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都在强调民心
研读人民日报社(的人民网及环球时报)和新华社(的中国网事)关于唐慧案的评论,可以感受到它们并没有以势压人,而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诉诸人心、人性和人道,用俗话讲就是“天地良心”,用道德术语讲就是诉诸“良知”。
请看《人民日报》评论员范正伟8月6日就此案发表的第一篇“人民网评”,题目为《让“正义实现”经得起人民对比》。假定唐慧真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劳教她本是“正义”的,但“同样属于公权力作为的案件,一个未满11岁的女孩被强迫卖淫,为何要母亲以跳楼相逼才得以立案?为何要等到‘上级批示’才启动司法程序?由永州警方出具、而法院未予采信的罪犯‘立功证明’,为何至今依然笼罩在一片迷雾中?与劳教唐慧相比,这又是怎样一种执法态度和执法效率?……这种选择性执法,不仅会动摇法律的平等性、权威性、正义性,消解人们的公平观念和法治意识,也会让我们的执法者变得相当被动……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一个受害者母亲的选择,恐怕对其许多过激行为能多一层认识。”作者分析7名被告终审“判罚委实不轻,但为何依然没能让受害者母亲‘满足’?为何媒体公众依然不乏(对永州警方的)讨伐之声?”所强调的就是人们的直觉:执法是否公平,公权是否公道?人心有杆秤。
同日,人民在线总编、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发表了《人民舆评:永州案,警惕民心渐行渐远》。此文概述永州市**局解释唐慧被劳教的帖子“受到网民几乎一边倒的质疑,批评这个做法击穿了东方‘政治伦理的底线’”;并引“《长江日报》日前刊发评论员文章《赶快收拾人心》,批评诸多群体性冲突,是地方政府在攸关民众利益问题上,表现出对民意的轻视傲慢,蛮横与霸道,与民心渐行渐远。”祝华新此文是舆情观察体,直接推动了此公共事件的进程。虽然讲的是政治“合法性”,但从标题就可以看出,他重视的是“民心”(人心)。法律与执法机构是国之重器,其政治伦理基础是人心向背,即人民信任不信任、支持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