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家杜马最大的四个党派近日联名向国家杜马提交了一项新草案。草案规定:所有国家和地方官员及其配偶和子女等家属都不得在境外开设银行账户、拥有不动产或购买股票债券。同时,公务员若在海外藏匿资产而不申报,将被处以15万-30万美元罚款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3年内不得担任政府公职。
这项草案的适用对象包括俄总统、政府内阁成员、联邦委员会成员、国家杜马议员、联邦及各级政府官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等几乎所有政府公务员。不过,草案对联邦***、联邦对外情报局和受命在国外工作生活的科研医疗政府雇员不适用。
此外,草案还规定,拥有境外资产(包括继承所得)的公务员应在草案生效六个月之内将资产全部清理完毕。而且,拥有境外资产的公务员如果是在草案生效后离职,其个人及家属在3年之内也不得新置办境外资产。
若草案顺利通过,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这项草案的适用对象包括俄总统、政府内阁成员、联邦委员会成员、国家杜马议员、联邦及各级政府官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等几乎所有政府公务员。不过,草案对联邦***、联邦对外情报局和受命在国外工作生活的科研医疗政府雇员不适用。
此外,草案还规定,拥有境外资产(包括继承所得)的公务员应在草案生效六个月之内将资产全部清理完毕。而且,拥有境外资产的公务员如果是在草案生效后离职,其个人及家属在3年之内也不得新置办境外资产。
若草案顺利通过,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