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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句>>提出「アクセサリー」 

法庭答辩:
选择第二项“受けとった人物がアヤシイ”
选择第三项“クマがアヤシイ”
选择第二项“异议を申し立てる”
提出人物「华宫雾绪」 


同日 午后12时5分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御剑:杀害被害者的虎狼死家将这个小熊交给委托人,于是产生了1个问题……“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一问题的答案将告诉大家真犯人的名字。请被告人的经纪人华宫雾绪提供有关小熊饰物的证言!

证言十四
~关于小熊饰物~(证人:华宫雾绪)
1.小熊饰物上有一个精巧的机关。
2.只要操作顺序正确,就能很快打开。
3.饰物中间是空的,可以存放小物品。
4.做工相当精巧,不知道方法根本打不开。
5.单从外表看不会想到饰物是“容器”。


询问3.中间是空的,可以存放小物品。
成步堂:你为什么会知道?
雾绪:因为是我买的,这只小熊是和朋友去瑞典旅行带回来的礼品。

询问4.做工相当精巧,不知道方法根本打不开。
成步堂:只有你知道打开机关的方法吗?
雾绪:一共有两个人知道,藤见野和我。

询问5.单从外表上看不会想到是“容器”。
成步堂:还有谁知道饰物里面能放东西?
雾绪:除了藤见野我对谁都没说起过。
成步堂:这么说,王都楼应该不知道。

证言询问:
对所有证言询问

御剑:接下来大家应该想知道“容器里放的是什么?”证人,能把这东西打开的只有你……
(华宫雾绪解除了小熊机关,从里面取出一张纸)
法官:那是什么?一张纸片?
御剑:一封遗书。藤见野的经纪人天野由利惠的遗书一直不明去向,其实是被自杀现场的第一发现者藤见野藏匿了起来。这张纸上有女性绢秀的字迹,落款签名为“天野由利惠”。
雾绪:这份遗书是我从藤见野那里得到的,放入饰物后由他保存。发现他的尸体后我到处寻找那个饰物,想在公开之前将遗书烧掉,只可惜最后也没找到。
御剑:法官大人,请您朗读遗书。
(法庭内鸦雀无声,只有法官一个人的声音,由利惠在遗书中讲述:“被王都楼恣意利用后抛弃……一提出结婚,就被其厌烦……在绝望之中萌生了死的念头……”)


御剑:在此之前先声明一件事,检方无意攻击王都楼真悟的人格。这么做只是为了立证被告的杀人动机。
雾绪:藤见野打算在颁奖仪式后召开记者会公开这封遗书。
御剑:王都楼真悟对其保持的温文尔雅的公众形象极为看重。因此,他不得不阻止遗书公开。(拍案)为此甚至不惜使用一切手段!
(法庭顿时哗然,众人议论纷纷)
1.玩弄别人的感情再将其逼至自杀,这也太过份了!
2.还将准备揭发自己的人杀人灭口!
3.天底下竟还有这种败类!
4.那边还有个厚脸皮的家伙恬着脸为这种渣滓辩护呢!

成步堂:(大汗淋漓)
法官:真相已经大白,被告的犯罪动机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值得同情的余地!
成步堂:请等一下,法官大人!
(众人议论的声音又响起来)
1.快看,那个辩护律师……
2.他还不想承认呢?
3.竟然还想让这种人无罪,真是岂有此理!

成步堂:但是,那就奇怪了。检方认为被告的杀人动机是为了取得这封遗书。可是藤见野一直隐藏这封遗书至案发当夜,遗书的内容王都楼应该并不知道!应该不会有人为了不知道内容的遗书制订杀人计划吧!
(法庭哗然)
御剑:(欧式行礼)请接受我对你衷心地感谢。

法官:这是怎么回事?
御剑:辩方的这次申辩将让自己陷入绝境。(出示摄像机)这种超小型种摄像机多被用于偷拍……
成步堂:(汗)(奇怪,那个偷拍的摄像机不是我拿着的吗?)
御剑:王都楼和被害者相互抱有强烈的竞争意识,所以被告才使用偷拍的方法来窥探对手的弱点!即是说,被害者藤见野的私生活完全处于王都楼的监视中!
(法庭哗然)
御剑:或许你正在纳闷吧?布熊眼睛上的摄像机怎么会跑到我手里?我手上的摄像机其实是昨夜我去被害者的住宅调查时发现的,而且上面留有被告的指纹。这样就能解释王都楼为什么能知到遗书的事,因为他一直在监视被害者的一举一动。



34楼2005-05-18 19:39
回复
    (一个对讲机被放置在证人席上)
    御剑:证人,请通报你的名字和职业。
    (从对讲机里传出虎狼死家的声音)
    虎狼:名字是虎狼死家左右门,职业是杀手。
    法官:等等等等……等一下!那不是无线对讲机吗?
    御剑:这部对讲话是刚才送到我手里的,对方以警方不能进行电波反向探知为条件提供证言。
    法官:但怎么知道是杀手本人呢?
    御剑:证人,请你提供自己是虎狼死家的证据。
    虎狼:请等会儿。
    法官:……?
    (对讲机里传来真霄的声音“肚子好饿”)
    成步堂:辩方没有异议,承认这个证人是左右门!
    法官:那就继续审理吧! 
    御剑:证人,首先确认一件事,接受委托并杀害藤见野的人是你吗?
    虎狼:是我干的。
    法官:啊……
    御剑:那么,请通报你委托人的姓名!
    虎狼:遵命!
    法官:真像一场噩梦……


    证言十五
    ~关于委托人~(证人:虎狼死家)
    1.我想首先声明一点。
    2.杀手这一职业对与委托人的信赖关系是最看重的。
    3.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站在证人席上。
    4.在说出委托人姓名之前,请对此予以理解。


    法官:最关键的部分却没说,这家伙想把我们都当傻瓜吗?
    御剑:这个证人的确是我们执法者的敌人。但是,虎狼死家并没有说谎,至少在这点上他是遵守诺言的。

    询问2.杀手这一职业对与委托人的信赖关系是最看重的。
    成步堂:请问你所指的“信赖关系”是什么?
    虎狼:我们照客户的要求完成委托,作为交换,客户也决不能对外泄漏我们的事,这种交易知道的人太多会有麻烦。
    法官:那你怎么还堂而皇之地站到证人席上?
    虎狼:因为自己的委托人成为嫌疑犯这还是头一次,为了虎狼死家的名誉,我要尽力澄清事实。
    成步堂:没有发生过背叛之类的事吗?
    虎狼:到目前为止没有。如果有背叛的行为……即使是委托人也不能原谅!必定将其……
    法官:已经够了。
    虎狼:遵命。

    询问3.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站在证人席上。
    成步堂:奇怪啊,如果你提供委托人的名字,这种行为本身不就会使自己的委托人陷入绝境吗?
    虎狼:没办法。因为这次的委托人有违仁义,为了自己的利益嫁祸他人,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原谅的。
    法官:一个杀手怎么还能说得那么冠冕堂皇?
    虎狼:刚才你说的话……非常无礼,是想死吧?
    法官:不!不是!我什么也没说!
    成步堂:(汗)

    询问4.在说出委托人姓名之前,请对此予以理解。
    成步堂:我们已经理解了,请说出委托人的名字!
    虎狼:不行,我还有话要说。你那么急躁对身体可不好,不能长寿。
    成步堂:(狂汗)(被杀手这么说……也太过真实了)

    询问2.杀手这一职业对与委托人的信赖关系是最看重的。
    成步堂:可是,证人刚才是这么说的“这次的委托人作了有违仁义的事”……
    虎狼:将自己的罪行嫁祸给他人是最卑劣的行为!
    成步堂:所以,你才主动背弃了信赖关系?
    虎狼:对于不能理解“仁义”为何物的委托人,不存在什么信赖关系。
    成步堂:(汗)(杀手还挺讲道义,对此振振有词)
    虎狼:怎么样?大家对我的想法给予理解吗?
    成步堂:(汗)(理解个鬼!)
    虎狼:不能理解的话,我就不继续说了……
    成步堂:(摸后脑勺傻笑)我想我已经非常好地理解你了。
    御剑:证人对“信赖关系”非常重视,我也了解了。
    虎狼:原来如此,那我这边也做好准备了。

    询问4.在说出委托人姓名之前,请对此予以理解。
    成步堂:……
    法官:怎么了?
    成步堂:(还无法下定决心问委托人的名字)
    御剑:就由我来替你问好了,成步堂。证人!(拍案)请说出委托你杀害藤见野之人的名字!
    虎狼:遵命。那个人的名字是……华宫雾绪!
    (全场震惊)
    御剑:(大惊)我反对!证人!刚才你所说的名字没弄错吗?
    虎狼:你说什么呢,检察官先生!委托人是华宫雾绪,这是千真万确的。
    御剑:(大受打击)什么!!
    (法庭哗然)
    御剑:混蛋!刚才在电话中……我反对!这是圈套!(拍案)这个证人是在撒谎!
    


