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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戏剧化:2·23校园杀人案的新闻呈现
关键词: 2·23校园杀人案    新闻呈现    媒介形象    角色化    戏剧化                                           

悲剧戏剧化:2·23校园杀人案的新闻呈现


内容提要:沿着“新闻作为叙事”的理论预设,论文取话语分析的进路,从“故事”和“论述”两个角度对“2·23校园杀人案”的大量代表性的新闻报道展开了文本分析。论文从学术叙述的三个层面复现了新闻呈现,其中,“马加爵媒介形象的生成演变”和“马加爵成长历程的再现”这两个层面使得马加爵“角色化”,而“抓捕马加爵过程的再现”这个层面则使事件充满了戏剧性。作者发现,与真实事件关系以“杀人案”为中心不同,新闻呈现以“嫌疑犯”为中心,这种呈现重心的转移是悲剧戏剧化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传媒借助“将被呈现者角色化”、“将其卷入的事件本身戏剧化”这两种策略,使得“悲剧戏剧化”运作最终得以实现。


关 键 词:2·23校园杀人案  新闻呈现  媒介形象  角色化  戏剧化



一、引    言


2004年2月23日,云南大学发生了一起有4人遇害的校园凶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后公安部门悬赏20万全国通缉嫌疑犯马加爵,更使得事件一时间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从2月25日消息公布,到3月15日嫌犯落网,传媒对事件给予了热烈的关注,出现了大量有关案件特别是嫌犯马加爵的报道。

在本研究中,我们将眼光投注在报纸对事件的大量报道上,试图弄清楚,事件在传媒上呈现为何种状态,这种新闻呈现与真实事件之间存在着何种差距,而新闻呈现又是借助怎样的规则使得传媒将悲剧“戏剧化”的这一种运作得以实现。

1、新闻叙事和它建构的真实


在2·23校园杀人案发生发展的进程中,传媒以“追踪”的形式对事件给予了近乎同步的全方位呈现,这种呈现正是我们考察传媒表现的资源,而“新闻作为叙事”的界说则为之后的讨论奠定了理论起点。我们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讨论新闻报道的“叙事”特质。大多数的新闻报道涉及的内容与一般的故事结构类似,大都是在讲述一系列的事件,这些事件处于相互关联的时间序列之中。梵·迪克也认为,我们用“新闻故事”(news story)这一术语,这意味着新闻可能是一种特殊的叙事结构。⑴作为叙事的新闻报道包含基本叙事模式的两个方面,即“故事”(story)和“论述”(discourse),前者是新闻报道所描绘的对象,后者则是新闻报道描绘系列性事件的方法。我们试图从故事和论述两个角度阐释新闻文本的内在条件,其重点在于从“故事”的角度讨论新闻要素的结构形式,从“论述”的角度,讨论新闻如何再现或如何传播、表达社会真实。⑵

将新闻报道视为一种基本的叙事样式,使得我们能够以叙事学的方式进入到对新闻报道的分析与解释。此外,它也在本质的意义上说明了,新闻报道并非是对现实世界中发生的事件的镜子式的反映与模拟,它运用了独特的叙事手段,在传媒上将事件以别一样的面貌呈现出来。社会学家伊·塔奇曼在她所著的《制造新闻》一书中,认为新闻是对真实的社会建构(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制造新闻的行为,就是建构事实本身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建构事实图景的行为。⑶


正因为新闻叙事不是对现实的刻板反映,它以新闻呈现的方式建构了媒介上的真实,媒介真实和事件的真实之间存在着距离和差异,新闻呈现和它所遵循的规则因而具有了意义。


2、话语分析进路中的新闻呈现


在将事件连同传媒对它的呈现纳入到综合的学术考察视野之后,我们关注的是,杀人案的哪些元素进入了传媒的呈现视野,在进入过程中,发生了何种事件元素的择取、排序与组合,进一步,这些被“重组”的故事以怎样的方式被讲述出来,新闻报道的文本结构、语言和情感倾向又与新闻呈现的规则发生着怎样的联系,新闻呈现中的真实与事件真实之间发生了怎样的歧异与分裂。



