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吧 关注:1,468,777贴子:52,585,593

打女人的男人不全是坏男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近日,在国内各大知名论坛上流传着一篇题为《『震惊』未婚妻偷情怀孕遭男友爆打!~》的帖子,并附带数张场面暴力震撼的照片,这件事引发了网友广泛的议论,在各大论坛上更是掀起了很大的波澜,有网友谴责“此恶男”禽兽不如,甚至有网友发出“网络通缉令”来通缉“恶男”以宣泄不满情绪,也有网友指斥拍照网友“也不是个好鸟”。
据旁观者描述称,这对男女快结婚了,正准备婚礼,但从来都相敬如宾,没发生过关系,但“一不小心”从未婚妻包里发现了其怀孕的检查单,“此恶男”本文质彬彬,发现此事后怒火攻心,一怒就大打出手。附近的人说,此恶男从未骂过未婚妻,对她非常好,呵护倍至。
  拍照的人自己留言称,当时“此恶男”连续下重手,猛踢女友肚子。女子边挣扎边称怀孕了不要再打了,恶男声称就要打掉这个孩子。整个殴打事件持续约10分钟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广泛的议论,在各大论坛上更是掀起了很大的波澜,有网友谴责“此恶男”禽兽不如,甚至有网友发出“网络通缉令”来通缉“恶男”以宣泄不满情绪 ,我不知道这是哪的网友,看人家这心胸宽广 我是自愧不如 不知道这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什么感想 ...
海吧好多人说:能原谅女人的男人才是真男人,不能原谅的白看香吉士了。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能原谅江青吗?能原谅叶群吗?能原谅川岛芳子吗?如果“能原谅女人的男人才是真男人”,无论什么过错都能原谅吗?



1楼2012-08-23 09:50回复
    楼主好久不见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2-08-23 09:51
    收起回复
      2025-11-19 09:02:1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直接了当的分手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2-08-23 09:52
      回复
        膜拜神人再次出场。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8-23 09:52
        收起回复
          我不愿意去责骂那个男人,毕竟在爱情上他还是关心未婚妻的,她未婚妻做出了对不起他的事情。如果是你老婆这样对自己的男人,作为那个男人,你应该怎么做呢?打当然是必然的!
          不过他下手的确有点重了,我相信现在的那个男人也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这样打她!呵呵,希望平安度过吧!


          5楼2012-08-23 09:57
          回复
            男人下手是重了点 但是这女的真心不是什么好东西, 欠挨揍


            6楼2012-08-23 10:00
            回复



              7楼2012-08-23 10:03
              回复
                小偷偷你东西,你要打伤或打残了都得赔小偷钱,
                把那女的打了,孩子打掉了这男的应该也得赔钱吧,
                对这样的女人,何必呢,打都嫌脏手


                8楼2012-08-23 10:04
                回复
                  2025-11-19 08:56:1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看来 婚前相敬如宾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不然……


                  IP属地:山东9楼2012-08-23 10:04
                  回复
                    还知道楼主的人不多了吧?


                    12楼2012-08-23 10:11
                    回复
                      自作孽不可活


                      IP属地:福建14楼2012-08-23 10:23
                      回复
                        楼主还写小说吗?


                        16楼2012-08-23 10:24
                        回复
                          七夕 看到这样的话就麻烦了,


                          17楼2012-08-23 10: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