    36楼2005-05-18 19:39
    回复
      2026-08-23 1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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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但是,要求传唤这个证人的是你!
      御剑:(狼狈)该死的虎狼死家左右门!
      虎狼:我没有说谎。现在审判的被告是王都楼真悟吗?马上判他无罪吧。
      (法庭哗然)
      法官:检方不能立证被告的动机,这封遗书是被害者伪造的,并且这件事被告有可能知道。再加上刚才杀手本人也澄清了一个事实,委托他杀害藤见野的人不是被告!被告王都楼真悟应该是无罪的!
      (法庭哗然)
      虎狼:现场好像一片混乱,通话暂且切断。
      法官:请将华宫雾绪紧急带上法庭!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
      第2句>>询问2次
      第4句>>询问2次

      (华宫雾绪进入法庭)
      雾绪:不是我!请大家听我说!遗书或许是伪造的,但王都楼逼死由利惠是事实!藤见野的死也是那家伙一手策划的!
      法官:但杀手说委托人是你。
      雾绪:那是谎言……
      法官:(摇头)可以指控你的证据有不少——餐刀、纽扣、蒙面游侠的服装……而且也有杀人动机,天野由利惠对于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你向逼死她的人复仇也可以理解。
      雾绪:(胆怯)成步堂!你是知道的! 事实的真相……以及真凶……拜托你救救我吧!
      成步堂:(我确实知道)
      法官:辩护人,审理到这里,需要下一个结论,我想听听辩方意见。

      判决を要求する
      审理を要求する
      (两个选项均可)

      成步堂:辩方要求询问虎狼死家。
      法官:你说什么!这个证人已经证明被告是无辜的!
      成步堂:看穿证人的所有谎言,发现真相……那是我的职责!
      法官:明白了,继续审理。御剑检察官,请再接通通信。
      御剑:(欧式行礼)了解。

      (通信再开)
      虎狼:……下判决了吗?
      御剑:在此之前,还有些话要问你。
      虎狼:除了委托人的名字外还有必要说什么吗?
      御剑:对证人所知道的事全部询问……这是规定!
      成步堂:(汗)(哪来的这种规定?)
      法官:但究竟要问什么呢?
      御剑:请提供有关委托人具体情况的证言。
      虎狼:哎呀,法庭可真是烦琐的地方。


      证言十六
      ~关于“委托人·2”~(证人:虎狼死家)
      1.我说过多少遍了,委托人是华宫雾绪。
      2.我不能原谅的是,在现场弄虚作假。
      3.将自己的罪嫁祸于人。
      4.装作第一发现的样子前往现场。
      5.华宫雾绪一开始就知道藤见野已经死亡!
      6.伪造餐刀和纽扣之类的证据。
      7.那是不讲仁义的行为。

      法官:出乎预料!我们好像完全误解了。这样一切都清楚了。
      御剑:我反对!请等一下!还没有询问。
      法官:但是,对这种证言有询问的必要吗?辩护人,你认为呢?
      成步堂:(摸后脑勺)不,还是问问吧。
      法官:什么?为什么?这个证人不是提供了对辩方有利的证言吗?怎么对这种证言还要询问……(摇头)我不能理解。

      质问4.装作第一发现的样子前往现场。
      成步堂:我反对!雾绪进入杀人现场时(拍案)并不知道藤见野已经死亡!
      法官:你怎么知道?
      成步堂:因为雾绪以为藤见野只是昏过去了,所以才向玻璃杯中倒入番茄汁!
      法官:但那不也是在华宫雾绪的预料之中吗?
      成步堂:(摇头)不可能!这个玻璃杯上还残留着雾绪的指纹。如果是有预谋的,就应该不会留下自己的指纹!
      法官:确实如此……御剑检察官!你的意见呢?
      御剑:真是不可思议……我也在考虑相同的问题。(拍案)证人!对此你作何解释?
      虎狼:你们真让人头疼,那种细节怎么都无所谓吧?
      御剑:不然,如果雾绪确实不知道被害者已死……(拍案)不就说明华宫雾绪不是委托人吗?
      (法庭哗然)
      虎狼:真不可思议……
      法官:怎么?
      虎狼:为什么这种情况会是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呢?
      成步堂:(顿悟)我反对!没有证据就不能做这种推测,御剑检察官!
      御剑:……抱歉。
      法官:这句“我反对”怎么说得好像被逼无奈似的?
      御剑:证言中的确有疑点存在。请证人就“接受委托之事”继续作证……

      证言询问:
      第4句>>提出「グラス」


      证言十七
      ~接受委托之事~(证人:虎狼死家)
      1.接受委托是一周前的事。
      2.说要在颁奖仪式之夜完成。
      3.约定在某个酒吧面谈。
      4.“这个委托人可以信任”看到他后我这样想。(添加证言)
      5.我想我不会记错的。

      法官:是直接和委托人见面的吗?
      虎狼:是的,这是建立信赖关系的第一步。

      询问3.约定在某个酒吧面谈。
      成步堂:和华宫雾绪是直接见面的吗?
      虎狼:原则上,我是一定要和委托人见面的,不接受电话或信件的委托。
      御剑:为什么?
      虎狼:因为对我来说,与委托人建立信赖关系是第一位的,还是想与客户面对面说话。
      法官:辩护人以为如何?刚才的证言是否重要?
      成步堂:(摇头)“与委托人见面的理由”并不重要。证人,请不要转移话题。
      虎狼:什么意思?
      成步堂:我想问的只有一点“你真的和华宫雾绪见面了吗?”
      虎狼:不是说“见过面了”吗?面谈后我相信了他,感觉“这个委托人可以信任”。
      法官:辩护人,这一证言重要吗?
      成步堂:法官大人,刚才的发言非常重要。
      法官:是吗?
      御剑:请证人将刚才的发言加进证言。

      质问4.“这个委托人可以信任”看到他我这样想。
      成步堂:再确认一次,你是在酒吧与华宫雾绪见面再接受委托的吗?
      虎狼:没错。
      成步堂:并且你认为“他”是可以信赖的。
      虎狼:对,还要我重复多少遍?
      成步堂:遗憾的是,那是不可能的。虎狼死家左右门,你根本就没有见过华宫雾绪本人!
      虎狼:为什么这么说?
      成步堂:那怕只看一眼,(拍案)你都会明白雾绪是女性!应该用“她”来形容,而不是“他”!(注:日语中“他”和“她”发音不同)
      (法庭哗然)
      法官:御剑检察官,为什么他会犯这种错误?
      御剑:恐怕是名字的原因吧,カミヤキリオ(华宫雾绪)的发音给人以“男性”的错觉。从对讲机的通话开始后,法庭上正好没有一句能表明华宫雾绪性别的发言。
      法官:虎狼死家左右门,你对此作何解释?
      虎狼:(冒油)记忆混乱了。
       
      御剑:你现在想清楚了吗?
      虎狼:当然了,让我再一次作证……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さらにゆさぶる”→选择第二项“重要ではない”→选择第一项“もちろん重要”追加证言
      第4句>>提出人物「华宫雾绪」


      37楼2005-05-18 19:39
      回复
        御剑:证人,首先确认一件事,接受委托并杀害藤见野的人是你吗?
        虎狼:是我干的。
        法官:啊……
        御剑:那么,请通报你委托人的姓名!
        虎狼:遵命!
        法官:真像一场噩梦……


        证言十五
        ~关于委托人~(证人:虎狼死家)
        1.我想首先声明一点。
        2.杀手这一职业对与委托人的信赖关系是最看重的。
        3.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站在证人席上。
        4.在说出委托人姓名之前,请对此予以理解。


        法官:最关键的部分却没说,这家伙想把我们都当傻瓜吗?
        御剑:这个证人的确是我们执法者的敌人。但是,虎狼死家并没有说谎,至少在这点上他是遵守诺言的。

        询问2.杀手这一职业对与委托人的信赖关系是最看重的。
        成步堂:请问你所指的“信赖关系”是什么?
        虎狼:我们照客户的要求完成委托,作为交换,客户也决不能对外泄漏我们的事,这种交易知道的人太多会有麻烦。
        法官:那你怎么还堂而皇之地站到证人席上?
        虎狼:因为自己的委托人成为嫌疑犯这还是头一次,为了虎狼死家的名誉,我要尽力澄清事实。
        成步堂:没有发生过背叛之类的事吗?
        虎狼:到目前为止没有。如果有背叛的行为……即使是委托人也不能原谅!必定将其……
        法官:已经够了。
        虎狼:遵命。

        询问3.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站在证人席上。
        成步堂:奇怪啊,如果你提供委托人的名字,这种行为本身不就会使自己的委托人陷入绝境吗?
        虎狼:没办法。因为这次的委托人有违仁义,为了自己的利益嫁祸他人,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原谅的。
        法官:一个杀手怎么还能说得那么冠冕堂皇?
        虎狼:刚才你说的话……非常无礼,是想死吧?
        法官:不!不是!我什么也没说!
        成步堂:(汗)

        询问4.在说出委托人姓名之前,请对此予以理解。
        成步堂:我们已经理解了,请说出委托人的名字!
        虎狼:不行,我还有话要说。你那么急躁对身体可不好,不能长寿。
        成步堂:(狂汗)(被杀手这么说……也太过真实了)

