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之月吧 关注:62,532贴子:1,109,362

回复:【初次光临】提个疑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故意歪曲呢。
【本吧对吧内的言论没有导向,任何人在这个贴吧发的帖都与本吧没有关系,本吧只是一个舆论场所。】
你为何要把管不了路人的言论歪曲成没有舆论导向?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这个贴吧的导向一向严谨,前几天说罗丹抄袭卡米尔的帖子都被删掉了。有导向是一方面,而个别路人违反又是一方面,本吧是一个场所,跟本吧有什么关系?换句话说,某件事情跟本吧这个空空的场所有关系的话,你找谁负责?吧主?不好意思,吧务没法控制别人的脑袋,就像这个世界有法律与正确的舆论导向但依旧有人犯法一样。吧务能做的极限就是封IP。这一点请你不要苛求。
【在贵吧作者没有自证的机会,因为舆论重心是预设恶意的(这是中性词),这个没有机会不是指作者没有发言权,而是发言权在实质上没有效果。贵吧自然不是机构,但一呼百应万里传响已经带有团体色彩。我只是希望贵吧能够提供一个让围观者安静看完作者自述的机会,而不是淹没在一片红色中,这即便是茶馆,老板也有义务制止消费者在内打架吧?否则,【就不能怪外界的负面声音了】。】
在这里,任何作者都有自证的机会,否则〖〖〖〖〖〖请你找出一个作者真的没有抄袭但是无法自证的例子,否则你的恶意昭然若揭〗〗〗〗〗〗〗老板有义务阻止,是的,所以这里的吧务每天都会尽快核查有错的指正然后删掉,并加以说明。这已经把对于作者的伤害做到最低
,我再重复一遍:吧务没有能力管住别人的嘴,他们所作的不过是完善吧规,进行正确导向,对于违规路人的处罚极限是封禁,如果你对此有异议,请你去找百度管理员,而不是找我们。
关于第三点,我不想复制了,因为我已经说明了,纯白吧的导向一贯正确,请你不要拿那些路人的表现来圈定整个纯白吧的人,或者请你举例说明。责任本来就是路人的,何来抛?吧务所做的极限是封禁和整顿风气,除此之外吧务还要负什么责任?


19楼2012-08-12 20:27
回复
    言论自由是无论对我们还是作者都一样的。我们的方法就是发帖,作者也可以发帖自证又不是有谁不让发。这是贴吧,除了发帖还有啥平台我就想不明白了


    IP属地:陕西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2-08-12 20:31
    回复
      2026-03-05 20:01: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x的跟班: http://tieba.baidu.com/p/1695619362?pn=1[$1]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22853449305&z=1759179250&from=prin[$1] 2012-8-12 19:56 回复
      大家再想要跟楼主沟通的时候可以先看看楼主觉得【很遗憾,在贵吧作者没有自证的机会,因为舆论重心是预设恶意的(这是中性词),这个没有机会不是指作者没有发言权,而是发言权在实质上没有效果。】这样的帖子。


      IP属地:上海21楼2012-08-12 20:37
      收起回复
        如果读者要向作者道歉,那这么久以来有多少个作者因为抄袭真诚地向读者道过一次歉?


        来自手机贴吧22楼2012-08-12 20:39
        收起回复

          好长!
          不想看= =


          23楼2012-08-12 22:34
          回复
            楼主所说的对反抄袭误指事件的约束在我看来是有必要的,所以比较理解你的想法,甚至挺支持。
            所有的楼层看下来之后我确定楼主是来扯淡的……
            感觉目的已经从
            【我觉得对被诬蔑的作者好不公平所以抱着疑问想知道答案】
            变成了
            【你居然敢反驳我说的那么有理的话那我一定也要反驳你的至于你的话有没有理我才不管反正我只要无视你的话里有理的地方反驳你字里行间的漏洞抓住不放就~行~了~】


            IP属地:四川24楼2012-08-12 22:46
            收起回复
              用意很好,提出建立论坛也很好,不想冤枉无辜的作者也很好,想成为允许反馈的机制也很不错。
              ——但是很难实现,要想做到那个程度,只怕得成立一个专业团队来运作了,看得出楼主理想远大,但是这里现在并没有足以号令所有吧友的领导者,即使有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这一点值得商榷),再没有推动者的情况下,很难想象可以成功。
              从反方向来讲,一旦成为一个限定身份的论坛,作为反抄所需要的广泛信息来源是否也会减小,实际上这个吧的人并不一定比别人看过更多的画,读过更多的书,很多都只是碰巧那个人抄的是我们看过的而已,所以这样一种限定身份的论坛只怕也有其弊端吧。
              如果说要是能做到,成立楼主说的那样一个机构也很不错,但是我觉得这个吧本来就很松散,什么样的人都有,谈不上什么反抄袭的旗舰群体之类的……太难了。
              建立论坛并不难,限制加入身份也还是可以做到,但要再让作者可以有机会自我申辩,那申辩之后呢?网络不是法庭,这里不管常驻不常驻,他申辩是否合理,由谁来裁定呢?在贴吧是否抄袭是一个看证据是否可靠的事情,申辩是否合理,现在也只能依靠是否合理来判断。这样的局面下,其实在贴吧在论坛就并没有什么区别了。贴吧作者还可以自己现身什么的,论坛的话,还要搞个作者认证系统吗……?
              


