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不是心中的正义,而是某些人无知,即使结果都出来了,还是抱着喷子的嘴脸,不管他是五毛,还是+++++++
http://www.lnfzb.com/news_view.aspx?id=20120117105035333近日,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采访时称,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刘志伟称:彭宇曾承认确实与老太徐寿兰发生碰撞。在南京中院二审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1月16日《暸望新闻周刊》) 政法委书记接受 《暸望新闻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澄清“彭宇案”始末,应该真实可靠,可是时隔5年多才道出,确实太迟了点,为何早不说明?
这么些年,老人跌倒没人扶的现象时有发生,“彭宇案”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谁也没有想到如此之大,一个“彭宇案”伤害了不少爱心,对于社会公德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影响。
“彭宇案”出现本是生活中常见的事,撞到了人,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理所当然,“彭宇案”被误读和放大,源起警方在事发第一时间的询问笔录在房屋维修过程中不慎丢失,因而导致说不清道不明。询问笔录不慎丢失是严重的错误,但不管怎么丢失,事实总归是事实,总有说得清的地方,尤其是彭宇同意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也算是一种默认,为何当时有关部门不进行阐明,如果是以“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的协议为由,那么现在为何又进行真相公布?
只能说,当时没有估算到此案的效力,因而照章办事,总以为只要符合法律,只要双方接受调解就能息事宁人,此种思维在信息不发达的时候也许可以就此了事,可是如今却远远低估了其能量,“彭宇是做好事被诬陷”的一边倒倾向,源于秘而不宣所致。
时隔5年多来公布 “彭宇案”真相,晚得不能再晚,“彭宇案”被误读和放大的负面效应已经远远超出其案本身,已经根深蒂固。要说有作用,只能说是一个教训,今后遇到此事,不能再遮着、捂着,应该及时公开透明地亮出,同时不论是办案还是办事,都应考虑到社会主流价值,预防为社会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