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死亡,谈谈生命
2006-12-31 18:35:03
到处都在谈论死亡。昨天,强人萨达姆被吊死,这之前,还有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者的邱兴华刚刚被处决。而翻开每天的报纸,几乎每隔几个版面就有死人的消息——没错,每天,我们这个星球上至少有16万左右的生命因为各种原因而消失,死亡,构成了我们生活最平淡的真实。
人们借着萨达姆、邱兴华之死来炫耀正义,这真的让人不舒服。我不喜欢萨达姆和邱兴华这样的人,他们都不是对生命有敬畏之心的暴虐之人。因为他们的劣迹,我甚至认为他们死有余辜——但我真的不认为,剥夺他们生命的权力,掌握在和他们其实没有多少差别的人类手上。我一直觉得,对于杀人者,人类只有权出于自我保护而终止他们继续杀人——你可以把他们关起来,甚至我还觉得可以把不伤及他们生命的情况下对他们实行最残酷的虐待,比如断肢或者宫刑什么的,但对他们实施死刑的权力,我认为上帝迄今也没有让渡给人类——上帝什么时候宣布人类可以替天行道?这种可耻而危险的僭越通常只是人类的自以为是。萨达姆是这样的人,他的敌人也是。如果萨达姆是反人类的(我认为是),那么,宣判萨达姆死刑的人很难说尊重人类的(我认为不是)。
这两天,我和不同的人对萨达姆之死有过不同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萨达姆是否该死。我基本认为萨达姆是该死的,因为他是个暴虐的独裁者,因为他摧残了生命,因为他反人类,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用任何名义把他处死——因为人类没资格。从理论上的该死到实际上的被处死,中间有人类不可逾越的高墙,这墙的根基是生命不可剥夺的准则,人类设置的各种正义理论,都不足以使人能够轻易僭越。不管合不合适,这里我想借用的一句话是:“理论是苍白的,而生命之树常绿。”
由此我想到,人类生命迄今为止所遭受到的最大威胁,其实不是各种人类无法抗拒的灾难,甚至也不是来自人类自身的暴力行为,我觉得最可怕的,其实还是来自各种看似合理的正义原则背后所隐藏的对生命的轻视、蔑视、漠视以及仇视,这才是一切伤害生命的根源。
一切对正义的讴歌和对人性的赞美,总是那样暧昧又令人失望。人总是在相信和鼓吹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比如,我们文明修辞里,常常把一些没有人性的坏人——比如萨达姆,比如邱兴华说成是“禽兽不如”,但我真的不明白人为什么要这样去糟践禽兽,靠,难道一个好人就意味着比禽兽更加善良而高尚吗?或许,动物之间相互取各自的命的行为,还有基于某种本能,杀戮和被杀戮者之间至少还有某种平等可言,但人类呢,你看看吧,当他们手中握有某种正义原则或光荣理念之后,其冠冕堂皇的遮掩之下,情况便开始变得那么糟糕。
“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很久以前——应该是1978年,我在《九三年》中读到雨果被认为体现了其资产阶级人性论倾向的这句名言时,我还远远没有想到也根本不能理解事态的严重性。在那样一个连抢劫犯或强奸犯都要被枪毙的年代,你完全无法想象出处死一个“反革命”会有什么问题。虽然“反革命”者和“反人类”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但对他们实施死刑,在本质上却是完全一样的。这之前,我们一直被教育得相信,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可以杀死少数妨碍这种幸福到来的少数人。这使我想到战争时代的“命如草芥”就不寒而栗。
我真的搞不明白,在我们的文化中,为什么一直不能培养一种对生命的尊重,以及这种尊重的“无条件性”而带来的敬畏之心。我们曾经树立了很多“为了国家财产的安全而牺牲了宝贵生命”的英雄,并大张旗鼓地号召人们向他们学习。我这样说丝毫不表明我对金训华和赖宁这样的英雄的有任何不敬,我只是感觉我们生命的可卑。
同样,每当我听见有人在K房里高歌“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时,我就打心眼里感到恶心、厌恶和恐惧,五星红旗虽然是“由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但这丝毫不表明它会比我们每一个哪怕是卑微的生命要重要。所有那些为了所谓的革命理念、为了所谓的正义原则而驱使人们去“光荣”捐躯的做法,和那些为了区区20多块钱的利益便要取人性命的街头盛行的暴虐行径,本质上,都是邪恶的。
生命之上,别无他物——这是关于生命的绝对律令,道理就这么简单。
周可老师作
刚发现他这个文章的,在以前上课时,他就经常给我们将这个理念,现在终于写出来了。好久没看过他以及他的东西了。在此发文一篇,表示怀念。
