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今年5月初在洛阳购买了一套住房,87平米,是本人第一套住房,原本抱着很庆幸的心态,总算有了自己的房子,没想到一个一个的打击接踵而至。高房价这个就不说了。当时买房时问过了 契税和维修基金,契税首套房为1%,算了算不到五千,这是我们上交国家的,我们必须无条件执行。没想到近期在关注洛阳市地税局网站时,看到一篇匪夷所思的文件。
文件的总称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洛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洛阳市地税局关于调整享受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这一变,就将不到五千的契税变成了差点两万了。
红头字为: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12 )61号
下面内容就先不提 红色洛阳市政府的章盖在2012年5月29日上面。说明这个文件的颁发日期。
里面提到一些大家不可企及的房价,新区房价为4363元,涧西为4759元,瀍河为2776元,乘以写书1.1也没多少。这个房价说实话,在洛阳我也看了好多楼盘,是真找不到。不知道政府是如何找到的?
下面就说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小于90平米的,也就是1%。什么总面积低于144平,实际成交价低于本区域的1.2.等等。最最离谱的到了,大家擦亮眼睛,开始准备穿越,本次调整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有效期为2012年4月1日起至下次标准调整为止。这个真难以理解,文件没有发布呢,都开始执行啦。这是穿越,有木有?
对于这份文件,我有几点疑问,请政府领导能够给予解答。
1.试问一份文件的执行日期为什么比发布日期还早?如果你说从6月1日起执行,这个倒可以理解。穿越的话,确实很难懂。是不是我们4月,5月买房的人要自认倒霉?
2.政府公布的平均房价,是指的哪些楼盘的价格?为什么我们一个都看不到呢?包括二手房都没这么低呢?
3.全国房产都在优惠政策,达到更大适应百姓的刚性需求,为什么我们13朝古都要逆流而上,不减反增呢?契税本来河南的平均水平已经远超其他省了,洛阳为什么还要更加高呢?
4.首套房为什么和二套房等同来论断啦?
望政府领导能够多体恤百姓的疾苦,我们辛辛苦苦买房子真不容易啦,就不要再在政策上施压给我们啦。政府可以收房税,这个我们都能理解,也支持,但能不能跟国家大政策保持一致的步调。期望政府领导能够早日给予明确的答复。
一个含辛茹苦才买了首套房的洛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