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公款开三公司偷国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查表明,2003年以来,宋文代利用职务之便涉嫌挪用公款21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了三家属于他自己的公司,这些公司都成了盗取乾坤公司资产的主要阵地。 “黄金大盗”宋文代实施犯罪过程中,多次得到个别地方的配合与支持。2003年,宋文代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旗协商,由乾坤公司在当地投资发展养殖、肉牛加工等产业,希望政府配套土地。领导们喜出望外,很快划拨土地2.9万多亩,这在“撒下种子就能收”的呼伦贝尔地区,是一笔令人垂涎的巨大财富。 地方领导“协助”作案 宋文代立刻想把这块属于公司的肥肉吞到自己肚里,他借口呼和浩特市政府不允许乾坤公司搞金银之外的业务,将土地使用权变更到他挪用公款成立的个人公司名下。此后,宋文代将这些土地租赁给他人经营,将1700多万元租赁费据为己有。用同样的手法,宋文代以乾坤公司名义在赤峰市投资,让个人注册的金旭隆金银产品开发公司,享受到政府免交土地出让金、无息借款800万元等优惠政策。 办案人员分析,如果离开个别地方领导的“协助”,“黄金大盗”宋文代的一些犯罪行为很难实施。他说:“宋文代的最大一笔贪污款,是倒卖金矿获益的2500多万元,这个金矿原本是政府为引进澳门某投资公司协调低价转让给乾坤公司的。”2004年,呼和浩特市政府为把乾坤公司做大做强,引进澳门某投资公司,双方达成协议:乾坤公司将部分国有股份转让给该公司,同时承诺优先配置黄金探矿权、采矿权给新组建的乾坤公司。 检方的调查显示,在有关地方“协助”下,2005年3月,乾坤公司以1500万元低价收购了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东伙房金矿。3个月后,宋文代从乾坤公司挪用300万元公款,为自己注册了一家公司,接管了金矿。又过了两个月,宋文代将金矿以4150万元转卖给北京德润公司,轻松渔利25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