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烈日,无风。
一头头骆驼行至大漠边缘,已无力前行。商客们正坐在一张张简陋的桌凳上吃着牛肉,喝着清酒,一个个袒胸露背,黝黑的皮肤上大汗直流。
前方的沙漠,泛着金光,已多年未有人再进入这片大漠。
今年来,武林太平了很多,没有了追杀,没有了腥风血雨,貌似各路人士都开始过上了太平的生活,都不想再那么打斗下去了。
世间最可怕的不是每天的你争我斗,最可怕的事死一般的宁静。
这片大沙漠,楚留香来过,一点红来过,陆小凤也来过……很多人都来过。、
但是,来了,都又走了。
店家走过来给商客们讲述着这几年中大漠的奇闻怪事。
以前,都是为了逃避仇家的追杀,亦或为了逃避世人才会躲进这无边无际的沙漠,进去的人很多,能真正活着走出来的基本都已经在武林之中挂上了号了。
近年来,寒冬时节,总会有一着粗布麻衣,破旧牛皮靴,头发凌乱,胡子拉碴的,不知是青年人,还是中年人,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从这片大漠中走出来,到店家这里换取食物,棉衣。然后,在天亮之前,进入这无边无尽的沙漠。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眼睛里也没有丝毫的感情流露。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在这片大漠中过活,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
但是,所有的过客,都相信在大漠的深处必定有一片绿洲,否则,那个人必定会被渴死。
关于绿洲的传说,是香帅流传给江湖的。
但是,自香帅以后已无人再有勇气进入大漠,寻找那未可知的绿洲。
为了那未可知而搭上自己的一条活生生的性命是不值得的,人最珍惜的就是自己的那条贱命。一个真正的人,是最不在乎自己的性命的,而是最在乎比他重要的人的性命的,因为他的存在相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是更加重要的。
一个人最看重的他人的时候,自己也就有了百分之一百二的勇气。因为他觉得他做的一定是对的。
大漠的深处确实有着一片绿洲,天是那么的蓝,蓝的没有那一片的云彩,水是那么的纯,那么的干净,有的只是天空的蓝,有的只是周围树木的倒影。四周除了树,就是一幢小木屋,虽然小,但是很舒适,屋里子该有的因有尽有。
周围除了这些,就是高高堆起的黄沙,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有个少年正静静的坐在木屋前的树墩上,头发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清洗了,胡子长的都可以到胸口了,粗布麻衣,一双破旧的烂草鞋。
如若不是他突然一下跳入湖水中,没有人会发现他的存在。
这个世界本是宁静的,被他这么一弄,这个原本宁静的世界就此被打破,整个江湖也不再是多年来得平静了。
落日的余晖洒满了整个大漠,原本闪着金光的黄沙变得昏黄,小木屋前燃起了袅袅炊烟,冉冉上升,慢慢的消失不见。少年正如这炊烟一样,在五年前就那样消失在江湖,没有人知道还有着他的存在。
他就是邢守的惟一骨血,刑烟。
刑烟已经跟着五年前的那场大火,如烟般随风而逝,没有人会认为五年前的那场灭门中还会有任何一个幸存者存活下来。
此刻,傍晚,微风,少年已经刮去了那胡须,头发仍凌乱,但是已经干净了很多。面容还算清秀,不过就是黝黑了些。这是刑烟在大漠的最后一顿晚餐了,以为他决定离开这个他生活了五年的地方。
五年前,他失去了疼他,爱他的父母,失去了他所爱的女人,没有了可以信任的朋友,独自一人,骑着父亲的黑鬃马,带着大漠的地图来到了这已许久未有人进入的大沙漠躲避那帮恶人。
亲情,爱情,友情,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三种情感,刑烟已经失去都失去了。从此,他不再信任任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