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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个FOR 是zs御笔,jy还会咬定是正确用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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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7-03-08 02:54回复
    • 220.163.88.*
    JY会54,玉米细心啊


    2楼2007-03-08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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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8 05: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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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S抄袭球评不是很快被jy发现了么?论细心,jy和dm半斤半两,对自家偶像难得糊涂而已


      3楼2007-03-08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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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89.89.*
        用FOR是对的,难道说他是错的

        球评是假的!难道说他是对


        4楼2007-03-08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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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的??


          5楼2007-03-08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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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送人东西就一定要用TO 呢?当然也可以用FOR 的,而且FOR 后面当然也是可以加冒号的。
            譬如说我打算在我女儿生日的时候给我女儿送本书,可以在扉页上写
            A gift for:
             my dear daughter!
             HAPPY BIRTHDAY !!!

            作者: 59.108.192.* 2007-3-8 02:28   回复此发言 

            这个说的过去


            6楼2007-03-08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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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4.63.14.*
              如果for是zs御笔,ym又会是什么态度呢??

              只要是粉丝,就注定了立场

              不用相互嘲笑了


              7楼2007-03-08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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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0.220.*
                错了就是错了,就是皇帝老子也要认错,现在的粉丝比奴才还愚昧


                8楼2007-03-08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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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8 05: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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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送人礼物写FOR:某君----正确


                  9楼2007-03-0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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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M”的502行为暂不收集。对ZS永远卖个面子。只要LZ不要露出假冒YM的尾巴。反对你所举例子,支持你质疑的精神,希望YM可以一路走好


                    10楼2007-03-08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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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32.72.*
                      一帮白痴玉米。不懂别装懂,拿小学生英语来评价什么个劲啊


                      11楼2007-03-08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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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83.140.*
                        小学生都知道用for还是用to,可惜ss不知道~


                        12楼2007-03-0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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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197.172.*
                          天呐,这个世界颠倒黑白了,for有什么不好啊,居然被生生地说成用错,太恶心了,真是低水平的人多啊


                          13楼2007-03-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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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2....没见过大腿不是你的错!出来乱抱那就是你的不对限.默一个!


                            14楼2007-03-0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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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8 05: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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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19.228.*
                              其实有什么呀,SSJJ写的明显的中文,那个“TO”只是个格式而已,一种可能会显得比较洋气的写法(当然,SSJJ把它写成了“FOR”,可能是笔误,也可能是一时昏了一下,或者她以前看到的就是这种洋气写法的错误版)。 
                              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比如我但现在也不知道,在一篇文完了以后的补充说明里,可以在前面加上“PS:”,这个“PS”到底是什么的缩写,可能哪天我就写成了“BS”。也许SSJJ对这个“TO”也跟我一样


                              15楼2007-03-0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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