              IP属地:北京25楼2012-08-12 22:54
              收起回复
                存心黑的话,随便注册个ID来开一炮,然后再也不用这个ID了
                你能抓得到谁?
                所以就来把愤怒发泄在纯白头上了
                必须要有人替你的愤怒和路人的乱开炮来买单是么?必须由剩下的人去承担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在纯白说话就代表纯白的意见那么很好我发个帖子说纯白支持各种抄袭那么纯白就变成支持抄袭的阵地了这有可能么


                IP属地:美国26楼2012-08-13 00:22
                收起回复
                  2026-03-05 19:55: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LZ已经开启上帝模式了=。=


                  IP属地:湖北来自手机贴吧27楼2012-08-13 00:24
                  收起回复
                    所以楼主可以先解释一下你放的那两个表示【很遗憾,在贵吧作者没有自证的机会,因为舆论重心是预设恶意的(这是中性词),这个没有机会不是指作者没有发言权,而是发言权在实质上没有效果。】的帖子是什么意思?两个都是抄袭无误并不肯道歉,是我们冤枉他们抄袭了?还是对他们进行了人生攻击?一会放两个链接来表示纯白不给画手自证的机会,发完又说【本人确实对贵吧不够了解,要找出说服力很强的帖子也实在找不出来。】楼主你到底是想说啥?


                    28楼2012-08-13 00:38
                    回复
                      我想说的意思就是这两个例子我认为是有很强的说服力的,不过阁下不认为——或者说纯白之月吧不认为。我知道纯白之月吧是一个场所,现在的指向已经足以作为一个团体出现了吧?——既然阁下、或者说纯白之月吧不认为,那就不是吧,那这两个例子就不成立吧,然后我提出的情况请问贵吧能避免吗?——如果能,好吧我有病,这段话就当我是来黑贵吧的,随便喷。不过一楼的内容有没有值得参考、哪怕是值得看一眼的内容?——如果没有——好吧我是来这里黑贵吧的,很抱歉做了这一切,我马上离开。


                      29楼2012-08-13 00:43
                      收起回复
                        好吧,楼主只是觉得纯白的外界评价不咋好好心好意来给大家提意见来的,我们不要再说她地图炮了,不要再说她不了解贴吧了,不要再说她不现实了,人家只是单纯一点而已,你看楼主妹子那么谦卑的态度来和我们好好说,都那么委曲求全的了,我们就不要再刁难人家了…
                        


                        30楼2012-08-13 01:02
                        回复
                          回复 十一平白 :因为我觉得他们的理由已经包含了【他们并非抄袭】这一层含义,其他人并没有就这个点进行反驳而是依然以他们已经抄袭作为前提前来补刀。当然我的这个理解在诸位看来是三观不正的。所以我并没有继续对这个观点进行维护,就这点上我愿意放开大家随便喷。
                          我维护的是我一开始提出的一些疑问和建议。
                          但是本人也说了,如果这些疑问和建议,对于贵吧,对于诸位吧务人员,对于纯白吧的各位都是不合理、不应该出现的话,那诸位也可以把我当做一个黑,我会马上走,删帖封号挂城墙毫无怨言。
                          多余地重申一句,以上任何一句话都是深思熟虑后的肺腑之言,不含反讽或者歇斯底里。


                          31楼2012-08-13 01:04
                          收起回复
                            贴吧注册个ID就可以发言,有人可以靠这个来黑作者的可能性太低了因为大部分人还是知道怎么鉴别的,如果说只看1l了下面不看直接转黑,那就好像一道题问你两三角形到底是不是相似,你不证明了当相似过去了直接看下一题,这样做的压根没有意义。楼下的回复对于这个贴其实很重要的……
                            作者要证明自己确实是清白的可以发帖啊,没有系统让作者无法发帖- -真想证明可以发啊……再说要真的没事也会有人来证明的。
                            无论是‘她好像是抄袭了,我们来证明不是’还是‘她好像没抄袭,我们来证明抄袭了’都是只有一定的条件和唯一的结果。答案不会因为题目的问法而改变的。就算有人讨厌某个作者想黑她,抄袭了算她自己有问题这是活该,没有也会有人指出来‘她没有抄袭’这一事实。
                            毕竟要找个人问谁希望抄袭这种事情出来啊……都希望作者好好画画求证帖子越来越少……


                            32楼2012-08-13 01:35
                            回复
                              2026-03-05 19:49: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回复 无盐の波罗的海 :
                              【二章 二节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第一条来说抄袭不成立
                              第二条来说该童话不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道德上抛弃这一条,否则抄袭不成立。
                              第三条中改编权属于五十年后收归国有或者转让法人团体,找不到第一版《毛毛》的出版日期和后来的版权状况,界定上不准确。如果出版至今短于五十年,则侵犯了原作者改编权。
                              第四条作者拥有改编权,但无法准确界定是否依然受到保护,理由参见第三条。
                              本人毕竟不是学法的,并不认为这种观点一定正确。所以并不坚持这个说法。


                              33楼2012-08-13 02:25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