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里有这句话:
个性课程要求5学分。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计划、自身发展需要和学习兴趣,有目的地自主选修本专业学分要求之外的全校所有的公共个性选修课程、专业课程、大类课程或通识课程,建议学生跨专业修读其它专业的课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列为个性课程,学生可自愿参加,通过后给3学分。
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到底全校的个性选修学分能不能代替专业选修学分。
个性课程要求5学分。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计划、自身发展需要和学习兴趣,有目的地自主选修本专业学分要求之外的全校所有的公共个性选修课程、专业课程、大类课程或通识课程,建议学生跨专业修读其它专业的课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列为个性课程,学生可自愿参加,通过后给3学分。
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到底全校的个性选修学分能不能代替专业选修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