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出现食人鱼后,
说是缴一条食人鱼奖赏1000元,
结果有个人从小摊花费了15元买了一条,拿去上缴没有领到奖金,说是不是从河里钓上来的,不算,不能给奖金。要领奖金要有人证,有有手机视频,证明是钓的才行。
但凡非钓鱼,其他途径的鱼都拿不到奖金,
纳闷了,难道要人家将鱼绑着放入河里,然后再钓出来,将过程录成视频剪辑,证明人家有钓鱼这个过程,是不是应该这样子?
嗯,之后有了视频又要说人证的问题了,那到底又该怎么样算是人证?
明摆着就是不想赏。
食人鱼原本就不在柳州的吧,能来到柳州,都是“其他途径”来的吧,现在应该还有很大一部鱼在这些“其他途径”的人手中。
毋庸置疑,这鱼肯定是危害的,那这些人拿着鱼,上缴又得不到钱,有点良心的就自己炖了吃了;且不说一些人手里的鱼有相当数量,吃不吃得完,好不好吃。万一人家心里有点不爽,索性又将鱼放回河里,岂不是危害更大?
赏罚不明百事不成,不但不成,隐患更大,难怪当年商鞅变法,只是简简单单搬根木棍,也要兑现赏金了。
说是缴一条食人鱼奖赏1000元,
结果有个人从小摊花费了15元买了一条,拿去上缴没有领到奖金,说是不是从河里钓上来的,不算,不能给奖金。要领奖金要有人证,有有手机视频,证明是钓的才行。
但凡非钓鱼,其他途径的鱼都拿不到奖金,
纳闷了,难道要人家将鱼绑着放入河里,然后再钓出来,将过程录成视频剪辑,证明人家有钓鱼这个过程,是不是应该这样子?
嗯,之后有了视频又要说人证的问题了,那到底又该怎么样算是人证?
明摆着就是不想赏。
食人鱼原本就不在柳州的吧,能来到柳州,都是“其他途径”来的吧,现在应该还有很大一部鱼在这些“其他途径”的人手中。
毋庸置疑,这鱼肯定是危害的,那这些人拿着鱼,上缴又得不到钱,有点良心的就自己炖了吃了;且不说一些人手里的鱼有相当数量,吃不吃得完,好不好吃。万一人家心里有点不爽,索性又将鱼放回河里,岂不是危害更大?
赏罚不明百事不成,不但不成,隐患更大,难怪当年商鞅变法,只是简简单单搬根木棍,也要兑现赏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