012-11-08 10:00
                收起回复
                  2025-09-05 06:01:1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普及贴 原来滕州这么多著名的人物啊


                  12楼2012-11-08 10:58
                  回复
                    永远支持墨哥的文化帖,每帖都能增长知识。抽空去仲虺的墓地去看看。


                    13楼2012-11-08 11:26
                    收起回复

                      仲虺之诰
                      汤归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诰。
                      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
                      仲虺乃作诰,曰:呜呼!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惟天生聪明时乂,有夏昏德,民坠涂炭,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缵禹旧服。兹率厥典,奉若天命。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师。简贤附势,实繁有徒。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足听闻。惟王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德懋懋官,功懋懋赏。用人惟己,改过不吝。克宽克仁,彰信兆民。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曰:奚独后予?攸徂之民,室家相庆,曰:徯予后,后来其苏。民之戴商,厥惟旧哉!佑贤辅德,显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乱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德日新,万邦惟怀;志自满,九族乃离。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予闻曰: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已若者亡。好问则裕,自用则小。呜呼!慎厥终,惟其始。殖有礼,覆昏暴。钦崇天道,永保天命。
                      


                      15楼2012-11-08 15:08
                      收起回复
                        仲虺之诰音频:
                        http://player.kuwo.cn/MUSIC/MUSIC_676508


                        16楼2012-11-08 15:10
                        回复
                          仲虺的祖先就是奚仲,奚仲是夏禹时的车正,族居在薛地,奚仲是薛地的酋长,自奚仲起,子孙在夏王宫作官,为夏监造车子,到仲虺时又迁回薛去居住,是夏王朝的一个诸侯.
                          夏桀暴虐,人民怨恨,诸侯叛离,仲虺从薛地带了个族人到了商,鼓动商汤积聚力量,伺机灭夏,汤任命仲虺为左相.
                          仲虺与伊尹辅佐汤灭夏,爵至伯,称仲伯.
                          滕州历史很少有关于仲虺的介绍,实际上,他是个大名人,要好好发掘保护,别再弄丢了!


                          17楼2012-11-08 15:49
                          回复
                            可以去看[左传]定公元年,
                            [墨子]也提到.


                            18楼2012-11-08 15: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