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贴吧在不受文章主题、体裁及篇幅限制的同时,营造轻松、休闲、娱乐、文明、健康、团结的氛围。为维护本贴吧秩序及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贴吧发生的所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本贴吧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以规定为准、引导与处理相结合、规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主贴或回贴内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对帖子进行删帖处理
具体内容如下:
(1)涉及敏感类政治话题或重要政治人物的帖子;
(2)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帖子;
(3)含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帖子;
(4)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帖子;
(5)未经贴吧许可的广告性质或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帖子,及附有弹出式广告等恶意代码的帖子;
(6)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及就版务管理或对社区管理人员个人存在异议的帖子;
(7)反动、色情及含有人身攻击性质的回复;
(8)任何属于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性质以及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回复;
(9)恶意灌水、刷屏或影响帖子浏览的回复;
(10)版面公告类或精品帖面内,无实质性内容的回复,为保证帖子可浏览性尽量不要用简短的字母和无意义的汉字和符号;
(11)影响版(帖)面公共秩序的回复;
第四条 为维护本贴吧公共秩序及可持续发展,凡主贴或回贴内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对帖子进行封帖处理。
(1)恶意辱骂、骚扰、攻击人身及变相辱骂、攻击人身的帖子;
(2)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以及有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言论的帖子;
(3)严重恶意灌水的帖子;
(4)严重违反本贴吧其它管理规定的帖子。
第五条 精品文章为本贴吧管理人员推荐文章,本贴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直接判定。
第六条 精品文章不受主题及体裁限制,但必须是原创故事性强或可读性强,有正方向引导意义,且文字流畅、连贯的帖子。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恶意灌水。
(1)主帖或回帖内容空白的;
(2)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或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帖的;
(3)一小时内,连续三次以上发表不符合要求的主帖的;
(4)连续用表情符号、数字、不连贯字母及单一图片等回复,在版面公告或精品帖面内达三次以上,或一般帖面内达五次以上的。
第八条 恶意翻帖,帖子达五篇以上, 或在三十分钟内翻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达五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本贴吧管理人员共同商洽意见为准。
第十条 刷经验,有专用的帖子,不可以出现第二个。
第十一条 以后,为了广大吧友权益,我删贴前会著名原因,不会无辜删帖,删帖后,我会在此贴注明删了哪个ID的什么贴,有什么原因积极向我们反馈,我会在第一时间给您满意的答复。
2012.8.27.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贴吧发生的所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本贴吧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以规定为准、引导与处理相结合、规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主贴或回贴内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对帖子进行删帖处理
具体内容如下:
(1)涉及敏感类政治话题或重要政治人物的帖子;
(2)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帖子;
(3)含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帖子;
(4)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帖子;
(5)未经贴吧许可的广告性质或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帖子,及附有弹出式广告等恶意代码的帖子;
(6)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及就版务管理或对社区管理人员个人存在异议的帖子;
(7)反动、色情及含有人身攻击性质的回复;
(8)任何属于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性质以及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回复;
(9)恶意灌水、刷屏或影响帖子浏览的回复;
(10)版面公告类或精品帖面内,无实质性内容的回复,为保证帖子可浏览性尽量不要用简短的字母和无意义的汉字和符号;
(11)影响版(帖)面公共秩序的回复;
第四条 为维护本贴吧公共秩序及可持续发展,凡主贴或回贴内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对帖子进行封帖处理。
(1)恶意辱骂、骚扰、攻击人身及变相辱骂、攻击人身的帖子;
(2)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以及有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言论的帖子;
(3)严重恶意灌水的帖子;
(4)严重违反本贴吧其它管理规定的帖子。
第五条 精品文章为本贴吧管理人员推荐文章,本贴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直接判定。
第六条 精品文章不受主题及体裁限制,但必须是原创故事性强或可读性强,有正方向引导意义,且文字流畅、连贯的帖子。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恶意灌水。
(1)主帖或回帖内容空白的;
(2)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或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帖的;
(3)一小时内,连续三次以上发表不符合要求的主帖的;
(4)连续用表情符号、数字、不连贯字母及单一图片等回复,在版面公告或精品帖面内达三次以上,或一般帖面内达五次以上的。
第八条 恶意翻帖,帖子达五篇以上, 或在三十分钟内翻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达五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本贴吧管理人员共同商洽意见为准。
第十条 刷经验,有专用的帖子,不可以出现第二个。
第十一条 以后,为了广大吧友权益,我删贴前会著名原因,不会无辜删帖,删帖后,我会在此贴注明删了哪个ID的什么贴,有什么原因积极向我们反馈,我会在第一时间给您满意的答复。
2012.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