IP属地:河南1楼2007-04-04 19:09回复

    我们先来看“贵港走失事件”的前期报道。

    卢老师还说起了马加爵“走失”的事情。他说,在会考完了之后,学校给高三学生放了两天假。马加爵就一个人去了贵港本来预定当天返回宾阳,但是误了车。所以只好在贵港过夜,因没有钱住旅社,所以就在贵港车站徘徊,结果被贵港车站的巡警发现。当时,从马加爵的口袋里搜出一把电工刀。后来校方派人将马接回。据马加爵自己说,他从来没看过海,见贵港有个“海港”的“港”字,便独自到贵港去看海了。


    在如上的记述中,走失事件是当作一幕尴尬事来叙述的,但传媒很快就发现了“走失”中蕴涵的意义。在传媒眼里,这一幕走失事件成为马成长历程或者说“精神史”上的一件大事,此后不断被提起。3月18日,《成都商报》引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消息以《5年前马加爵画像就已贴上街》为题报道了该事,单看标题,一个“已”字,显然将当日的寻踪画像与今日的通缉令相提并论。《新闻晨报》的《一个大学生“屠夫”的成长》也以800字的篇幅叙述了此事。我们来看两则报道的正文:


    1999年,马加爵在宾阳中学读高三时突然出走,学校、家人以及公安人员四处寻找,方圆好几里贴了有他画像的寻人启事。同学们甚至判断他可能会轻生,于是就到学校周围的枯井、沟壑中去找他的尸体。马加爵的父母为此差点精神崩溃。而此时,马加爵正一个人在50公里外的贵港市游荡,口袋里只剩10元钱。最后他被当地巡警带回了派出所。……他真正的动机并不那么简单。(3.18//成都商报// A3国内//《5年前马加爵画像就已贴上街》)


    ……经过这件事情,马加爵如醍醐灌顶,一改高中几年浑浑噩噩的生活,发了疯地恶补以前拉下的课,而凭着最后这半年的努力,他竟然考上大学……他的家人便没有深入追问他那次突然出走的真相。他用成绩继续掩盖着他性格上某些缺陷。(3.16日//新闻晨报//一个大学生“屠夫”的成长//)


        两篇报道中充满了细节性的描述,后一篇甚至还凭想象绘声绘色地展现了马与贵港巡警“交锋”的细节。而在很多关键事实方面,这些报道又是含糊不清的,比如为什么经过“这件事情”马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用成绩掩盖着性格上的哪些缺陷等。更重要的是,传媒向来自称秉持客观、中立之立场,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即使面对的是纯粹的事实,传媒的报道也可以说充满了偏见、情感评价、和自以为是的价值判断。传媒对马加爵形象的塑造和对其成长历程的再现中所使用的叙事语言是高度倾向性的。我们来看一段记述马加爵在大学里的境遇的报道:


    看其他同学幽默地开玩笑,他(马加爵)有时也想表现一番,结果往往弄巧成拙,反而让大家觉得他很可笑,情况越来越糟糕。(《一个大学生“屠夫”的成长》)


    我们发现,传媒并非意在客观地再现马加爵的生活境遇与精神困境,而是甚至站在嘲笑马加爵者的立场上,连他讲个笑话,都视为想表现一番,觉得他很可笑。这种立场和倾向性,无疑将马加爵从生活与性格处境真正跌落到精神困境的原因,完全归咎在马的身上,似乎连被别人嘲笑,都是马加爵自己的错了。


    与对贵港走失事件的再现类似,在追踪马加爵的成长历程的报道里,我们清晰地看到了这样一种逻辑:传媒认为马加爵的性格存在缺陷、心理扭曲,而这一切一定会投射在他的成长历程中。于是,他们苦心孤诣地到马的成长历程中去寻找能为他们所理解的今日的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性格缺陷”给出解释的蛛丝马迹。

    正是在这样的动机或者是先入之见的指引下,传媒不断地穿越时间的阻隔,将他们挖掘到的马加爵成长历程中的真真假假的碎片与今日的马加爵连接起来。

    在马加爵的老家屋内,有一幅他收集的水墨画,一个特大的“忍”字。说明,他很早就意识到自己的性格缺陷,但他没有寻找理性的方法拯救自己,而是选择了可悲的报复手段。他逐渐预谋了自己的凶杀过程,也将自己不断带入到非正常人思维的轨道。(3.16//新闻晨报//今日要闻//一个大学生"屠夫"的成长)
    