        询问2.杀手这一职业对与委托人的信赖关系是最看重的。
        成步堂:可是,证人刚才是这么说的“这次的委托人作了有违仁义的事”……
        虎狼:将自己的罪行嫁祸给他人是最卑劣的行为!
        成步堂:所以,你才主动背弃了信赖关系?
        虎狼:对于不能理解“仁义”为何物的委托人,不存在什么信赖关系。
        成步堂:(汗)(杀手还挺讲道义,对此振振有词)
        虎狼:怎么样?大家对我的想法给予理解吗?
        成步堂:(汗)(理解个鬼!)
        虎狼:不能理解的话,我就不继续说了……
        成步堂:(摸后脑勺傻笑)我想我已经非常好地理解你了。
        御剑:证人对“信赖关系”非常重视,我也了解了。
        虎狼:原来如此,那我这边也做好准备了。

        询问4.在说出委托人姓名之前,请对此予以理解。
        成步堂:……
        法官:怎么了?
        成步堂:(还无法下定决心问委托人的名字)
        御剑:就由我来替你问好了,成步堂。证人!(拍案)请说出委托你杀害藤见野之人的名字!
        虎狼:遵命。那个人的名字是……华宫雾绪!
        (全场震惊)
        御剑:(大惊)我反对!证人!刚才你所说的名字没弄错吗?
        虎狼:你说什么呢,检察官先生!委托人是华宫雾绪,这是千真万确的。
        御剑:(大受打击)什么!!
        (法庭哗然)
        御剑:混蛋!刚才在电话中……我反对!这是圈套!(拍案)这个证人是在撒谎!
        法官:但是,要求传唤这个证人的是你!
        御剑:(狼狈)该死的虎狼死家左右门!
        虎狼:我没有说谎。现在审判的被告是王都楼真悟吗?马上判他无罪吧。
        (法庭哗然)
        法官:检方不能立证被告的动机,这封遗书是被害者伪造的,并且这件事被告有可能知道。再加上刚才杀手本人也澄清了一个事实,委托他杀害藤见野的人不是被告!被告王都楼真悟应该是无罪的!
        (法庭哗然)
        虎狼:现场好像一片混乱,通话暂且切断。
        法官:请将华宫雾绪紧急带上法庭!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
        


        38楼2005-05-18 19:40
        回复
          第2句>>询问2次
          第4句>>询问2次

          (华宫雾绪进入法庭)
          雾绪:不是我!请大家听我说!遗书或许是伪造的,但王都楼逼死由利惠是事实!藤见野的死也是那家伙一手策划的!
          法官:但杀手说委托人是你。
          雾绪:那是谎言……
          法官:(摇头)可以指控你的证据有不少——餐刀、纽扣、蒙面游侠的服装……而且也有杀人动机,天野由利惠对于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你向逼死她的人复仇也可以理解。
          雾绪:(胆怯)成步堂!你是知道的! 事实的真相……以及真凶……拜托你救救我吧!
          成步堂:(我确实知道)
          法官:辩护人,审理到这里,需要下一个结论,我想听听辩方意见。

          判决を要求する
          审理を要求する
          (两个选项均可)

          成步堂:辩方要求询问虎狼死家。
          法官:你说什么!这个证人已经证明被告是无辜的!
          成步堂:看穿证人的所有谎言,发现真相……那是我的职责!
          法官:明白了,继续审理。御剑检察官,请再接通通信。
          御剑:(欧式行礼)了解。

          (通信再开)
          虎狼:……下判决了吗?
          御剑:在此之前,还有些话要问你。
          虎狼:除了委托人的名字外还有必要说什么吗?
          御剑:对证人所知道的事全部询问……这是规定!
          成步堂:(汗)(哪来的这种规定?)
          法官:但究竟要问什么呢?
          御剑:请提供有关委托人具体情况的证言。
          虎狼:哎呀,法庭可真是烦琐的地方。


          证言十六
          ~关于“委托人·2”~(证人:虎狼死家)
          1.我说过多少遍了,委托人是华宫雾绪。
          2.我不能原谅的是,在现场弄虚作假。
          3.将自己的罪嫁祸于人。
          4.装作第一发现的样子前往现场。
          5.华宫雾绪一开始就知道藤见野已经死亡!
          6.伪造餐刀和纽扣之类的证据。
          7.那是不讲仁义的行为。

          法官:出乎预料!我们好像完全误解了。这样一切都清楚了。
          御剑:我反对!请等一下!还没有询问。
          法官:但是,对这种证言有询问的必要吗?辩护人,你认为呢?
          成步堂:(摸后脑勺)不,还是问问吧。
          法官:什么?为什么?这个证人不是提供了对辩方有利的证言吗?怎么对这种证言还要询问……(摇头)我不能理解。

          质问4.装作第一发现的样子前往现场。
          成步堂:我反对!雾绪进入杀人现场时(拍案)并不知道藤见野已经死亡!
          法官:你怎么知道?
          成步堂:因为雾绪以为藤见野只是昏过去了,所以才向玻璃杯中倒入番茄汁!
          法官:但那不也是在华宫雾绪的预料之中吗?
          成步堂:(摇头)不可能!这个玻璃杯上还残留着雾绪的指纹。如果是有预谋的,就应该不会留下自己的指纹!
          法官:确实如此……御剑检察官!你的意见呢?
          御剑:真是不可思议……我也在考虑相同的问题。(拍案)证人!对此你作何解释?
          虎狼:你们真让人头疼,那种细节怎么都无所谓吧?
          御剑:不然,如果雾绪确实不知道被害者已死……(拍案)不就说明华宫雾绪不是委托人吗?
          (法庭哗然)
          虎狼:真不可思议……
          法官:怎么?
          虎狼:为什么这种情况会是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呢?
          成步堂:(顿悟)我反对!没有证据就不能做这种推测,御剑检察官!
          御剑:……抱歉。
          法官:这句“我反对”怎么说得好像被逼无奈似的?
          御剑:证言中的确有疑点存在。请证人就“接受委托之事”继续作证……

          证言询问:
          第4句>>提出「グラス」


          证言十七
          ~接受委托之事~(证人:虎狼死家)
          1.接受委托是一周前的事。
          2.说要在颁奖仪式之夜完成。
          3.约定在某个酒吧面谈。
          4.“这个委托人可以信任”看到他后我这样想。(添加证言)
          5.我想我不会记错的。

          法官:是直接和委托人见面的吗?
          虎狼:是的,这是建立信赖关系的第一步。

          询问3.约定在某个酒吧面谈。
          成步堂:和华宫雾绪是直接见面的吗?
          虎狼:原则上,我是一定要和委托人见面的,不接受电话或信件的委托。
          御剑:为什么?
          虎狼:因为对我来说,与委托人建立信赖关系是第一位的,还是想与客户面对面说话。
          


          39楼2005-05-18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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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辩护人以为如何?刚才的证言是否重要?
            成步堂:(摇头)“与委托人见面的理由”并不重要。证人,请不要转移话题。
            虎狼:什么意思?
            成步堂:我想问的只有一点“你真的和华宫雾绪见面了吗?”
            虎狼:不是说“见过面了”吗?面谈后我相信了他,感觉“这个委托人可以信任”。
            法官:辩护人,这一证言重要吗?
            成步堂:法官大人,刚才的发言非常重要。
            法官:是吗?
            御剑:请证人将刚才的发言加进证言。

            质问4.“这个委托人可以信任”看到他我这样想。
            成步堂:再确认一次,你是在酒吧与华宫雾绪见面再接受委托的吗?
            虎狼:没错。
            成步堂:并且你认为“他”是可以信赖的。
            虎狼:对,还要我重复多少遍?
            成步堂:遗憾的是,那是不可能的。虎狼死家左右门,你根本就没有见过华宫雾绪本人!
            虎狼:为什么这么说?
            成步堂:那怕只看一眼,(拍案)你都会明白雾绪是女性!应该用“她”来形容,而不是“他”!(注:日语中“他”和“她”发音不同)
            (法庭哗然)
            法官:御剑检察官,为什么他会犯这种错误?
            御剑:恐怕是名字的原因吧,カミヤキリオ(华宫雾绪)的发音给人以“男性”的错觉。从对讲机的通话开始后,法庭上正好没有一句能表明华宫雾绪性别的发言。
            法官:虎狼死家左右门,你对此作何解释?
            虎狼:(冒油)记忆混乱了。
             
            御剑:你现在想清楚了吗?
            虎狼:当然了,让我再一次作证……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さらにゆさぶる”→选择第二项“重要ではない”→选择第一项“もちろん重要”追加证言
            第4句>>提出人物「华宫雾绪」 


            证言十八
            ~接受委托之事2~(证人:虎狼死家)
            1.想起来了,委托是通过信件接受的。 

            2.在与委托人见面前签定了契约。
            3.委托内容为杀害藤见野和2、3桩小事。
            4.我找到小熊饰物后交给了华宫雾绪。(添加证言)
            5.看名字我想当然地以为是男性。

            询问1.想起来了,委托是通过信件接受的。
            成步堂:但是,刚才你说过必须要与委托人见面才会接受委托……
            虎狼:那是以前,现在有一些客户怎么都不想见。
            成步堂:与这次的委托人没有见面吗?
            虎狼:没有。
            法官:辩护人,你有委托人与虎狼死家见面的证据吗?
            成步堂:没有。
            法官:那就没有必要再深究了。

