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次看到他。
今天是蓝色牛仔裤,白色衬衫。
我发现我又忘带钥匙了,甚至连是第几次忘带都不记得了,出门时已经叮嘱过自己。如今钱包中的备用钥匙也不见了踪影,整整失踪了一个月。
决定让自己抛掉这些琐碎的思绪,天空已经泛出好看的昏黄,云也稀薄了些,空气如雨后般湿润,从云缝中熏染开来的余晖却有些刺眼,直到低头发现袖口都印成了橙黄这才提醒自己要赶快回家了。
走手边的,蛋糕店,右手边,花店。
第32次迷路。
自顾四望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却发现他在我身后不远处,对,就是那个蓝牛仔裤白衬衫的家伙,正在买蛋糕。
我不认识他,却能天天看到,我知道他住我隔壁。
第32次迷路的我只能第32次偷偷跟着他回家,但我是不会让他发现有这么个邻居的,路痴又健忘。
悄悄跟他上了楼,故意慢他十几步走。他开门,关门,余光好像故意看了我一眼。
看到他回到家,我等他完全关上门后才回去自己的家。
回到家就接到了有天的电话,他打得实在是巧,几乎每次都在我刚回家时来电话。接起电话就是劈头盖脸的一句,俊秀,吃了没。
我才发现都已经7点多,我告诉他,我又迷路了,又偷偷跟陌生邻居回了家。
他笑着说他早料到了,又问我吃了没。
我说还没,我问他,你在哪儿,多少天没见着你了。
他说32天了,怎么,想我了。
没等我回答他就说,挂了电话赶快去买吃的,记得带钥匙。
我突然又忘了几点了。
挂了电话我去找钥匙,找到后却忘记了要干嘛。踟蹰着干脆放下了钥匙打开电视准备看,门铃响了。打开门后是蓝色牛仔裤白色衬衫先生那张好看的脸,他手上提着袋子,在我面前晃晃,说买多了,一起来吃吧。
我这才想起我是要出去买东西吃的,愣了愣神不知道怎么回应。他却走到他家门口打开门,用下巴朝屋内指了指,说,进来吧。
自觉无法熟络到随便进别人家的地步,却被他直接给拽到了他家。我出于礼貌蹑手蹑脚的找了个沙发的角落坐下。咖啡色基调奶白色窗帘,两双拖鞋。
是足以让人陷进去的沙发,干净木质茶几上只有一个扣满烟头的烟灰缸,他把外卖装到碗里,问我用叉子还是筷子,倒了一杯橙汁给我,自己倒上半杯烧酒。
我看着烧酒出神,他轻轻推了推杯子说,要不要喝点。
我说你怎么就知道我不能喝酒呢。
他说我总是看到你买蛋糕,喜欢吃甜。我拿过杯子抿了一口,辣的直咳嗽,他笑着提来一大瓶橙汁,说小朋友,还是这个适合你,来来,不醉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