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定调:财政部盘点金融国资
3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中央直属金融企业,日前他们已经收到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以下称《确认表》)。
事实上,工商银行只是近日收到类似调查表的机构之一。记者从财政部获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预计于8月底前完成;相应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将划分为“五档”。
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会计检查也将次第展开。“一旦发现银行、企业及事务所存在共同作弊的重大违规情形,我们绝不手软。”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官员斩钉截铁地表示。
消息人士还指出,《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也已经在制订中。
“4月底完成填表”
上述工商银行人士介绍,《确认表》在设定分析指标时,除选取一般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不良资产率外,还设定了一些反映金融企业特性的指标,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等。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本增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本保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国有资本减值。”
这是近日财政部部务会议确立的一项重要政策,而国有金融企业在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效率方面也将首次被定性。
据介绍,这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工作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本级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
北京市财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财政部安排,各省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将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融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全面分析年度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北京市财政局将对下辖区(县)财政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们正在按照财政部和有关表报的各项要求,进行登记,有望在4月底完成填表工作。”中国银行财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
根据财政部安排,中央直管及省属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5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财政部。
中国银行财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
五档制:6月底定性
“6月底是个重要时刻,我们对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将首次被定性。”中国人寿公司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财政部金融司官员表示,财政部收到金融企业报送的材料后,应当根据材料测算全国金融企业分行业的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标准值,并于每年6月20日前下发各金融企业。
“我们将以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行业划分为基础,对各类金融企业的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标准值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低、较差5个档次。”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说。
财政部门将于7月30日前,将保值增值的确认结果和档次反馈给金融企业及有关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于8月30日前,将本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情况及汇总分析报送财政部。金融企业对外提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将以本级财政部门确认的结果为准。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应当作为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部务会议上表示。
财政部还决定,从今年开始,如果金融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相应材料的,由本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报送材料时存在故意漏报、瞒报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由本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造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严重不实的,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中央直属金融企业,日前他们已经收到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以下称《确认表》)。
事实上,工商银行只是近日收到类似调查表的机构之一。记者从财政部获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预计于8月底前完成;相应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将划分为“五档”。
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会计检查也将次第展开。“一旦发现银行、企业及事务所存在共同作弊的重大违规情形,我们绝不手软。”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官员斩钉截铁地表示。
消息人士还指出,《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也已经在制订中。
“4月底完成填表”
上述工商银行人士介绍,《确认表》在设定分析指标时,除选取一般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不良资产率外,还设定了一些反映金融企业特性的指标,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等。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本增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本保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国有资本减值。”
这是近日财政部部务会议确立的一项重要政策,而国有金融企业在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效率方面也将首次被定性。
据介绍,这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工作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本级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
北京市财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财政部安排,各省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将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融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全面分析年度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北京市财政局将对下辖区(县)财政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们正在按照财政部和有关表报的各项要求,进行登记,有望在4月底完成填表工作。”中国银行财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
根据财政部安排,中央直管及省属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5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财政部。
中国银行财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
五档制:6月底定性
“6月底是个重要时刻,我们对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将首次被定性。”中国人寿公司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财政部金融司官员表示,财政部收到金融企业报送的材料后,应当根据材料测算全国金融企业分行业的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标准值,并于每年6月20日前下发各金融企业。
“我们将以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行业划分为基础,对各类金融企业的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标准值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低、较差5个档次。”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说。
财政部门将于7月30日前,将保值增值的确认结果和档次反馈给金融企业及有关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于8月30日前,将本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情况及汇总分析报送财政部。金融企业对外提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将以本级财政部门确认的结果为准。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应当作为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部务会议上表示。
财政部还决定,从今年开始,如果金融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相应材料的,由本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报送材料时存在故意漏报、瞒报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由本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造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严重不实的,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