            询问3.委托内容为杀害藤见野和2、3件小事。
            成步堂:还有2、3件小事?
            虎狼:不错。
            成步堂:具体内容是什么?
            虎狼:与此案无关,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成步堂:是否与此案无关,需要在法庭上判断。
            虎狼:……辩护律师先生……
            成步堂:什么事?
            虎狼:刚才我提供了对你的委托人有利的证言。为什么你反倒对我步步紧逼?该不会是……你想要背叛自己的委托人吧?我最痛恨这种背叛的行为。(对讲机愤怒地蹦着)如果你想要这么干……

            成步堂:(汗)请等一下!(坏了!对讲机处于兴奋状态!)证人,这件事非常重要,请你务必回答,你的委托人委托你做的小事是什么?
            虎狼:真的很重要吗?没办法,告诉你们也无妨,是委托我将目标杀害后找一个小熊的饰物,与杀人的委托同样重要。
            成步堂:小熊在哪里找到的?
            虎狼:藤见野的皮箱里。
            成步堂:后来怎样?
            虎狼:给了我的委托人华宫雾绪。
            成步堂:给了“华宫雾绪”……
            法官:这句证言的确很重要。证人,请将刚才的发言加入证言。
            虎狼:遵命。

            询问4.我找到小熊饰物后交给了华宫雾绪。
            成步堂:这个饰物是我在王都楼的屋邸发现的,如果给了雾绪,为什么会跑到王都楼的房里?
            虎狼:或许是她拿过去的,为了嫁祸王都楼……
            法官:嗯,合情合理。
            成步堂:虎狼死家左右门,如果你把饰物交给雾绪,里面就不应该还有东西。
            虎狼:东西?
            御剑:就是那件东西。
            法官:到底是什么东西?
            成步堂:(拍案)如果这个饰物落到雾绪手中,就算只有一分钟,她也绝不会不取出遗书!
            


            40楼2005-05-18 19:40
            回复
              (法庭哗然)
              法官:确实如此!
              御剑:尽管如此,遗书却还留在饰物里。由此可见,腥瞬⒉恢来蚩氐姆椒ǎ?br>法官:即是说……
              御剑:委托人不是华宫雾绪!
              (法庭哗然)
              虎狼:哼!……成步堂龙一!我曾经说过,最痛恨背叛者!!现在我清楚你的立场了,你想要背弃和我的约定!


              成步堂:不!那只是……
              虎狼:好吧!既然这样的话,我也不得不做一件事了!
              成步堂:(拍案)请等一下!
              虎狼:……恕我告退,因为有件事必须马上处理……
              成步堂:拜托!那件事……请再等一下!
              虎狼:如果不想那件事发生,就让这场审理快点终结!
              成步堂:(伏案抱头痛苦不堪)

              法官:你怎么了?辩护人。
              成步堂:……
              法官:证人的证言还有不能令人信服之处,有必要再作询问。御剑检察官,你的看法呢?
              御剑:是的。当然……(刚要拍案,但在成步堂凝重的目光注视下险些跌倒)检方……没有询问。

              法官:怎么?
              御剑:(拍案)检方的询问到此终了。
              法官: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大家议论纷纷)
              法官:虽然证言极为蹊跷,但如果检方的询问就此终了,就只能认定检方的立证失败。辩护人,你的委托人王都楼真悟将会无罪,华宫雾绪会被认定有罪。将被告人王都楼真悟带上法庭!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选择“もっとゆさぶる”→选择“もっとゆさぶる”
              第4句>>提出「由利惠の遗书」or「アクセサリー」

              王都楼:终于等到判决了。
              法官:坦白地说,我并不认为你是清白的,将一名女性逼迫至自杀……但至少对你杀人罪的指控还不能成立。
              王都楼:(原形毕露目露凶光)总算明白了吗?你们这群白痴!到底是我的律师厉害!赶快宣布无罪判决吧!


              成步堂面临抉择:选择正义?还是选择保全真宵的生命? 
              如果选择正义,真宵会丧失性命;如果保全真宵,无辜的雾绪将会背负杀人的罪名。无论是选择哪一方,另一方的人生都会因此终结。 
              有罪?还是无罪? 

              这时,狩魔冥破门而入带来最后3个证物。原来她用放在刑事身上的追踪器找到了其出事地点。


              最后3个证物——
              ピストル(枪):狙击狩魔冥的手枪。
              ビデオテープ(录像带):王都楼录制的杀人现场的录像带。
              ボーイ服(制服):丢失一枚钮扣的侍者制服。

              法官:这次应该没有异议了,对王都楼判决如下……
              成步堂:我反对!
              法官:(摇头)本法庭已经不需要证物了。
              成步堂:需要证物的人不只是我们!
              法官:你想对法庭之外的人出示证据吗?
              成步堂:是的。
              法官:请你对那个人出示证据,但只允许1次机会。
              御剑:我反对!只1次机会就将这种状况逆转……是不可能的!
              法官:(摇头)只能给1次机会。

              (接通虎狼死家左右门的对讲机)
              虎狼:想让我看一个证物?
              成步堂:这里有一盘录像带,是在你的藏匿地点发现的。据说为争夺这盘录像带发生了激战,三位警官负伤。
              虎狼:对他们深表歉意。因为委托人嘱托过让我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那盘录像带,但遗憾的是我失败了。
              成步堂:录像带的内容你知道吗?
              虎狼:委托人再三嘱咐不能看,所以我不知道。
              成步堂:有人在杀人现场安放了微型摄像机,这盘录像带的内容就是你杀害藤见野的全过程。
              虎狼:你说什么!
              法官:这是真的吗?成步堂!
              虎狼:安放摄像机的人是谁?
              成步堂:能够在现场安放摄像机的只有你的委托人。
              法官:华宫雾绪?
              御剑:安静地听着吧,法官大人。
              成步堂:你的委托人事先指定了杀人的日期和时间,没错吧?
              虎狼:是的。
              成步堂:其目的就在于能够摄下这盘录像带。
              虎狼:……我不知道。成步堂,我的委托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成步堂:理由只有一个……(拍案)你的委托人曾说过,“我对谁都不相信,特别是杀手这类人,或许他什么时候就会转职成敲诈犯。只要有那盘录像带,我就可以反过来胁迫他。”虎狼死家,你以为呢?
              


              41楼2005-05-18 19:40
              回复
                • 221.1.39.*
                谢谢了。有3代的吗???


