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天吧 关注:4,671,797贴子:86,717,689

回复:屌丝的预言——遮天结局!!! 中午少发了一部分 现在补上!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有人的话 秒发


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2-09-22 19:24
回复
    接力啊


    来自手机贴吧25楼2012-09-22 19:24
    回复
      2026-03-16 03:05: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咋就没人呢?


      来自手机贴吧26楼2012-09-22 19:25
      回复
        摇光走的很干脆。事实证明就算你证道成帝也会被神技“主角光环”给整死。摇光不想死。另外,狠人若与叶凡有因果,又怎么会让自己的传人与叶子为敌。磨砺叶凡么?我不认为狠人百分百确定她的传人不会磨死主角。但纵观《遮天》,摇光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思想的人。既为狠人传人,命运貌似也就注定了。即是为狠人续因果,也许摇光最终会在叶子的最后一劫中助叶子一臂之力。如前文所说,作为一个有思想的人,摇光未必就认同自己的命运。所以他究竟是敌是友很难说。但最终的boss肯定不是他。东哥既然让摇光这么早就跑了,估计留着有用。是友的面大一些。


        来自手机贴吧27楼2012-09-22 19:26
        回复
          来人啊


          来自手机贴吧29楼2012-09-22 19:27
          回复
            来人啊


            来自手机贴吧30楼2012-09-22 19:27
            回复
              来人啊


              来自手机贴吧31楼2012-09-22 19:27
              回复
                啥子情况???


                来自手机贴吧32楼2012-09-22 19:27
                回复
                  2026-03-16 02:59: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楼主鸭梨很大


                  来自手机贴吧33楼2012-09-22 19:27
                  回复
                    算了 没人就不发了


                    来自手机贴吧34楼2012-09-22 19:28
                    回复
                      不给力啊


                      来自手机贴吧35楼2012-09-22 19:29
                      回复
                        看看吧


                        来自手机贴吧36楼2012-09-22 19:29
                        回复
                          说不定就火了


                          来自手机贴吧38楼2012-09-22 19:30
                          回复
                            还发不???


                            来自手机贴吧40楼2012-09-22 19:30
                            回复
                              2026-03-16 02:53: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再说第二条,全文都隐隐透着天庭,天庭废墟、天兵神技之类的几乎贯穿全文。古天庭既然真的存在,且其废墟各大帝都去看过,无始仍奋万年道果强势打进仙域,无疑,天庭与仙域无关。但文中偶然提到的星星点点,让曾经的天庭的强大毋庸置疑。但其究竟如何破灭,其究竟有何阴谋,或许仙域有何瓜葛,仍是未知数。这就不得不提及第三条线了。


                              来自手机贴吧41楼2012-09-22 19: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