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孟凌锋,男,42岁,祖籍孟津县城关镇上店村。
2012年6月6日上午10点钟左右,我和父亲开车路过电厂路,看到本村一组村民葛蛾子在和一个陌生人拉扯,周围有许多村民和人**察在地头围观推果树地,我拿出汽车后备箱中的录像机录像,上来4、5个人搂搂抱抱来抢夺我的录像机,其中有三位人**察,警号分别为:025368,0115111,027058,我吓的往村民家里跑,他们上来拉住我,其中警号027058**双手握住我左小臂,警号025368**双手抱住相机用力拉扯,录像机安全绳缠在我左手中指,我感觉手指有巨大的撕裂感,像快要掉了似的,大声让警号025368**松手,想把录像机给他,他不吭声猛一用力把录像机夺走,我的手指痛的就像断了一样。
我的录像机就这样被抢了,他们拧住我的双臂、双手要强行把我带走,在我父亲和其他乡亲的阻拦下没有得逞。我忍着巨大的疼痛去记三位**的警号,警号027058叫着我的名字不让我记,要上来抢夺我手中的小纸片,还好这时乡亲较多他们没有夺走。
我不知道我在自己的村子里录像犯了哪条法律法规,被推的土地都是可以灌溉的良田,十几年前这些地都被定为基本农田,怎么说推就推了?是我错了,还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