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我拓开一笔,写一写谨之。我对文字有很高的敏感,所以很多来自纸面的描述,给我印象很深。原著里,对谨之只是寥寥几笔,亦不是自幼和沛林青梅竹马的女子,只不过是时势权柄和野心把她推到他身边。匪大写,“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大氅,氅衣领口惟有一枚钻石别针,在微弱的光线中,恍若泪滴一闪。她的眼睛在黑暗中亦是熠熠照人。”写她暗中到医院安排静琬离开,静琬厌倦地说,我走了,他必定会疑心你。她笑一笑,我若不来,他第一个疑心的也是我,我何苦枉担虚名。那时觉得,她这样聪明。若静琬是清丽高洁光风霁月,她可以算作,端庄嫣然冷静深刻。若不是曾有这一段刻苦铭心的绝恋,她和书里野心勃勃的六少,很配。所以我对剧中的谨之,一直觉得那么恍惚。为爱痴狂,是电视剧里必有的套路,可这也不再是书里那个心机剔透,睿智沉着不输须眉的谨之了。我多么不爱看她那些为了爱,泪、痛、失态、有若疯狂的模样。最好的爱情,还是都保持从容的面目吧,你不爱我,我若知道了,我就冷静着,即便不必微笑,也要神情清淡些,哪怕是装作不在乎,也换个从容收场。看这张剧照,他手执卷书,英气尽敛;她奉茶齐眉,气质娴淑。到底还是要拼到伤瘢累累,血痕淋漓,你才知道,痛,是要放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