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楼:
败家子啊!四块钱就这样让 她喝掉了,也不怕被噎死。
12楼:
楼主是富二代吧,四块钱的巨款你都敢往外借? 当初就该让你丫写收据,万一你女朋友不认账,你说损失得多大啊!
13楼:
倘若上天再给你一次机会的话,你一定不能借她了;倘若她一定要借,你就跟她说三个字“没零钱”
14楼
:靠 分手。不然她还以为营养快线那么好喝的。
15楼:
强烈支持楼主分手!四块钱能买多少馒头啊,还喝营养快线,真是败家!!!去洗手间喝几口自来水不就行了~
16楼:
支持楼主分手,但钱一定要要回来,还要算上利息…不行就上法院告她!
17楼:
对待这种事情坚决要快刀斩乱麻,楼主 怎么搞得,都一礼拜了还没分。靠 鄙视!
18楼:
楼主太大意了,下次借五毛以上巨款一律要写借条 打手印~
19楼:
绝对……必须的……分
20楼:
天哪,四块钱!这女的也太无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