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吧头衔似乎完全“军事化”,可否将其改成正规警衔,看起来警务味道和职业气息更浓一些。
本人建议如下:
一级:警校学员
二级:毕业新丁
三级:巡逻警员
四级:二级警员
五级:三级警员
六级:高级警员
七级:一级警司
八极:二级警司
九级:警督
十级:**
十一级:警署所长(警长)
十二级:副总**
十三级:助理总**
十四级:总**
本人建议如下:
一级:警校学员
二级:毕业新丁
三级:巡逻警员
四级:二级警员
五级:三级警员
六级:高级警员
七级:一级警司
八极:二级警司
九级:警督
十级:**
十一级:警署所长(警长)
十二级:副总**
十三级:助理总**
十四级: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