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司机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司机朋友们:
莱州市北莱公路投资有限公司(S264莱州收费站)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7〕243号文件批准设立 ,是莱州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通行车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鲁价费〔2006〕43号文件,鲁价费〔2007〕82号文件执行。
收费运营三年以来,北莱公司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镇街、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和周边乡镇、村庄建立起了深厚的情谊。但近段时期却发生了连续闯岗撞杆、跟车逃费现象,特别是大型货车的闯岗严重威胁到了收费人员和外勤人员的人身安全。跟车撞杆闯岗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之一,对于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造成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闯岗、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止到现在几起典型案例:如2008年的贾某损毁收费设施被判刑;2011年4月27日法院宣判的迟某在车道寻衅滋事损毁收费设施,被判一年的徒刑,2011年4月29日曲某无理取闹、恶意阻挡车道寻衅滋事被处以刑事拘留的处罚。
依据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跟车闯岗撞杆逃费严重的现象,我们将采取如下必要措施、 一、我们将在原有的自动挡车杆前提下,再加装自动阻车器。阻车器的感应系统设计为“一车一杆”,收到缴费信号,阻车器将自动关闭或者弹出阻车钢板。我们相信广大司乘人员的素质,我们更希望安装的阻车器只是一个摆设。如果当前的跟车闯岗的现象依然严重,我们将采取自动阻车器与自动挡车杆和外勤人员收费的办法来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也请广大司乘人员多多谅解。
二、北莱公司隶属于山东高速集团。山东省80%的高速公路产权归属山东高速集团,我们将把今年来连续跟车闯岗严重的车辆列为高速公路行驶的“黑名单”,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凡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只要驶入山东高速所辖范围的公路,收费系统将会自动显示其闯岗跟车的次数,若不足额补缴偷逃通行费用,系统将会阻止其驶入高速公路。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按照莱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公司将于近期联合当地**、交通、公路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车辆跟车闯岗偷逃通行费专项活动,扭转当前跟车闯岗混乱的局面。
我们之所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完全是针对少部分跟车闯岗逃费的违法车辆。我们始终奉行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紧密联系和不断改善与周边乡镇、村庄的鱼水关系。我们不想看到损伤邻里之间亲密感情的事情发生,更不想看到我们对簿公堂、有些司机因此锒铛入狱的局面。恳请广大司乘人员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公司,自觉遵守收费站“一车一杆”的通行原则,主动自觉依法缴纳通行费。望广大司机朋友认真阅读,相互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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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监督电话:0535-2523678。- X' ]( I8 @8 m' l1 |! n3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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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北莱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
尊敬的司机朋友们:
莱州市北莱公路投资有限公司(S264莱州收费站)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7〕243号文件批准设立 ,是莱州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通行车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鲁价费〔2006〕43号文件,鲁价费〔2007〕82号文件执行。
收费运营三年以来,北莱公司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镇街、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和周边乡镇、村庄建立起了深厚的情谊。但近段时期却发生了连续闯岗撞杆、跟车逃费现象,特别是大型货车的闯岗严重威胁到了收费人员和外勤人员的人身安全。跟车撞杆闯岗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之一,对于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造成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闯岗、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止到现在几起典型案例:如2008年的贾某损毁收费设施被判刑;2011年4月27日法院宣判的迟某在车道寻衅滋事损毁收费设施,被判一年的徒刑,2011年4月29日曲某无理取闹、恶意阻挡车道寻衅滋事被处以刑事拘留的处罚。
依据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跟车闯岗撞杆逃费严重的现象,我们将采取如下必要措施、 一、我们将在原有的自动挡车杆前提下,再加装自动阻车器。阻车器的感应系统设计为“一车一杆”,收到缴费信号,阻车器将自动关闭或者弹出阻车钢板。我们相信广大司乘人员的素质,我们更希望安装的阻车器只是一个摆设。如果当前的跟车闯岗的现象依然严重,我们将采取自动阻车器与自动挡车杆和外勤人员收费的办法来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也请广大司乘人员多多谅解。
二、北莱公司隶属于山东高速集团。山东省80%的高速公路产权归属山东高速集团,我们将把今年来连续跟车闯岗严重的车辆列为高速公路行驶的“黑名单”,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凡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只要驶入山东高速所辖范围的公路,收费系统将会自动显示其闯岗跟车的次数,若不足额补缴偷逃通行费用,系统将会阻止其驶入高速公路。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按照莱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公司将于近期联合当地**、交通、公路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车辆跟车闯岗偷逃通行费专项活动,扭转当前跟车闯岗混乱的局面。
我们之所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完全是针对少部分跟车闯岗逃费的违法车辆。我们始终奉行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紧密联系和不断改善与周边乡镇、村庄的鱼水关系。我们不想看到损伤邻里之间亲密感情的事情发生,更不想看到我们对簿公堂、有些司机因此锒铛入狱的局面。恳请广大司乘人员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公司,自觉遵守收费站“一车一杆”的通行原则,主动自觉依法缴纳通行费。望广大司机朋友认真阅读,相互传阅。
5 @- y" [% G( B* {6 I! u# f* u) j- l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监督电话:0535-2523678。- X' ]( I8 @8 m' l1 |! n3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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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北莱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