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有煤炭企业被一个名叫文会臣的人使用卑劣行为逼得停止运转。
这里说的是,陕西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坎坷命运。
2006年7月,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庄矿)因资源枯竭,进入破产重组程序,一万五千余名职工家属生活难以为继。迫于生存压力,良庄矿利用全体职工个人的破产安置金,以人民币1.17亿元收购了耀州区白石崖煤矿所有人文会臣95.3%的股权,并改名为铜川市耀州区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石崖矿)。按照当时煤炭资源市场的行情,文会臣的股权转让价格应当属于较高的,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他还坚持要求自己在白石崖矿4.7%股权的回报——无论白石崖矿盈亏必须按每年固定300万元支付给他,这在当时已经是非常优惠的条件了。
2007年9月,良庄矿作为绝对控股方接管了白石崖煤矿。当时,白石崖老矿井规模较小、条件差,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扭转长期亏损局面,在得到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该公司决定实施矿井改扩建,近几年已累计投入人民币3.28亿余元。即使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该公司一直信守承诺,足额支付给文会臣固定回报。2010年底以来,文会臣看到资源价格上涨,白石崖新井投产,预期收益可观,超出了自己原先预料,便通过多种途径向该公司提出种种要求,要求他们无条件地将白石崖矿股权结构调整为他持股49%,良庄矿持股51%,这不是明明讹诈吗?在困难的时候他怎么没有提出不要或减少固定回报?现在煤炭资源价格持续降低,减少他的股份或取消他的固定回报,他能同意吗?这样的要求良庄矿当然不能答应,良庄矿职工也坚决不同意。
文会臣的要求虽然无理,但良庄矿还是从合作、发展、和谐的愿望出发,与他进行了多次谈判,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并许诺可以做出最大限度地让步,但各种让步都无法满足文会臣贪婪的胃口。于是,文会臣便利用自己是当地人,利用多年打下的关系,通过各种渠道白石崖矿停止运作,面临非常危险的境地。
远道而来的良庄矿人,他们舍家撇业、离别妻儿老小,来我省已经四年多的时间。四年多来,他们忍受着孤独和各种生活不便而勤奋工作,目的是承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同时也为我们的经济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作为一名陕西人,实在看不过文会臣的卑鄙行径。实在太给我们陕西人丢脸了。他们来开办企业,他们是挣了钱,可别忘了,我们也挣了钱,这不就是招商引资政策的实例吗?有文会臣这样的人在,严重影响了我们地区的形象。试想,其他企业看到了白石崖矿的遭遇后,还愿意来投资吗?
请各位不要用卖国贼、吃里扒外等字眼形容我。如果把这个案例扩大,比如一个外企来我国投资,却遭遇这种情况,那谁还来我们国家投资,我们的改革开放还能像现在这样成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