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为十堰市道德模范颁奖晚会献礼2011年12月11日 16:59:49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12月8日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十堰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举行的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市艺术剧院隆重举行。会议授予王义富等10名同志为十堰市 “第三届道德模范”,市长、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周霁,市领导冀群风、陈冬芝、刘学勤、杨立志,十堰军分区政委周建新等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者颁奖。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副主任董卫民在颁奖典礼上讲话。我校艺术团舞蹈队应邀参加此次晚会演出,并献上舞蹈--《旗帜颂》。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努力营造了知荣辱、讲奉献、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涌现了胡安梅等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道德标兵。从2007年开始,我市已开展了两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感动十堰人物”、“身边好人”、“十佳道德标兵”、“文明市民”等模范在全市产生了深远影响。这次我校陈怡敏老师、曹先招学生分别荣获助人为乐奖和道德模范提名奖。
董卫民对获得表彰的道德模范表示祝贺。他指出,当前,十堰发展正处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施“一城两带”战略、加快 “五城”建设步伐、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这不仅需要我们加快经济发展,提升发展硬实力,也需要我们加快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提升公民道德和社会文明水平,增强发展软实力。董卫民要求,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把先进人物作为一面镜子、一把尺子,进行自我思量、对照,修正言行,激浊扬清,择善而从,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要广泛宣传道德模范,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过程,作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作为弘扬真善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形成为人讲道德、从政讲政德、家庭讲美德、社会讲公德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全社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人人遵守道德规范、时时体现道德规范、处处践行道德规范的良好风气,使高尚的道德和先进的文化成为凝聚社会共识、打牢思想基础的坚实支撑,成为十堰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 此次不仅仅是单纯的参加了表演,更重要的是让舞蹈队,以及整个艺术团学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提升艺术情操,让艺术更贴近生活。(大学生艺术团 宣传部 谢发俊 曾聃迪 魏达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