                43楼2005-05-21 16:44
                回复
                  2026-08-23 09: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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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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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寻:"非常,非常抱歉,有关资料不在我手上."
                  星影:"哎哟,屁股又开始痛了......好记住.案件的相关资料,都在"法庭记录"里面.大概知道了吗?"
                  千寻:(法庭记录?对了,按R键能看.)(按R键选择"吞田菊三的解剖记录",得知为触电死)
                  千寻:(不能慌张........想想亚内检察官得话)
                  法官:"那么,请辩护律师回答.被害者的饿死因是?"
                  选择"触电死"
                  千寻:"根据法庭记录,是触电,受电击而亡."
                  法官:"触,触电?究竟怎么回事?是用大型电击枪?"
                  亚内:"审理马上步入明朗了.这之前有非常重要的饿一点."
                  千寻:"哎?"
                  亚内:"当然是'动机'.被告和被害者之间有某些瓜葛."
                  法官:"瓜葛?"
                  千寻:"究竟是什么?"
                  亚内:"如果你也算是律师的话,应该能自己知道的.对吗?"
                  千寻:(这个老头真是讨厌......)
                  星影(对千寻):"这是那个老头的作风.他素有"新人粉碎机"的外号."
                  法官:"(敲锤)那么,请辩护律师解释.被告和被害人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请出示证物证明."
                  千寻:"证.证据?"
                  星影:"不必慌张.证据作为我们的武器,放在"法庭记录"中.长胡子的爷爷会自己判断正确资料的.哎,是长胡子的爷爷噢."
                  法官:"哎哎,什么和什么?星影君.教导新人请认真些!"
                  星影:"法庭记录里除了"证物",还有"相关人员".按R切换.认真看过后仔细考虑一下."
                  法官:"那么,请出示."
                  (选择 美柳ちなみ)
                  千寻:"瓜葛,应该是因为这个人."
                  法官:"是 美柳ちなみ 吗?"
                  亚内:"似乎上手了啊,被告律师.她现在是被告成步堂龙一的恋人.但是半年前开始和被害人吞田交往.这次案件明显和她有关."
                  (全场哗然)
                  法官:"恩"
                  星影:"不愧是亚内啊,询问证人前先给法官留个好印象."
                  法官:"(锤)那么亚内检察官,请传最初证人."
                  亚内:"让 成步堂龙一 入庭."
                  法官:"是被告自己?"
                  千寻:"(没关系,成步堂是清白的)没有异议"
                  法官:"知道了.(锤)成步堂龙一入庭!"
                  亚内:"那么,证人,你的职业和姓名?"
                  成步堂:"我是成步堂龙一.职业.........现在是嫌疑犯."
                  法官:"不不,遭逮捕前的职业."
                  成步堂:"阿嚏.大,大学生."
                  亚内:"那么.成步堂君,你涉嫌杀害被告........"
                  (被成步堂激动地打断):"我没有嫌疑!我,我.......阿嚏阿嚏....."
                  法官:"被告人感冒了?"
                  亚内:"证人在装傻啊."
                  法官:"那么证人,请作被害者的有关证言."
                  证词开始.~~与被告者的关系~~
                  "我确实在那里,但是没有杀人!只是发现了尸体!所以有关他的事一点不不知情...........象那种装模作样传着英国外衣的人,根本不曾搭讪过!"
                  法官:"成步堂,真了解被害者啊"
                  成步堂:"恩.所以,我不是什么有可疑的人!"
                  千寻:"(太好了.法官似乎相信成步堂了)
                  星影:"恩,局面很好哟.千寻.....哎?"
                  亚内:"哼哼哼,律师小姐,似乎忘了一点呢."
                  千寻:"什么?"
                  亚内:"你忘了询问证人了."
                  千寻:"询问?"
                  星影:"是那样,律师有询问证人的义务.为了确认证人的发言是否有矛盾.如果有矛盾证人就在撒谎.当然还是以法庭记录为准."
                  千寻:"但是.成步堂是我的委托人啊!"
                  星影:"即使那样也要,那是律师的义务."
                  千寻:"(怎么办?这证词......撒谎?有矛盾?)"
                  法官:"(锤)那么,请律师询问."
                  千寻:"(那不一定吧,成步堂君?你,对我撒了谎.........)"
                  询问开始"与被害者的关系"
                  L键询问第四句
                  千寻:"成步堂君,真的不知道他的事?"
                  成步堂:"是的,我只是发现了尸体"
                  千寻:"那就有点奇怪了.你为什么会知道.............他穿着英国衣服这事!"
                  成步堂:"........."
                  千寻:"..........."
                  成步堂:"阿嚏阿嚏."
                  千寻:"为什么要骗我呢?"
                  成步堂:"没有没有!我绝没有嫌疑!"
                  法官:"那么,请就证词回答_____为什么知道'他穿着英国衣服'?"
                  继续证词
                  "因为衬衫背部位置上印着union jack."
                  (L提问)千寻:"现场看到的union jack?"
                  成步堂:"是的.我想是个很喜欢英国的人.我没有撒谎,我不是有嫌疑的人!"
                  千寻:"(太可疑了)
                  法官:"够了辩护律师."
                  千寻:"是!(怎么了,突然)"
                  法官:"那是谁?那个union jack"
                  


                  IP属地:福建45楼2005-06-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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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内:"那么请继续作证."
                    询问 第三句
                    千寻:"你说什么?
                    成步堂:"那个.....阿嚏.......下次谁都有空......."
                    千寻:("真有'下次机会'?")
                    询问 第四句
                    千寻:"'再次回去的时候'是指?"
                    成步堂:"所以发现了尸体."
                    千寻:"为什么回去?你当时很愤怒吧?"
                    成步堂:"恩是的!......也不能完全这样说......"
                    千寻:"成步堂,怎么了?"
                    成步堂:"那个.到底还是和好了."
                    千寻:"......"
                    亚内:"......"
                    法官:"......"
                    成步堂:"阿嚏."
                    千寻:("那么可疑,谁都不会相信啊.")
                    询问 第五句千寻:"这种时候感冒真稀奇啊."
                    成步堂:"恩,一下子变暖和没留神就感冒了.什么都没吃就睡果然不行啊."
                    千寻:"(又不是小孩.....)那你知道要吃这个药?"
                    成步堂:"饭后一直吃.我的朋友都知道."
                    询问 第六句
                    千寻:"事件当日.....晚饭吃了?"
                    成步堂:"哎?那和事件有关?"
                    千寻:"也许吧."
                    成步堂:"晚上和小千2人吃饭.小千做的弁当真好吃.还煮了个蛋.嘿嘿."
                    星影:"晕.为什么要我听这些?"
                    千寻:"是,是.我不想打断."
                    星影:"怎么样?"
                    千寻:"我没发现什么."
                    星影:"矛盾啊,那小子真是个撒谎精."
                    千寻:"那我怎么办?"
                    星影:"那小子肯定还隐瞒了什么."
                    星影:"情报,当务之急是收集情报."
                    再次询问 第二句
                    选择"打听药学系"
                    千寻:"药学系的事请简要说明."
                    成步堂:"好,也不知道详情."
                    千寻:"刚才你这么说来着'他使用高压电流作业的实验器材'"
                    成步堂:"似乎听上去很危险通过专用电线传输规格的高压电."
                    千寻:"高压电?"
                    成步堂:"恩.学校里有特设的高压电线竿.在你头顶上横穿校园."
                    千寻:("怎么办?该说的都说了.")
                    法官:"(锤)已经够了.2人相会事件在被害者死亡时间左右.并且,为何离去的被告又回到现场....."
                    亚内:"看药瓶就明白了."
                    法官:"请清楚说明.被告,你的证词难以让人信服."
                    成步堂:"这么可能?"
                    亚内:"哼哼,律师小姐果然接了个烫手山芋."
                    法官:"但是,还有一个问题."
                    亚内:"问题?"
                    法官:"恩,当然是作案手法.被害者是这么触电死的.凶器呢?"
                    亚内:"原来如此呢.确实."
                    千寻:("被害者是这么死的?或许那个方法能立证.这个谜团也许能解开了!")
                    选择第一项 立证千寻:"法官大人."
                    法官:"这么了?"
                    千寻:"如果把所有证词结合起来,就能知道真相了.被害者究竟这么死的?"
                    法官:"哎?"
                    亚内:"哼哼.让人惊异啊.到底是新人,还不知道法庭的规矩.我们律师的武器,是'证据'!"
                    千寻:"那,那当然(差点忘了)"
                    法官:"那么辩护律师请出示证据."
                    出示 现场照片1
                    千寻:"被害者死因是这个.这张照片上很清楚."
                    法官:"看不到明显的凶器啊.辩护律师请说明."
                    点照片上尸体上方的电线千寻:"当然是这."
                    法官:"这是?"
                    千寻:"被切断的输电线吧.根据证词,药学系实验用高压电流,用到了特殊输电线."
                    法官:"高压电流?"
                    千寻:"是的,被害者的死因,那样想就很自然了."
                    法官:"恩,的确有可能.亚内检察官,怎么样?"
                    亚内:"那请指教.被害者死因也许是那根线,请考虑下那意味着什么?用切断的电线作为凶器的-----不正是被告吗?!"
                    (哗然)
                    法官:"恩,那是."
                    亚内:"最后点,我们也有证据的.为成步堂龙一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法官:"究竟是什么?"
                    亚内:"指纹."
                    法官:"指纹?除了药瓶,还有地方有被告的指纹?"
                    亚内:"请看现场照片.正如你所见,被害人穿着皮笳克.那上面有被告者的指纹."
                    千寻:"真的?"
                    亚内:"衣服的前胸处,清晰留着------被告的掌印!"
                    法官:"什么?"
                    亚内:"那种地方有指纹只有一种可能--------怀有杀意而拿电线击向死者的时候!"
                    (哗然)
                    法官:"肃静.已经够了.疑点已全没了."
                    星影:"完了......."
                    千寻:"老,老师."
                    星影:"放弃吧.那小子最初就有罪的."
                    千寻:"不,不!他绝对是清白的!"
                    法官:"本庭没有再审理的必要了."
                    千寻:"法,法官大人!"
                    法官:"(锤)本庭宣布,被告成步堂龙一..............."
                    千寻:"等!"
                    法官:"还有什么?辩护律师?"
                    千寻:"这样行吗?成步堂?"
                    


