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赛作品需通过网络上传或邮寄数据光盘,标准格式为:参赛作品和申报表置于同一文件夹目录下,文件夹与参赛作品同名,申报表的文件名为“第二届‘中原杯’河南省原创动漫大赛——作品名称”。
8、作品格式:
平面作品参赛的,纸张规格不小于A4打印纸,TIFF、PSD(须合并图层)、JPG等格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平面作品打印稿背面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内容。不接收复印件和照片。
动态影片参赛的,需压缩成MPG、AVI、MOV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40×480。
FLASH作品参赛的,需提供SWF格式的作品,参赛者保留FLA格式源文件备核。
七、活动组织。成立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的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聘请动漫界专家、动漫企业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八、参赛须知。
1、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参赛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者承担;给本次大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属情况使用权:评审期间,对参赛作品进行少量复制,在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浏览;宣传推广期间,以任何形式、在任何载体以全部或截取片断的方式传播、展示;对优秀作品进行免费结集出版、展览播映、信息网络传播等。
3、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在本次大赛时间段外,参赛者用参赛作品从事其他相关比赛或商业活动不受本次大赛约束,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