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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 丢 重 发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九卷)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她想看到真凶被抓的样子,死了就看不到了!

—— 素描初学者 

(有网友感叹,说铊(凶手)为什么不去死呢?素描的回答语惊四座——铊是谁,素描早已胸有成竹。)



孙家虽然没有义务,但还是孜孜不倦的推动案件的重启。不知道ZLD知不知道自己是250。 

—— 素描初学者

(孙家的内部动态,素描知道的还真不少。) 



长安街的红灯证明,2006年2月,孙家全家出动到警察局,受到冷遇。

—— 素描初学者

(素描将这一点作为“孙家孜孜不倦推动案件重启”的证据。事实上,网友“长安街的红灯”的原帖内容如下:“孙维,麻烦你告诉大家,去年二月份你全家出动,去公安14处干什么去了?无非是想了解些对你有利的证据,你拿到了吗???你所说的公安机关对你作出解除嫌疑人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你的评价是无耻,睁着眼睛说瞎话。书面材料大家都催了你很长时间,你拿不出,因为根本就没有,而且没人愿意给你出,原因等着你自己说。……你在14处刚坐稳就拿笔和本开记,写了密密麻麻一大堆,有什么用吗?还记得公安怎么对你说的吗?---记什么记,最后出门前都得经我们审查。你记住了,你没有警方给你开的解除嫌疑人书,而且没人会给你开,因为你干的确德事,因为你不要脸而且太嚣张。……感谢东方时空节目组对朱令的报道,向节目制作人员致敬。而且驻华大使馆第一时间收看了节目,大家等着你再次被拒签。”)



如果一个人试图查询证明自己无辜的证据,这本身就证明了此人是无辜的。  
 
—— 素描初学者

(素描的妙论之一。素描可知道杀人犯的律师是干什么的?就是从边角废料里找那么一星半点对凶手“有利的证据”,极力淡化、柔化凶手确凿的罪行,使其获得减刑。举个更直观的例子:一个烂桃,即便能挖出一星半点的好肉,也不能改变“这是个烂桃”的事实。)  



对于阻碍真凶栽赃行动的义士的迫害,开始了!  
 
—— 素描初学者  

(网友“铊铊供认不讳哦”将《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1至8卷在天涯社区整合发布,素描再次激动了。)



我咋觉得你快到头了呢?劝你该吃啥吃啥,该喝啥喝啥,千万别亏了自己哈。  
 
—— toliman   

(一位网友说:“孙家的狗再多叫几声吧,估计也快到头了。该还的总是要还的,躲不过,逃不了的。” toliman 以主人翁姿态本能地做出反击。)



大部分化学试剂都是有毒的,如果都得特别管理,那学生们的化学实验就别做了。

—— 秋菊0001 

(“有才”的秋菊,化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丰富”都令人惊奇不已。不仅如此,他还声称“重金属盐这类东西,在国内哪个大学的化学系都可以随便弄到”。)



都是马甲, 不可信。  
 
—— 秋菊0001  

(“秋菊0001”、“秋菊0002”……这些是什么?羽绒服?) 



chinadaily还是在幕后黑色的势力范围,不能作为证据。  
 
—— 月亮正狞1 

(小菊花的变种何其多,但那熟悉的口气所散发的亲切感却无比强烈。)    



经常有很多罪犯在真相大白之前,往往不顾廉耻地痛骂罪犯,目的是为了洗脱罪名,减少大家对自己的怀疑。而孙维没有这么做,连对罪犯的谴责也没有,这可能是因为她太爱面子了,不愿意自己骂自己。

—— 秋菊0001  

(小菊花的“有才”,果真名不虚传!)



1楼2007-04-12 17:18回复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一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6543462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二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6680048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三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6856445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四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8593615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五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7329964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六卷):
    http://post.baidu.com/f?kz=178902209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七卷):
    http://post.baidu.com/f?kz=180616208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八卷):
    http://post.baidu.com/f?kz=182882628


    2楼2007-04-1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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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0 17: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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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贴要经常复习!


      3楼2007-04-1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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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我自己都贴烦了~```


        4楼2007-04-12 17:19
        回复
          【 帖 丢 重 发 】挺 孙 派 经 典 语 录 (第二卷)

          http://post.baidu.com/f?kz=190000891


          5楼2007-04-12 17:20
          回复
            不烦不烦!


            6楼2007-04-1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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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7楼2007-04-12 22:06
              回复
                • 222.67.40.*
                Ding


                8楼2007-04-13 22:00
                回复
                  2026-06-20 17: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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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07-05-0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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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ha


                    12楼2007-05-14 22:06
                    回复
                      这世间 
                            有 
                             比法律更威严, 
                             比律令追溯期更久, 
                             比监狱更令人畏惧 
                             的东西存在! 
                             
                            它将无穷无尽不知疲倦地追杀凶手, 
                            无论天涯海角, 
                            无论天堂地狱! 
                            它时时刻刻都在折磨拷打凶手, 
                            没有间歇, 
                            没有穷尽。 
                             
                            它在毕业典礼的红色条幅上显现出它的脸来, 
                             让凶手看见朱令掉落的头发。 
                            它在结婚仪式的蛋糕上显现出它的脸来, 
                             让凶手看见朱令浮肿的面庞。 
                            它在新生儿的初次睁开的眼睛里显现出它的脸来, 
                             让凶手看见朱令的白发父母的身影。 
                            它在凶手洗脸时在水中显现出自己的脸来, 
                             让凶手看见自己的手上鲜血淋漓。 
                            它在凶手安睡时在梦中显现出自己的脸来, 
                             让凶手一次次从梦境中哭喊着惊醒。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时刻将不复存在! 
                             因为这是对朱令的补偿。 
                            人生中一切悲惨的时刻将分外漫长! 
                             因为这是超越俗世的惩罚。 
                             
                            它就是 
                             良心的力量, 
                            它的名字 封印在凶手的命运之柱上, 
                             连死亡 
                             都无法赦免这种残酷的惩罚。 
                             
                            除非 
                             凶手不再追求人生中任何美好的事物, 
                            否则 
                             这种惩罚将无休无止! 
                             
                            因为毒害朱令的时候, 
                            因为夺走她人生中本属于她的种种美好时, 
                            因为她在这些年里日复一日地悲惨过活时, 
                            凶手 
                            已经当掉了自己一切美好的可能……


                      13楼2007-05-1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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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了乎?
                        尤其是这种被删贴


                        14楼2007-05-1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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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42.76.*
                          素描,看到昔日自己的“妙语”,是否已热泪盈眶?


                          15楼2007-07-23 11:10
                          回复
                            • 219.138.57.*
                            不是“挺孙派”,是护孙族。
                            护是护短,做贼心虚的意思


                            16楼2007-07-23 12:18
                            回复
                              2026-06-20 16: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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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3-06-19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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