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生父母是子女归属的判断依据,相关规则如下:
(1)子女出生时的父母,记为亲生父母。
(2)单人领养子女,记单人为亲生父母。
(3)不能将非亲生的子女过继给官府。
(4)离婚时不能携带非亲生的子女。
(5)本人发起强行离婚成功后,对方携带的非亲生子女将会暂时被官府收养,本人可免费领回。
(6)离婚后,房主房屋中非亲生的子女会暂时被官府收养,对方(子女的亲生父母)可免费领回。
(1)子女出生时的父母,记为亲生父母。
(2)单人领养子女,记单人为亲生父母。
(3)不能将非亲生的子女过继给官府。
(4)离婚时不能携带非亲生的子女。
(5)本人发起强行离婚成功后,对方携带的非亲生子女将会暂时被官府收养,本人可免费领回。
(6)离婚后,房主房屋中非亲生的子女会暂时被官府收养,对方(子女的亲生父母)可免费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