    IP属地:河南4楼2007-04-0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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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4 1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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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抓捕马加爵的过程中,警方得到了大量的线索,这些线索很多无一例外地出现在了传媒上,传媒就根据这些线索,做出了对马加爵行踪的判断。这一系列的报道,因为只是猜测,对于获取有关事件的事实来说,几乎毫无助益。甚至从反向来说,这些报道还可能使各地的人处于一种恐慌的气氛之中。因此,与内容本身模糊不清或者没有下文的报道类似,它们的出现,在新闻理论上讲不通,惟一的解释只能是,它们只是为了给传媒上的抓捕马加爵的过程增添几许波澜,仅此而已。


      传媒还不断地爆出“猛料”。3月15日,《成都商报》转载《南国早报》和《深圳晚报》的消息称:


      日前,云南警方从马加爵的私人电脑里发现一名年轻女性的照片,但该女子的身份还没有确定,可以肯定该女子与马加爵的关系很不一般。(3月15日《成都商报》引《南国早报》、《深圳晚报》消息《马加爵电脑中发现神秘女子照片》)


      报道中并没有指出这个没有确定身份的年轻女性有何神秘之处,与马加爵到底有何“很不一般”再者,这也是一篇没有下文的报道。此类的虚张声势的报道很多,比如《39万元:“马加爵”的关系。贿赂警察》和《马加爵提军刀吉林行凶》等。这类报道其实往往与事件无关,而只是假借事件的名义和声势。媒体的报道,也并非为了传达一个完整的事实,而只是看中了其中的某些“花絮”性质。


      传媒对搜捕进行叙述的过程中,运用了极富张力的叙事方式。3月6日《成都商报》报道《宜宾:数千警察围捕马加爵》在头版有如下的新闻提示:


      ……市局行动部置方案下达仅5分钟,宜宾市已经全部布控完毕!2000多名警察全副武装将整个宜宾城封锁得铁桶一般……经过一场奋战,终于抓住了报案者所说的马加爵!然而……


      这种叙事方式,无疑营造出了悬念丛生的紧张气氛,使整个叙述充满了戏剧性。


      从真实事件的角度来说,对抓捕马加爵,可以称为有意义的事件只有两个,一是宣布抓捕,二是落网,在此间的抓捕过程中,传媒填充了大量的“花絮”,同时,传媒在叙述过程中,着力营造出戏剧性的气氛。借助花絮的填充和富于张力的叙事方式,传媒把抓捕马加爵的过程呈现为“险象环生”“波澜起伏”的“警匪故事”。


      抓捕马加爵过程的两条线索,一是宣布通缉马加爵和他的落网,二是悬赏20万和20万花落谁家,两条线索并行且相互缠绕。


      应该说,2.23杀人案最初引起传媒广泛关注并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是出于杀人案的独特的内在元素,比如案件发生于大学校园、4人遇害、嫌犯和被害者均为被喻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但是,传媒对事件之后的持续关注却取决于另外一些因素,其中重要的一个就是,悬赏巨金捉拿嫌疑犯。以《成都商报》为例,在2月25日以“云南4大学生宿舍内遇害”为题的关于杀人案的报道之后,2月26日的报道虽仍是陈述案件侦破进展,但标题却是“悬赏15万缉拿云大凶案嫌疑人”,下一篇报道的标题为“再悬20万捉拿马加爵”。对于“悬赏”,还有媒体(《生活新报》)用“悬红”称呼之。可见,在传媒的呈现中,“悬赏20万”这一故事元素的价值已经超越了杀人案的内在因素,因此而被传媒广泛使用。此后,虽然传媒的报道全面转向对马加爵的追捕(这也是另一颇具吸引力的故事元素),但“悬赏20万”却一直悬在传媒报道的头顶,等待着马加爵的落网。


      我们来看3月16日后传媒上的关于悬赏20万的报道:


      当三亚电焊工陈贤壮16日领取25万元举报奖金时,很多人都在问:这笔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意味着,陈贤壮所得的25万元“含金量”为100%。(25万奖金无须交税/3月18日)


      财政局一位年轻保安会议说,……有一次我用脚踢了踢睡觉的马加爵,这么脏别躺这儿,到别的地方睡去。“没想到他会是A级逃犯,我这一脚不当紧,踢走了25万元啊!”(引羊城晚报、海南日报、大河报/他们曾与25万擦肩而过/3与18日)
      