                    IP属地:福建47楼2005-06-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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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步堂:"......"
                      千寻:"你还没有说真话.那样的话就要下判决了!"
                      成步堂:"我,我说实话的话.那样......"
                      千寻:"没关系,相信你."
                      成步堂:"千寻小姐......"
                      千寻:"不论你作什么证词......我都相信,为你辩护到最后."
                      亚内:"反对!我们已经给被告定罪了!他已经没有必要发言了."
                      成步堂:"停!停停!!!"
                      千寻:"成步堂........"
                      成步堂:"我说."
                      亚内:"但是,成步堂,已经没有必要了."
                      成步堂:"我,我推倒了他........"
                      (描述中.成步堂在争执中从正面推倒了死者.)
                      法官:"现在的发言............真的?"
                      成步堂:"是我不好没有说实话.谁都不相信我.认为我是犯人."
                      法官:"到这份,谁都会那样以为吧."
                      成步堂:"拜托,只要还有一丝希望!这回我说真话.千寻小姐,相信我没问题."
                      千寻:("真的是推倒了?")
                      星影:"我快暴走了@@@!"
                      证词 ~~将被害者推倒~~
                      成步堂:"那人说小千的坏话.所以我突然推倒了他.那时我觉得发出了什么很大得声音.离开后因为担心所以回去看.那家伙,他,他死了."
                      亚内:"很简单的一些话.被推倒的吞田撞到了切断的电线上.那个冲击使他身亡."
                      法官:"恩,成步堂."
                      亚内:"事件当时下着小雨.淋雨的被害者处在易触电状态下."
                      成步堂:"但是,当时没有什么电线.如果有那个的话,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小心的."
                      千寻:("是啊如果那样不管怎么样成步堂都会小心的.")
                      法官:"辩护人,怎么样?这次询问又有新问题了.不能马上判决了."
                      千寻:"是!(别放弃,千寻!成步堂是无辜的,一定要救他!"
                      询问证词
                      询问第一句
                      千寻:"他到底说了什么?"
                      成步堂:"他说了很过分的话!-------'她是坏女人'!"
                      法官:"就这些?"
                      成步堂:"是."
                      千寻:("成步堂啊,就这样还是没法啊.")成步堂:"就因为那话,我......"
                      询问第二句
                      千寻:"请详细说说当时情景."
                      成步堂:"那家伙越说越起劲.穿好原本拿在手上的袈克准备走.我气得血倒流.所以.......轻轻一推他的前胸."
                      千寻:"那时,没有切断的电线?"
                      成步堂:"是!绝对没有那种东西!"
                      亚内:"兴许看漏了也不一定........?"
                      成步堂:"应该没有吧......."
                      千寻:("还是不能绝对肯定啊.")
                      法官:"那一瞬间的情形,很重要.继续"
                      询问 第三句.千寻:"当时到底是什么声音?"
                      成步堂:"不清楚,非常大的声音.'啪嘁'地一下."
                      亚内:"哼哼,想来是死者触电声."
                      千寻:"反对!请别下定论!"
                      选择"详细询问"
                      千寻:"成步堂君,那声音是何很重要.好好想!"
                      成步堂:"恩........怎么说,很尖锐的声音.啊!难道是那个?
                      千寻:"什么?什么?快说!"
                      成步堂:"那个时候,他的伞掉下来了.他摔在伞上,伞彻底坏了那个声音吧."
                      法官:"伞是被害者的东西?"
                      成步堂:"恩,和他很配.那种塑料纤维伞."
                      法官:"恩.辩护律师,有什么重要点要说?
                      选择 第一项
                      千寻:"那把不值钱的伞,很重要!请正式加进证词."
                      亚内:"哈哈,烂律师拣烂情报.配啊."
                      法官:"恩.同意要求.证人,请作证."
                      提出反驳,选择"现场照片1"
                      千寻:"为什么最初不这样说?那样早就可以反击了!"
                      亚内:"怎么?"
                      千寻:"看照片.如证人所言,死者倒在伞上.然而伞在远离尸体的电线竿处!"
                      法官:"的,的确!"
                      千寻:"结论出来了.被告离去后,尸体-----被移动过.被告走时,吞田还没有死!!!"
                      亚内:"啊啊啊啊啊......"
                      (哗然)
                      法官:'肃静!死者被移动过.亚内!伞的照片在哪?"
                      亚内:"一起...........回收了."
                      法官:"马上作为呈堂证据."
                      得到证物 "伞"
                      亚内:"但,但是,那种伞,可能被风吹走啊."
                      千寻:"反对!根据证词.死者倒在伞上方.不可能被风吹走!!"
                      法官:"确实伞一物可看出端倪.但是还有疑问,所以不能下判决!"
                      亚内:"啊?.........啊!!!!!"
                      法官:"难以置信.本来定罪了.不想原有那样大的漏洞!"
                      得到 "成步堂的证词"
                      星影:"千寻,成了!"
                      亚内:"哼哼......."
                      法官:"怎么了?笑得如此响亮."
                      亚内:"还是要判他有罪啊."
                      千寻:"怎么?有第二证人?"
                      亚内:"并且,决定性的证人! 美柳ちなみ!"
                      


                      IP属地:福建48楼2005-06-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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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就是那姑娘?"
                        亚内:"是的.被告的恋人,目击了一切!当时她在杀人现场!"
                        (哗然)
                        亚内:"另人惋惜啊,律师小姐."
                        千寻:"............怎么会!我等着!"
                        法官:"歇息20分钟开庭.那之后请证人 美柳ちなみ!"
                        同日 上午11点52分 地方法院 第三被告等候室
                        成步堂:"千寻小姐,对不起.......我........."
                        千寻:"到底还是说实话了."
                        成步堂:"所以,安心了."
                        星影:"安心个屁!厉害的在后头呐."
                        成步堂:"但是,下个证人不是小千吗?一定会帮我的!"
                        千寻:"为什么那样认为?"
                        成步堂:"因为...........她是我命中注定遇见的人."
                        千寻:"太好了.那没疑问吧---------你和那个美柳ちなみ之间的关系?"
                        成步堂:"是!我和小千半年千前在这个法庭相识.我努力成为律师,所以在地下资料库.于是.........那真的是命运啊!只要看她一眼就心安了.看这(成步堂拿出项链).那时的定情物.那时我们撞到了对方的额头.她对我说'想拥有它吧?'"
                        星影:"她送的礼物啊."
                        成步堂:"看到它就想到小千,想到相遇那事,大家都觉得我幸运."
                        得到 "ちなみ 的礼物"
                        千寻:"于是就和她交往了?"
                        成步堂:"恩.她说'果然在这,还我'."
                        星影:"厉害啊,送出去的东西又讨回来了."
                        千寻:"那么,你和她相遇是在半年前.8月27号."
                        成步堂:"你怎么知道?!"
                        千寻:"8月27日在这里发生了那件事."(拿出旧报纸)
                        成步堂:"法院杀人事件?"
                        星影:"说起来千寻,为什么你接这个案子,是因为这个和那件事有关吧.
                        得到 "报纸"
                        那么我带你去地下资料库.凭这点情报不够的.哎糟了休息时间过了."
                        同日 12点 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那么,继续审理.亚内,传证人!"
                        亚内:"那么,带目击者美柳ちなみ入庭!"
                        (气氛突然...........)
                        千寻:("怎么?这种气氛.........)
                        法官:"那么长的法官生涯,见过形形色色的证人.决定再也不相信证人了.可是........这个人我绝对相信!"
                        千寻:("混帐话.")
                        亚内:"证人.你的姓名?"
                        美柳ちなみ:"我,我......."
                        法官:"没关系,说!没必要害怕."
                        亚内:"靠,对我那么凶,对那女孩却........."
                        美柳ちなみ:"那个,那个,大家都很亲切,尤其是你..........."
                        (全场......)
                        千寻:"你的姓名和职业?"
                        美柳ちなみ:"我叫美柳ちなみ,勇盟大学文学系3年级.平凡人一个.........恩,请多指教!"
                        亚内,法官:"多指教."
                        千寻:("什么和什么嘛.")
                        美柳ちなみ:"那么,大叔......"
                        法官:"怎么了?"
                        美柳ちなみ:"阿龙他没有杀人."
                        法官:"恩,是啊是啊!"
                        千寻:("麻烦的证人呐.法官大叔短短12秒就变我们人了")
                        法官:"那么,请作证!事件当日的情形!"
                        美柳ちなみ~~目击~~
                        美柳ちなみ:"下课后本以为阿龙会到老地方.却在里庭看见他和吞君在一起说话.然后我和阿龙都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吞君倒下了.我赶紧叫了学生们过来."法官:"怎么?这么说的话,被告什么都没做?"
                        亚内:"反对!小姐.我们可没忘你是他的恋人.那未必是事实.请说实话."
                        美柳ちなみ:"但,但是我没有........."
                        千寻:"停.证人,可以了."
                        法官:"恩?"
                        千寻:"当然是要询问了.为了争取无罪而撒善意的谎......"
                        美柳ちなみ:"一点没变呢.绫里千寻小姐."
                        亚内:"你们2个,认识?"
                        千寻:"恩.....是啊.'
                        法官:"总之,辩护律师,交给你了."
                        美柳ちなみ:"拜托,阿姨."
                        千寻:"谁是阿姨?!"
                        询问第一句
                        千寻:"阿龙......成步堂是艺术系的吧?为什么经过药学系的里庭?"
                        美柳ちなみ:"那个,我在文学系研究古诗.......要想到艺术学院的校园.一定经过那."
                        法官:"恩原来如此.就像我来法院一定经过审判庭一样."
                        千寻:("废-------话.")
                        询问第二句
                        千寻:"那个吞君?"
                        美柳ちなみ:"吞田菊三,半年前开始交往."
                        千寻:"他和成步堂之间说了什么?"
                        美柳ちなみ:"真过分,我,我怎么可能偷听人家谈话嘛!"
                        法官:"是啊,换了你也不会的!"
                        询问第三句
                        千寻:"被害人是自己倒下的?"
                        美柳ちなみ:"恩"
                        千寻:"即是说,他没和被告接触过?"
                        美柳ちなみ:"阿龙什么都没做."
                        


