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承认我是被蛋疼出来的,本来都潜水这么久了居然还会为这种事情浮起来我真是犯欠…(自PIA
从昨天就一直在关注小雨那事,唔…有人说我不是当事人所以没什么权力说话…我默默的想了一下,就比如说网络上经常出现的虐猫案,大家都不是当事人,大家在激动点什么呢…?
扯远了,其实发这个贴子就是想来问问,在原作者,在管理员眼里,同到底算个什么?之前看见了几位高层的话,有点小伤心,不过既然同人是不被保护的,我写出来干啥呢?还不如让它闷死在肚子里算了,但是既然写出来了,我觉得既然是在贴吧里写,就只是在一个交流平台上给朋友们看而已,不以盈利为目的,如果说有一天原作者认为这损害了作品的形象什么的要求删除,那我觉得没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原作者用了小雨的文来盈利了,这个怎么办?
好像高层们的意思是,同人不受保护?唔…给个准话吧,如果说真的是侵犯了原作的权益,那我要求删了我的文…既然是私生女,我还是愿意她被掐死掉也好过被人拉出来说:“这就是那个侵犯了原作者利益的同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