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镇吧 关注:4,226贴子:272,995

【关于欧阳若枭向恒凡妮求婚】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关于这件事~我本事是很支持的,因为自从我来着的时候,看见求婚时,没有一次不同意过,但是,这次,本来我是同意的,发贴时,我还高兴得添了一个100个支持,没想到欧阳若枭却对我说靠在这个词,在这里我要对你恒凡妮说句话了,如果你要嫁给这种人的话,我劝你最好是慎重慎重在慎重~其一,他和你相处没有多久。其二,他在向你求婚的帖子上骂了人,这就是我提出的建议~请你慎重考虑或者和他相处几天~


1楼2007-01-27 20:50回复
    ...0_0!

    就说引起公愤了``-_-!


    2楼2007-01-27 20:51
    回复
      2025-08-19 13:03: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还有一条
      其三:他都没来过几


      3楼2007-01-27 20:51
      回复
        恩啊....


        4楼2007-01-27 20:51
        回复
          呵呵,这是你自己的事啊,这只不过是我们的建议而已~关键还是要靠你自己的


          5楼2007-01-27 20:51
          回复
            3 回复:【关于欧阳若枭向恒凡妮求婚】 
             还有一条 
            其三:他都没来过几次 
             
             
             作者: 蓝天翎 2007-1-27 20:51   回复此发言 



            6楼2007-01-27 20:52
            回复
              ...额.0_0!``


              7楼2007-01-27 20:52
              回复
                对啊
                糖糖好好考虑


                8楼2007-01-27 20:52
                回复
                  2025-08-19 12:57: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219.159.21.*
                  说的`好!


                  9楼2007-01-27 20:52
                  回复
                    .............


                    10楼2007-01-27 20:52
                    回复
                      对,如果他娶了你,他还不经常来的话,你怎么办呢?那不就和孤身一样吗?


                      11楼2007-01-27 20:52
                      回复
                        额..也对哦``


                        12楼2007-01-27 20:53
                        回复
                          MS没有人支持挖


                          13楼2007-01-27 20:53
                          回复
                            .....


                            14楼2007-01-27 20:53
                            回复
                              2025-08-19 12:51: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好了,我不解释什么了,我最后说一次,我要向他求婚,至于你们的建议我觉得很好,我也需要再了解她!!!


                              15楼2007-01-27 20: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