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抢先半步吧 关注:7,040贴子:77,485

回复:梧桐的老板是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觉的 和笑笑家有关系
标准酱油众 纯属路过 一个永远的酱油爱好者


IP属地:辽宁17楼2012-08-16 06:54
回复



    18楼2012-08-16 09:52
    回复
      2026-02-05 17:52: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这坑好巨大


      19楼2012-08-16 12:24
      回复
        水汝一下


        IP属地:上海21楼2012-08-16 19:58
        回复
          大概是什么厉害的公会的老大……
          现在已经出来的坑的话……
          那个撒旦吧


          IP属地:上海22楼2012-08-16 20:16
          回复
            觉得应该和前5000K有关系,指不定就是那个被冒名顶替的第一...


            23楼2013-02-21 21:20
            回复
              我觉得那就是梧桐的庄园。只是他不知情而已。


              来自手机贴吧24楼2013-02-21 21:46
              回复
                应该是开发商的。。。盖的高档别墅区“卖不出去”……梧桐是看房的“保安”……


                IP属地:辽宁25楼2013-02-21 22:26
                回复
                  2026-02-05 17:46: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为什么没人猜是梧桐爸妈的?
                  使用权丢给梧桐了,但是所有权就是不给,意思是等梧桐结婚了再说。
                  但是梧桐不想结婚,不想和外人,尤其是女生接触,所以就当自己是管家在过日子
                  这也能解释梧桐为什么对别墅有各种处置权,包括让那些人来住


                  26楼2013-02-21 22:36
                  回复
                    文中有交待过梧桐的身份很特别,1:没有任何社会经历,2:查不到任何与他有关的人和事,3:所负责看管的庄园的主人身份不明


                    IP属地:广东27楼2013-02-21 22:40
                    收起回复
                      我决着是梧桐的,只不过他忘了或根本没意识到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28楼2013-02-21 23:21
                      回复
                        书上没说别墅不是梧桐的 穆的家人应该很牛X 的


                        来自手机贴吧29楼2013-02-21 23:26
                        收起回复
                          梧桐的身世应该没有多牛X,但是身体应该巨牛X的。恩恩,庄园大概是他亲戚的吧,比如爹妈托孤,二叔留房子神马,的


                          IP属地:江苏30楼2013-02-22 00:11
                          回复


                            31楼2013-02-22 01:54
                            回复
                              2026-02-05 17:40: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记得好像从新定义过。。入状元的那一段。。。记得就不是那么清楚了。。


                              IP属地:山西32楼2013-02-22 01: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