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一年,爷爷逛集市,碰到了我。那时的我,躺在一个纸盒里,哇哇大哭,被人遗弃在街头,走周一大群人指指点点,但就是没人抱我。爷爷扒开人群,把我抱了回去。那个年代,农村遗弃婴儿很正常,要么是养不起,要么是男女偷情,不小心生了下来,为逃避农村人毒舌,只好偷偷扔在集市上,希望好心人抱走。爷爷是个苦命人,拾到我,自然很高兴,乐呵呵的抱了回去,给我取了个名字:“叶天怜。” 天怜天怜,顾名思义,就是上天怜爱,给了爷爷一个孙子嘛。至于姓叶,听爷爷说,报我回来时,身上有个纸条,上面有我父母双亲的姓,于是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也许命途坎坷吧,打小我就喜欢跟着爷爷,他去哪,我就跟着去哪。
由于我跟着爷爷,自然是吃了不少苦头。小时候,村里的孩子都被家长告诫过,不要靠近我,只要见到我,就远远跑开。刚懂事时,爷爷带我出村,第一次见到同龄小孩子,就乐呵呵的跑上去,要拉他们的手。小孩子们看我接近,都吓哭了,全都跑开。每次遇到这种情况,爷爷就会叹一口气,把我抱走。再大一点,我就懂得更多了,知道那些小孩怕我,不愿和我玩,但是又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怕我。每次见他们跳皮筋,跳方格,我只能趴在一颗大树后面,躲在最远处看着。只要一个人能对我笑一下,我就会乐上半天。不过他们真的很怕我,我一个过去,他们就吓跑了。等到八九岁时,他们就不怕我了,我从他们家门口经过,他们就会用石子砸我,骂我是“索命鬼”。后来我再也不敢从他们门前经过了,躲在家中不出来,自己找玩的。有什么事,非要从他们家经过时,我都是跑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