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道德的时事作文素材:【小悦悦事件】
谁应该为此而负责?无非有公民个体和社会两种指向,比较起来,指向社会是最容易的一种办法,也自有充足的理由。由于价值虚无、法纪不彰、道德底线失守、权势者带头不守规则,我们这个社会存在全面失范的风险,与这种风险对抗,个体的力量的确难免卑微,同流合污乃成为最便当的选项。但也正因为这种办法太过容易,不仅使许多应该遭受谴责的人逃脱了道德惩罚,而且还常常让他们心安理得,并产生传导作用,使更多的人一边诅咒道德失范一边却又主动放弃自己对社会的责任。
小悦悦事件之后,一位网友的留言很有代表性,“我们表现出的痛苦相当可疑,我们的咒骂缺乏内在的力量,我们的正义感从一开始就摇晃不已。当我们迫不及待地发表道德演说之后,我们是否真正愿意追随这种信念,为‘社会道德’的改变和提升尽绵薄却尊贵的力量?”
网友的考问十分有力,更在给人信心。每一名公民个体的力量诚然渺小,但却尊贵,而汇聚这样的力量,基本公德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才可能被一寸寸撬动。一个基本的道理是,我们再对社会痛心疾首,而社会本身终究无法反思和改进,使社会趋善,这副担子实际上仍然只能由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个体肩荷。一个能动的主体,其对社会的责任可从积极和消极两个层面来论,消极的层面,是洁身自好,积极的层面,则是绝不放弃自己追求更幸福更有尊严生活的权利,与一切恶和非正义抗争。公民对社会尽这种起码的责任,很多时候常常只需要一点良知良能,就像那个心疼得赶紧抱起小悦悦的陈贤妹一样。
在佛山,当地媒体用“他们令佛山蒙羞”的大字标题考问着那18名冷漠的路人。其实这样的耻辱并非仅属于佛山。试看全国各地,相似事件哪座城市未曾发生过呢?如果说这些事件无一不是提醒我们还生活于文明线之下,我们哪个人又敢声称自己完全是无辜者?有的在公然作恶,有的在作恶的帮凶,有的在恶的面前噤若寒蝉,我们何尝不是基本公德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的一部分?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虽然外界的强迫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一个人的责任感,但绝不可能完全摧毁它。”公民们请行动起来,坚守良知,竭尽责任,如果你还对社会向善抱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