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葬,亦称复葬或迁葬,是一种流行于中国南方地区的传统葬俗,特指对死者尸骸作二重处置:人死,先采用埋土、风化、架树、水浸、置洞等方式处理肉身。待皮肉腐烂,再发冢开棺,拣取骨殖洗净晾干,放入特制的陶瓮等容器内,择日选地置放或深埋,即重新安葬。近年来,火葬普遍推行,人们仍习惯于在死者尸体焚化后,保留部分骨灰并择日选地,采用筑坟树碑、放进壁穴或抛入大海等处置方式,称墓葬、树葬、壁葬、海葬等,其实均可视为二次葬范畴,所以有人称对骨灰的上述处置方式为“新型的二次葬”,并认为表现了现代形势下葬俗变化的“新趋势”
(何彬《江浙汉族丧葬文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
(何彬《江浙汉族丧葬文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