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我车子五个月在高速三车最为我最后一辆交警判定全责,然后车拉去4s店,签了个合同大致意思就是车交给店里处理直接和保险公司谈,但车比较严重,按最优化方案就是有影响有损坏的全换修理材料加工时差不到要八九万,车损险是保的13万,基本可以报全损(我个人倾向全损)保险那边现在的意思是可修可换的全按修的走,就是把维修费用控制在7万以下(倾向于修),如果是按修,以后车子正常行驶下出现质量问题我可以直接找4s么?然后质保期限和(东本xrv)维修前有什么差别没有?还是要和4s签订质保合同? 要是按全损4s店那边的拆检费和定损费都要我自己出么?(4s店说拆检3000,定损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