                        IP属地:福建49楼2005-06-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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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第二项"有矛盾"
                          千寻:"别再撒这种一看就破的谎了.'
                          美柳ちなみ:"我,我没."
                          亚内:"反对!辩护律师,有意见拿证据........啊,难道......"
                          千寻:"是啊,美柳ちなみ小姐.他的衣服上有被告的指纹.成步堂已就推倒他已事立证了,庇护事没有用的,不如实话."
                          法官:"没关系,说实话."
                          询问 第四句
                          千寻:" '吞菊三是被害的' 这个前提是错误的!被害者是---------因落雷而"事故死"!!!"
                          (哗然)
                          法官:"确实,被害者是事故死."
                          亚内:"我们不能大意."
                          千寻:"?"
                          亚内:"检察院不是白痴,会调查当时的天气.事件当日.........现场没有落雷!请看这张证明书'下午3点,所有的电器都停了."
                          千寻:"万一是电力不足?"
                          亚内:"不,看那根断电线就知道了.并且那时和死亡时间吻合.也就是说.被害者是电线触电死."
                          (哗然)
                          亚内:"拒学生报那根线很旧.原打算修,稍微震动就会断."
                          (得到"学生证明")
                          法官:"但是照那样的意思,'稍微震动就会断'?"
                          亚内:"是的."
                          法官:"辩护律师,你怎么样?输电线断的原因是?"
                          选择"成步堂的证词"
                          千寻:"就是这个.还记得被告的话? "尖锐的声音'."
                          法官:"难道?"
                          千寻:"这和学生报告相吻合. 因为.......成步堂的一击,电线才断的."
                          (哗然)
                          亚内:"同意.被告一击造成吞田死亡."
                          千寻:"反对!那不成的."
                          亚内:"怎么?"
                          千寻:"成步堂击倒吞田的地方是........伞处,即电线竿处.怎么可能切断电线?因此倒在里面电线竿处的死者是不可能碰断电线的.也就是说他触电死是他人所为."
                          (哗然)
                          法官:"总之辩护方的话没有反驳余地了."
                          美柳ちなみ:"可以吗?现在阿姨的话能信?和我看到的有一点不同."
                          证词~~~美柳ちなみ的目击2~~~~
                          美柳ちなみ:"阿龙第二次推倒了吞田.第一回撞到了电线竿,弄断了电线.然后吞君拼命想逃.然而阿龙追上去用电线弄向他......之间1分钟不到."亚内:"也就是说被害人2次被击倒?"
                          美柳ちなみ:"阿龙真坏没有实话.行了吗大叔?"
                          法官:"可以了,辩护律师可以询问了."
                          询问第一句
                          千寻:"证人你一开始不是这样说的啊.你说没有看到击倒瞬间的事."
                          美柳ちなみ:"对不起为了保护阿龙."
                          千寻:"所以就撒谎吗?"
                          美柳ちなみ:"是ちなみ不好.大叔..........."
                          法官:"怎么?"
                          美柳ちなみ:"能原谅那样的ちなみ吗?"
                          千寻:"你做了伪证!"
                          法官:"算了算了.她好歹是你们的人.下次注意了!"
                          美柳ちなみ:"太好了.谢谢你大叔."
                          质问第二句,出示学生证明.
                          千寻:"够了证人.看照片."
                          美柳ちなみ:"啊,阿龙爱用的药."
                          千寻:"重要的是时间.死者触电死的时候,时间,3点05分.所以,好好想,电线断时是几点?"
                          亚内:"那个学生证明上已经............啊!!!!!!!!"
                          千寻:"美柳ちなみ,你怎么说明?这10分钟的空白,你在做什么?辩护方要求追查杀人真凶!"
                          亚内:"真凶............"
                          千寻:"电线切断和被害者死亡之间有10分钟.空白时间!"
                          亚内:"究竟,谁是被告?"
                          千寻:"不是只有一个人吗?"
                          法官:"辩护律师你究竟想告发谁?"
                          千寻:"好.(终于到来了)"
                          法官:"如果告错了无辜,就范诬陷罪.好好考虑."
                          指认 美柳ちなみ
                          千寻:"这10分钟内做了什么?叫人?还是听贝多芬?哪个都是伪装吧?
                          (哗然)
                          千寻:"证人你说那时看到2人争执吧?然后成步堂击倒吞田离去.实际是你用手杀害他离去!"
                          美柳ちなみ:"讨厌!我没有!"
                          (突然成步堂出现)
                          成步堂:"等一下.辩护方的发言全部取消.千寻小姐.小千........是不可能的."
                          法官:"私自闯入.带走........."
                          星影:"那小子真不识趣.你关于新闻报纸的案子我已经从警方那得到资料了."
                          千寻:"星影老师."
                          (得到"警察资料")
                          星影:"好好看.你因为那次事失去了恋人........."
                          美柳ちなみ:"吞田为了我而死........."
                          千寻:"你杀害了他,然后嫁祸在成步堂身上."
                          美柳ちなみ:"我没有必要嫁祸他,我,我........"
                          星影(对千寻):"平和地问."
                          千寻:"(半年前这的地下食堂事件,然后当天她和成步堂相遇........)法官大人.请求询问美柳ちなみ,和被告成步堂的相会."
                          


                          IP属地:福建50楼2005-06-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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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柳ちなみ:"讨厌~~~~~~~~"
                            (哗然)
                            法官:"肃静!"
                            美柳ちなみ:"凭这点就行了?阿姨?"
                            美柳ちなみ:"那样做需要容器的吧?"事件发生后我马上做了身体检察.但是没有那种容器."
                            千寻:"你已经到头了.交代吧"
                            美柳ちなみ:"证据呢?"
                            千寻:"证据......(事件发生后,偷毒后能马上消失的......不在她身上......)"
                            法官:"出示证据."
                            出示"ちなみ的礼物"
                            千寻:"你未必需要大容器,而是藏身的.所以你需要人帮你躲过搜查.当然是成步堂龙一.毒药就藏在项链里."
                            法官:"这是?"
                            千寻:"半年前8月27日事件发生日,作为礼物送给了成步堂,隐藏了证据!!!!!"
                            法官:"怎么会?"
                            千寻:"里面想来已没有毒了.但是如果去分析的话一定有痕迹."
                            美柳ちなみ:"呀!!!!!!!!!!!!!"
                            (哗然)
                            成步堂:"反对!太可恶了.侮辱小千."
                            千寻:"成步堂,为什么到现在还护着她?"
                            千寻:"听好了,美柳ちなみ为什么和你交往?"
                            成步堂:"当然对我有意思..........."
                            千寻:(成步堂君,快醒醒吧.)到这份谁都明白了.美柳ちなみ接近你的理由!
                            选择2
                            千寻:"她接近你是为了项链!是利用你.记得,她说'果然在这,还我.'因为那是她得致命证据!但是你没还给她.所以她只好和你交往."
                            (成步堂555555555.既而撞倒千寻逃走)
                            星影:"没事吧?"
                            千寻:"恩............啊糟了,项链没了."
                            法官:"这种事闻所未闻!"
                            (成步堂被抓回)
                            成步堂:"对不起."
                            千寻:"项链呢?你把它怎么了?"
                            成步堂:"我.....我........我把它吃了.玻璃的"
                            千寻:"法官大人.请休庭.成步堂君,疼吗?你吃的东西有剧毒!"
                            亚内:"正好.看看有无毒.看来没有.只是你的妄想罢了."
                            千寻:"毒性已经没了."
                            亚内:"可以吗?信任被告.过分啊.我信任美柳ちなみ.你的推理错了啊."
                            法官:"对不起,没有证据.辩护方指控不能成立.
                            成步堂:"对不起,千寻,我忘了.你真的相信我?其实我还有没说的事.那天和吞田见面的事.吞田说'她到我实验室偷药.................半年前...............'因为这我才推倒他."
                            千寻:"真的?他说的?"
                            成步堂:"那天推倒他之后,担心了.所以回去看.小千在现场,他旁边.我以为那不算证词.抱歉"
                            亚内:"反对!这种话!"
                            成步堂:"告诉我!小千不是犯人!"
                            千寻:"被告美柳ちなみ在吞田死的前晚偷走了药.为的是杀害谁!
                            法官:"证据?"
                            选择"成步堂龙一"
                            千寻:"她要杀的就是要一直阻挠她的人,就是你!成步堂龙一!!!"
                            亚内:"反对!"
                            千寻:"然而吞田的死因是触电不是中毒.所以美柳ちなみ计划杀的是......成步堂龙一."
                            法官:"但他是她的恋人!"
                            千寻:"说过了.美柳ちなみ的重要物品.那根项链,就在成步堂身上.半年前和成步堂相遇时本想取回却被他缠住,只好和他交往.最后想杀了他取回项链."
                            美柳ちなみ:(突然凶神般)"不,他,确实是宇宙里独一无二的............为了我撒谎."
                            千寻:(快到尾声了.)
                            美柳ちなみ:"怎么样?把我定罪呀.证据呢?那个哭泣包身上的项链?大叔你最好也坐好"
                            法官:"证人,究竟?"
                            美柳ちなみ:"没什么吃惊的(回到小鸟伊人壮)这样比较好吧.没有证据就诬陷人......"
                            法官:"这......."
                            美柳ちなみ:"你要处罚那个阿姨哟."(转身离去)
                            千寻:"等!(不能让她逃了)"
                            星影:"放弃吧.不然会被'制压'"
                            法官:"就是再也不能戴律师徽章."
                            美柳ちなみ:"考虑考虑将来吧.阿姨."
                            法官:"怎么样?有决定性证据了?"
                            千寻:(错一点律师生涯就完了.但是赌上这也要赢.)我想出示证据!"
                            美柳ちなみ:"蠢女人."
                            法官:"让我考虑下.......好.但是只能一样证据!"
                            出示"杀感冒Z"
                            千寻:"最后的证据,这个,药,感冒药.我想起了被告的证词.'当天晚上不见的,和小千一起吃饭'.他的药让她偷了!大家想起半年前的事了?半年前她把毒藏哪?项链!她要找人掩护.后来偶遇成步堂,这回同样的.成步堂离开现场后她出现,她带着那有毒的感冒药,毫无疑问是想杀成步堂.她其实全听见了.争执的内容.她利用电线杀了吞田.但是碰到了麻烦.成步堂又回来了,药学系的学生也马上要结束实验出来了.她慌了.就将药塞在吞田手里.大概半年前体检也是一样的.利用他人隐藏证据!"
                            (寂静一片)
                            美柳ちなみ:"怎么了?大家都被这个疯女人的妄想骗了?
                            千寻:"那么美柳ちなみ,你服过那药?既然成步堂吞了项链.你也试试吃这个药啊."
                            美柳ちなみ:"................."
                            千寻:"如果你是清白的............那就证明给我看."
                            美柳ちなみ:"(可恶!(恶女状)绫里千寻.我是不会完的,我总会报仇的.)(小鸟伊人)大叔,我带花来了,要看吗?"
                            法官:"饿.............好的。"
                            千寻:"总算完了."
                            亚内:"反对!我,我亚内武文居然输给新人."
                            千寻:"那么亚内先生.你要服服看这药?刚才你说绝对信任美柳ちなみ的!"
                            亚内:"..............啊啊啊啊啊!!!!!!!"(头发掉光啦)
                            法官:"那么亚内,美柳ちなみ她?"
                            亚内:"马,马上紧急逮捕."
                            法官:"我最初就觉得她有问题了."
                            千寻:(晕~~~~~撒谎呐)
                            法官:"辩护律师!"
                            千寻:"在!"
                            法官:"你原本认识美柳ちなみ吗?"
                            千寻:"恩.和本案无关."
                            法官:"那么亚内,你的头发怎么?你女儿看了怎么办?没剩几根了.那么被告........"
                            成步堂:"小千.............55555555555555555."
                            法官:"那么,本庭宣布......被告成步堂龙一...........无罪!!!!!!休庭."
                            同日下午3点16分 地方法院第三被告等候室
                            星影:"千寻!太精彩了!"
                            千寻:"谢谢星影老师."
                            星影:"裁判的瞬间太帅了.今天我也给上了课:'对委托人的信赖' "
                            成步堂:"告诉我.今天的小千是真的吗?"
                            千寻:"是的."
                            成步堂:"我的小千.怎么会?"
                            千寻:(这个时候还.......)成步堂君要像个男子汉啊!"
                            成步堂:"我是朋友当中最有男子气概的!"
                            千寻:(都是些什么朋友啊~~~~~)
                            成步堂:"今后我要以律师为目标!"
                            千寻:"你不是艺术系的吗?"
                            成步堂:".....我们不是朋友嘛?啊?......律师就是帮助有困难的人的?"
                            千寻:"我也是新人啊......成步堂君."
                            成步堂:"我相信我努力一定会成为律师的!千寻."
                            我被无罪释放5年多了,作为律师救了很多人.而千寻却去世了.那件事成了我辛酸的回忆.她总是对我说:"成步堂君,永远相信委托人.那是在法庭上战斗到最后的力量."5年来,她的话一直让我咀嚼着......


