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变发生后中日、国共各方都对事变的起因各执一词,当事人关于卢沟桥事变的回忆中也常有互不相符的细节。根据蒋介石的传记《蒋介石》中收录的《何(应钦)上将军事报告》一文,以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记录的秦德纯的证词: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月七日夜十一时,驻扎在丰台的日本军队在未通知中国北平地方当局的情况下,在国民**军驻地附近进行夜间军事演习,并之后以“一名士兵失踪”为理由,要求进入宛平城内搜查。当时驻扎在卢沟桥的是国民**军第37师219团吉星文部队的一营,营长是金振中。由于时间已是深夜,中国驻军拒绝了日军的要求。之后日军包围了卢沟桥,双方都同意天亮后派出代表去现场调查。但是日本的寺平副官依然坚持日军入城搜索的要求,在中方回绝这一要求后,日军开始从东西两门外炮击城内,城内守军未与反击。在日军强化攻击后,中方守军以正当防卫为目的开始反击,双方互有伤亡。随后卢沟桥北方进入相持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