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爱唱歌,有一副好嗓子。她结识了一个青年,英俊而有才华,只是怀才不遇,仅仅是个默默无闻的词曲作者。他们彼此志同道合,情投意合,常常一起说些音乐,一起唱歌。 阿美越唱越出色了。后来,她终于成名。由穷苦朴素,变得亮丽耀眼。可却忙得没有时间回家,没有时间陪伴哑叔,没有时间和青年在一起。阿美和青年甚至有了争吵,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最后,阿美成了红透半边天的女歌星,而青年依旧是济济无名地涂写些词曲。 阿美出了名,却失去了自由,经纪人不许她回家,不许她和青年来往,更不许她和哑叔见面。因为,一个大明星,怎堪有个贫穷的家,怎堪有个没前途的男友,怎堪有个残疾的老父。那样会影响她在歌迷心目中的形象。
有一日,阿美召开记者招待会,哑叔和邻居阿明用了最大的努力以最体面的装束去记者招待会。
久已不见,老人颤巍巍、激动地含笑看着女儿,渴望她叫他一声爸。阿美的经纪人在旁边一直阻止少女与这落魄的老人相认。镁光灯闪耀,阿美走去想拥抱老人却被经纪人拦住。现场骚乱,哑叔的邻居阿明开始叫嚣少女为什么不认爸爸。哑叔害怕自己会影响女儿的前程,于是推着邻居离开了。
破旧的家中,一下子变得寂静,没有了女孩的欢声笑语,只剩无边的空洞。哑叔落寞的身影,和那只养了多年的来福,同样低着头,仿佛知道主人的心痛。
一天,哑叔在散步的时候,一辆摩托车疾驰过来,哑叔因为时时刻刻惦念着女儿,而没有留意那狂啸的马达声。来福一个飞奔,扑向哑叔的背后,把主人推到路边,自己却被摩托车撞飞,轧过,从肚子碾过,翻了个身,躺在路边,腹部起伏,满地是血。 哑叔把来福带回了家。兽医摇摇头,意思是没救了。
来福躺在桌子上,满身是血,身体一起一伏地急促呼吸,一双眼睛凄楚而痛苦地看着主人。哑叔老泪纵横。总归是要死,与其让它忍受疼痛的煎熬,不如让它痛快地离去。哑叔痛苦地举起了一根棍子,犹豫着,然后狠狠地朝来福的头部砸去……与哑叔相依唯命的来福也离开这个世界了,哑叔处境更加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