                            IP属地:福建52楼2005-06-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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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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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绪:"啊已经8点多了.各位吃过了吗?"
                              成步堂:"啊还没."
                              雾绪:"我到12楼的餐厅预定.可以和各位一起吃大餐啊."
                              真宵:"好也."
                              春美:"噢.我要吃儿童餐!"
                              真宵:"呵呵春美,儿童餐别在晚上吃了,和我们一起吃大餐."
                              雾绪:"呵呵那么走吧."
                              成步堂:(内心独白)"本应该那样到公开日.....那晚看到雾绪小姐那样健康地活着真高兴.哎?我究竟在想谁呢......但那第二天,发生了那样的事."
                              9月12日上午10点09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真宵:"成步堂君!不好了!........啊,又去扫厕所了?没那么喜欢那吧."
                              成步堂:"怎么啦怎么啦?一大早吵吵嚷嚷的."
                              春美:"那个,还是让我先打开电视机."
                              播报员:".....那么就上次的盗窃事件作追踪报道.警方根据犯罪手法,正式确认犯人为......假面怪盗!!!"
                              成步堂:"假,假面怪盗?"
                              播报员:"数天前他向高菱屋发出了盗窃预告状,以珍宝为目标的怪盗,到目前为之已经犯下5桩案子了!"
                              成步堂:"高?高菱百货店?"
                              真宵:"是的,别管什么厕所了."
                              成步堂:"难道珍宝被窃了?"
                              真宵:"是的,已经没了,被那个假面怪盗!我们的珍宝啊!那个'仓院之罐'被盗了!!"
                              成步堂:"啊?????????"
                              对话
                              1.仓院之罐.与真宵处得知此为仓院里最重要的东西(也就是海报上印的),被认为是绫里供子的灵魂(罐子上写有供子的名字),此处春美会很可爱地打岔'不是应该写成 子供(小孩) 吗?',其实是她上次打碎罐子后重新粘而拼错了汉字.
                              成步堂:(回忆)一年前发生在仓院里的事件,那罐子正是关键....."
                              得到证物"仓院之罐"
                              2.交谈.
                              3.1年前的事.真宵回忆当时被捕成步堂为她洗脱罪名.而那个罐子就为她得无罪作了很好的立证.春美会问及有无把她将罐子打碎的事告诉真宵.
                              移动到高菱物大展示场
                              春美:"好那么让我们抓住那个坏蛋."
                              成步堂:"我感觉好荒凉啊."
                              ???:"喂!!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春美:"这个声音?难道又是....."
                              ???:"又是你们!为什么每次有事情发生你们就会出现?"
                              成步堂:"我想先问一下口供,这里没有其他的刑警了?"
                              ???:"别到处乱跑弄乱现场!"
                              成步堂:"那么就从这里开始开始问.....为什么是你?"
                              真宵:"啊,认识啊?"
                              春美:"啊,胡子警官,胡子警官."
                              系锯:"啊,小妹妹.大哥哥叫 系锯圭介.你会永远记着这相聚的一刻."
                              真宵:"久仰....."
                              对话
                              1.有关事件.得知事件发生在昨天半夜1点30分,从犯罪现场接到那个嚣张家伙的电话'罐子在我手上',并得知第一现场在地下室(引出话题'名侦探")
                              2.有关犯人.
                              得知怪盗善于易容.(引出话题"预告状")
                              3.名侦探得知该人4次取回了被怪盗窃走的财宝.
                              4.预告状.得到"假面怪盗的预告状"
                              移动到 地下仓库
                              真宵:"每次来这里都阴森森的让人不愉快......真冷啊."
                              成步堂:"开着空调的关系.为的是保存美术品吧.
                              ???:"呀......我来赴混沌之宴啦~~~~~"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把真宵吓了一跳.
                              成步堂:(靠.呀什么呀.)
                              ???:"有失远迎."
                              真宵:"你,究竟是谁呀?"
                              ???:"嘘!安静(拿出放大镜端详真宵)哈哈,看得到我吗?
                              真宵:"什么?"
                              ???:"啧啧啧啧......我漂亮的推理对我耳语真相......你们,是律师,和灵媒师.对吗?"
                              真宵:"啊............怎么知道的?"
                              ???:"怎么知道的?这问题毫无意义.我们穿梭时光旅行,就如同诗人在做梦."
                              真宵:"他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成步堂君."
                              ???:"迅速地取得知名度是成为绅士的先决条件......啊,允许我先自我介绍,我叫星威岳 哀牙......是个名侦探."
                              成步堂:"啊,啊......"
                              真宵:(成步堂君.我已经受不了这个人了)
                              成步堂:"我是成步堂龙一.......名,名律师."
                              真宵:"我是绫里真宵,名灵媒师."
                              春美:"我叫绫里春美,是真宵姐姐的.....名 妹妹,灵媒师的......名玉."
                              哀牙:"大家好.我们现在该开始游戏了吧?"
                              成步堂:(靠.又不是来玩游戏的.)
                              调查
                              1.任何东西
                              哀牙:"律师先生,不能碰,犯罪现场是罪犯留下的艺术品.除了名侦探谁都不能理解里面复杂的美."
                              对话
                              1.名侦探哀牙傲慢地说马路上没几个不认识他的,成步堂这样问还真是幽默.哀牙从怪盗第二次行凶就注意他.还嘲讽系锯警官是苦力派,他是头脑派.
                              


                              IP属地:福建54楼2005-06-3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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