2006-12-31 18:35:03
到处都在谈论死亡。昨天,强人萨达姆被吊死,这之前,还有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者的邱兴华刚刚被处决。而翻开每天的报纸,几乎每隔几个版面就有死人的消息——没错,每天,我们这个星球上至少有16万左右的生命因为各种原因而消失,死亡,构成了我们生活最平淡的真实。
人们借着萨达姆、邱兴华之死来炫耀正义,这真的让人不舒服。我不喜欢萨达姆和邱兴华这样的人,他们都不是对生命有敬畏之心的暴虐之人。因为他们的劣迹,我甚至认为他们死有余辜——但我真的不认为,剥夺他们生命的权力,掌握在和他们其实没有多少差别的人类手上。我一直觉得,对于杀人者,人类只有权出于自我保护而终止他们继续杀人——你可以把他们关起来,甚至我还觉得可以把不伤及他们生命的情况下对他们实行最残酷的虐待,比如断肢或者宫刑什么的,但对他们实施死刑的权力,我认为上帝迄今也没有让渡给人类——上帝什么时候宣布人类可以替天行道?这种可耻而危险的僭越通常只是人类的自以为是。萨达姆是这样的人,他的敌人也是。如果萨达姆是反人类的(我认为是),那么,宣判萨达姆死刑的人很难说尊重人类的(我认为不是)。
这两天,我和不同的人对萨达姆之死有过不同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萨达姆是否该死。我基本认为萨达姆是该死的,因为他是个暴虐的独裁者,因为他摧残了生命,因为他反人类,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用任何名义把他处死——因为人类没资格。从理论上的该死到实际上的被处死,中间有人类不可逾越的高墙,这墙的根基是生命不可剥夺的准则,人类设置的各种正义理论,都不足以使人能够轻易僭越。不管合不合适,这里我想借用的一句话是:“理论是苍白的,而生命之树常绿。”
由此我想到,人类生命迄今为止所遭受到的最大威胁,其实不是各种人类无法抗拒的灾难,甚至也不是来自人类自身的暴力行为,我觉得最可怕的,其实还是来自各种看似合理的正义原则背后所隐藏的对生命的轻视、蔑视、漠视以及仇视,这才是一切伤害生命的根源。
一切对正义的讴歌和对人性的赞美,总是那样暧昧又令人失望。人总是在相信和鼓吹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比如,我们文明修辞里,常常把一些没有人性的坏人——比如萨达姆,比如邱兴华说成是“禽兽不如”,但我真的不明白人为什么要这样去糟践禽兽,靠,难道一个好人就意味着比禽兽更加善良而高尚吗?或许,动物之间相互取各自的命的行为,还有基于某种本能,杀戮和被杀戮者之间至少还有某种平等可言,但人类呢,你看看吧,当他们手中握有某种正义原则或光荣理念之后,其冠冕堂皇的遮掩之下,情况便开始变得那么糟糕。
“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很久以前——应该是1978年,我在《九三年》中读到雨果被认为体现了其资产阶级人性论倾向的这句名言时,我还远远没有想到也根本不能理解事态的严重性。在那样一个连抢劫犯或强奸犯都要被枪毙的年代,你完全无法想象出处死一个“反革命”会有什么问题。虽然“反革命”者和“反人类”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但对他们实施死刑,在本质上却是完全一样的。这之前,我们一直被教育得相信,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可以杀死少数妨碍这种幸福到来的少数人。这使我想到战争时代的“命如草芥”就不寒而栗。
我真的搞不明白,在我们的文化中,为什么一直不能培养一种对生命的尊重,以及这种尊重的“无条件性”而带来的敬畏之心。我们曾经树立了很多“为了国家财产的安全而牺牲了宝贵生命”的英雄,并大张旗鼓地号召人们向他们学习。我这样说丝毫不表明我对金训华和赖宁这样的英雄的有任何不敬,我只是感觉我们生命的可卑。
同样,每当我听见有人在K房里高歌“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时,我就打心眼里感到恶心、厌恶和恐惧,五星红旗虽然是“由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但这丝毫不表明它会比我们每一个哪怕是卑微的生命要重要。所有那些为了所谓的革命理念、为了所谓的正义原则而驱使人们去“光荣”捐躯的做法,和那些为了区区20多块钱的利益便要取人性命的街头盛行的暴虐行径,本质上,都是邪恶的。
生命之上,别无他物——这是关于生命的绝对律令,道理就这么简单。
周可老师作
刚发现他这个文章的,在以前上课时,他就经常给我们将这个理念,现在终于写出来了。好久没看过他以及他的东西了。在此发文一篇,表示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