      IP属地:河南6楼2007-04-0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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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媒的引用的话语和述说方式中,完全将与25万紧密相联的那一个嫌疑犯和那一出悲剧刨除在外,举报疑犯马加爵和一般的发财或者说搏彩已经没有了实质的不同。而这种看待悬赏20万的方式,与传媒将抓捕马加爵的过程呈现为警匪故事的思路,又恰恰是一脉相通的。



        五、悲剧戏剧化:新闻呈现的规则


        从理论上来说,戏剧化的关键乃是设置舞台和区分观众与表演者。观众与表演者的区分,一是要使观众和表演者之间存在距离,他们有各自不可逾越的活动范围,观众不能在表演过程中越上舞台,而演员也不可坐在观众席中。正是距离,产生了局内与局外的分野,形成了“看”与“被看”的权力关系。观众和表演者之间不仅要存在着空间上的距离,还要在身份上界限分明,表演者的身份是确定无疑的,他与观众之间也不能有模糊不清的关系,无论是观众还是表演者都被按照角色作出了清晰的界定。

        在传媒对“2·23”校园杀人案进行新闻呈现的过程中,公众与事件之间有距离,传媒对事件的呈现与真实之间有距离,这种双重的距离构成了“悲剧戏剧化”的现实根基。“悲剧戏剧化”是我们借以解释与批判媒体对事件的新闻呈现的框架,其中的“悲剧”,有两个层面的意义,在微观层面,它指杀人案对案件当事人的悲剧特质,在宏观层面,“悲剧”是“社会性”的,它暴露了某种社会链条的崩裂。

        我们将2.23杀人案构建为图1所示的事件关系,从图中可以看出,事件本身是以“杀人案”为中心的,其他事件元素均因与杀人案发生关联,而成为事件中的一环。





        我们对与事件相关联的个体在传媒报道中的出现情况进行统计,从而考察新闻呈现与真实事件关系的分野。

        《成都商报》的报道涉及的报道对象和对应的报道篇数:⑹


        杀人案:9


        马加爵:31


        马父母亲友:7


        警方:4


        举报人:5


        被害人及家属:1⑺


        学校:2


        社会:3


        其他:4


        我们发现,真实的事件关系以“杀人案”为中心,而传媒的对事件的呈现则以“嫌疑犯”为中心的,在新闻呈现和真实的事件关系之间发生了一种呈现重心的转移。这种转移是相当富有意味的,因为它使得传媒将悲剧“戏剧化”的这一种运作成为可能。

        第一步,它使得被呈现对象具体化,传媒将被呈现者设置成了封闭体,马加爵、马的父母与举报人形成一个封闭的联结,事件全部的相关性系于他们身上,其他的人连同整个社会则脱身于其外。事件因此不是开放的,而是封闭的,不是无名的,而是身份清晰的,它指向某些确定的个体,而非模糊的范围。进一步,社会和大多数的社会中人被从封闭体中抽取出来,他们由此与被呈现者之间拉开了距离,并可能扮演“观看者”的角色。就此,传媒搭建了舞台,观众与表演者之间的身份和距离都已经被划定,而这正是悲剧戏剧化的开端。


        这一种转移,还将“社会”与“受害者”二者置于新闻呈现的边缘位置,它因此而带来了其他可能的结果。一方面,杀人案作为一起校园悲剧,受害者连同他们被摧毁的幸福家庭,乃是悲剧的核心,从受害者的角度切入悲剧,可能会让我们对悲剧本身有更透彻和深切的感受,或者让人猛醒,使悲剧起到应有的警世作用。但媒体的聚光灯却从他们身上移开,而没有对悲剧本身进行正视,随之而来的,则是对悲剧的反思和新闻呈现中悲剧感的缺失;另一方面,如我们在新闻呈现中所看到的,校园悲剧的责任全系于马加爵一人身上,他的性格、心理缺陷一手造成了今日的悲剧。但我们不应当漠视的是,这一悲剧首先是一个社会的悲剧,即使只说马加爵,他的物质生活困境又是如何转变成一种精神困境,学校和社会都不能说没有责任。但社会也从新闻呈现的过程中逃离出来,随之逃离的,还有社会对自身应有的反思。


