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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参加网友聚会受伤 向聊天群管理员索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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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强悍,什么人都有啊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2-10-14 13:35回复

    原标题:网友聚会出意外 群管理员被索赔
    本报讯 年轻人通过网络相识、出游及聚会在现在社会已不是新鲜事,但聚会中发生了意外,“群主”却可能因此吃上官司。王先生、何先生、王女士因相同爱好加入一个QQ群,他们在外出聚会时因开玩笑打闹,导致王先生受伤,王先生将“群主”王女士及何先生起诉到丰台法院。目前,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王先生起诉称,他与何先生、王女士均为一个QQ聊天群的网友,王女士为该聊天群的管理员。2011年11月,王女士在群里发布公告:“本周日群庆,应大家倡议,定在周日中午11点在某地就餐,然后K歌。”王先生及何先生、王女士均参加了本次聚会。大家在歌厅唱歌时,何先生趁王先生不备,猛然从后面将王先生扛在肩上,后王先生由其肩头跌落,造成王先生受伤。经医院诊断,王先生右手腕骨折。
    王先生认为,何先生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身体健康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应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此,王先生将何先生、王女士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其医药费9601.02元、误工费15000元、营养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2-10-14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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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3 1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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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10-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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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2-10-1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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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还敢聚会?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10-1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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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群管理员索赔,挺搞笑啊,这个法院怕是不会支持!


            IP属地:云南9楼2012-10-1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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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王先生就被踢出了群……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10-1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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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哦 有种人 玩不起不要玩


                11楼2012-10-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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