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
青春懵懂的少年。
那里有我的最为刻骨铭心,却最终终将淡忘。
毫无疑问,小学,初中,高中。我念着最久的是初中。
总是和朋友闲聊初中的囧事,小心思,与小心事。
上高中是,同班有几个原来初中同班的同学,总是凑在一起,说说曾经。最后彼此对视一眼,笑着摇头说,我们都老了,居然在回忆过去。
初中有笑有泪有痛有伤,却是我们心中的最为美好,最为干净。
所以,初中毕业时才那么伤感,写了长长一篇日志,结果,正要发表时,停电了。没有心思重新写。
所以那些没有说出口的道歉想念伤感,至今也没有说出。
在小城市的一大特点就是,市上的初中好的只有一两个,于是同班的就有二十几个同小学的,在我们这里,南北二小最为有名,于是基本上班上四十多个都是来自这两个学校的人。
初中时,老师喜欢男女同桌。可能是觉得女生在一起容易讲话,可是老师就没考虑过早恋这问题吧。
初中时,不再爱闹不再爱说话,或许我的性格就是从那时开始变的吧。
有好几个说的上话的朋友。
有的是因为喜欢同样的小说而越走越近。
我永远记得和S还有L认识是在一次打扫卫生时看到L正在看 天使街23号,我就随口说了一句,我有第三部。自然而然的交换书看,自然而然的成为好友。
初一下期时,L转学回到了她的家乡,我失落了好久,想着以后再也没人陪我逛操场了。
有的是因为家住的近一起上下学熟悉的。嘛,和她的友情已经六年了,有过摩擦有过冷战,却从来没有真正吵起来过。
高中时,有个朋友和我说,你这样的人谁想和你吵阿,没意思。
我说为什么。
她说,吵架是双方都要说出口,可你会说吗?永远什么事什么不满都在心里烂掉。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这种别扭的习惯。只喜欢听别人说,而自己不发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