        由呈现重心的转移再进一步,媒体借助具体的运作策略,使得悲剧戏剧化最终实现。这些策略是,将被呈现者角色化,将被呈现者卷入的事件本身戏剧化。传媒塑造马加爵的媒介形象、并再现其成长历程的过程,就是将马加爵“角色化”的过程。从“狰狞”⑻而“凶狠”的面孔、“强悍”的身体,到“孤僻怪异”的性格,再到“压抑扭曲”的“变态”心理,被角色化的马加爵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而从杀人、逃亡到落网,这一出马加爵主演的“独角戏”,角色不多,但却相当“精彩”。
        


        IP属地:河南7楼2007-04-0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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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事件进行戏剧化的呈现,而不是反映时,传媒需要对处于呈现中的事件的发展设置逻辑规则(就像推动舞台上的表演继续进行),这种设置确保了传媒呈现的“合理性”。比如对杀人犯必定是勇武、孤僻及心理扭曲的成见、对贫困生群体心理必定存在阴暗面的成见等。


          前一种成见我们在“马加爵媒介形象的生成与演变”和“马加爵成长历程的传媒再现”等部分多有论及,我们来看后一种成见。传媒通过下面的逻辑关系建立了这一规则:马加爵的心理扭曲—马加爵是贫困生—贫困生的心理普遍存在问题(传媒在对这一点的表述上通常采取“关注贫困生群体的心理健康”这样的方式),这种逻辑关系借助充满想象力和情感、情绪的表达得以成立,但却未必能经得起逻辑自洽性的考量。首先,即使马加爵的心理扭曲,也不一定完全由其贫困决定;而更根本的是,在马加爵和贫困生群体之间存在着几乎不可逾越的逻辑鸿沟,那就是作为一个贫困生的马加爵只是一个个案,他的杀人行为乃至他的心理状态都不能够直接推而广之到整个贫困生群体的身上。


          传媒的整个戏剧化的进程,乃是加固成见的过程。正如Van Dijk所说,媒体通过误解、敏感化、戏剧化、升级等四个阶段的叙事所形成对最初问题的解说不断强调了行为的异常,进而凸现固定成见的正确性。⑼


          *      *      *


          这一种“悲剧戏剧化”的过程,相当复杂,它与社会范围内的更广泛的对事件做出反应的各类话语建构相对应,但却不是传媒一己刻意经营的结果,传媒的表达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我们的种种努力只是想透过传媒这个狭窄的入口,去考察在这种话语建构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没有把“2·23杀人案”当成一个社会性的事件,而社会各方面,从政府部门到社会大众,从传统媒体到网络社区,对事件的反应共同构建的另一幅远为复杂、丰富甚至暧昧不清的图景,却堪称一出极富意义的社会心理事件,值得我们去进行另一番严谨而深入的开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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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紫金网www.ziji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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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⑴ [荷]梵·迪克(Tean A.Van Dijk):《作为话语的新闻》(news as discourse)第1页,曾庆香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⑵蔡琰、臧国仁:《新闻叙事结构:再现故事的理论分析》,《新闻学研究》第58期,台北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9年。

          ⑶[美]沃纳·赛佛林等:《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361页,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⑷[荷]梵·迪克(Tean A.Van Dijk):《作为话语的新闻》(news as discourse)第26页,曾庆香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⑸马自己却说,“我不喜欢体育,大一时打过篮球,后来就不打了,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跑步,短跑还可以,可长跑不行。” 《新闻晨报》3月17日引《新京报》消息《落网后,马加爵第一次哭了》。

          ⑹《成都商报》关于该事件的报道共有59篇,但此处累加的数目为66。这是因为,同一篇报道中可能出现了多个报道对象。比如《4条人命5个幸福家庭被毁》,被访者是马的父母老师同学,报道意在探寻马的心理变化线索,记述的皆为马的成长故事,因此,计2次。

          ⑺唯一一次提到被害人及其家属,还并不是单独的一篇报道,而是在3月15日《马加爵电脑中发现神秘女子照片》这一报道的后半部分,以“另据报道”的形式出现。


          ⑻该处引号内的评价性词语,皆引自传媒的报道,因在文中他处多有涉及,故不在此处一一作注。


          ⑼[荷]梵·迪克(Tean A.Van Dijk):《作为话语的新闻》(news as discourse)第11页,曾庆香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IP属地:河南8楼2007-04-0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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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0-05-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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