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村民没有必要去闹,痛失家人是悲痛的,但不能不理智,从几个方面想:1.病人本来就是将死之人,在同级别的医院恐怕谁都无回天之力不能把罪完全推给医院。
2.我只是个打酱油的,说两句:既然惠民医院都不给治了(比阳信医院还高一级),咱阳信医院还敢收治?这纯粹是为了救死扶伤?以前看过一篇文章,一个医生揭露医院的黑幕:一个癌症晚期的患者到了医院,实际已经是无药可医了,可医生还是本着“救死扶伤”给收治了,东检查,西化验,这科打针,那科开刀。花了无数(几万甚至十几万)的银子不说,本来已经是奄奄一息的人(实际已经根本就是治不了了),还给患者多受了多少的罪呀!医院要是不折腾,病人或许能多活几天,结果,病人不经折腾(放疗、化疗、开刀、打针、吃药),提前离世!
这不只是医患关系的问题,而大多是道德的问题,先不说是否是医院与医生黑心与否,患者本来就已得知病危,随时可能会死,死了也不该怨医生,除非是医生用错药或其他失误导致病人死亡,一般治疗风险手术风险都会由家属签字同意的,对医生有免责保护的(医生太聪明了)。
3.就算他们家人是因医院原因导致死亡的也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啊,去医院闹有什么用(通过正常渠道能解决吗)?破坏社会稳定,影响其他病人就医啊。
4.我不知真情,所以不觉得他们有敲诈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