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生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猥亵,在反抗逃脱之中竟遭对方残忍杀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此案一审宣判中,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面对质疑,法院回应称这起案件造成被害人被杀致死的残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达到了判处死刑的标准。但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
此种解释,真是闻所未闻,荒唐至极!
我杀人了是有杀人的冲动,我抢劫了是有抢劫的冲动,我强奸了是有性的冲动! 总之冲动是没错的!
你反抗了,我才揍你揍的狠啊,你不反抗我能揍你么?
我要强奸你,你就干脆顺从得了,你反抗的那么激烈,不让我舒服了,我能爽吗?我不杀你杀谁?
不知道强奸有理,反抗有罪吗?
你还敢反抗,你再反抗试试?
我强奸你是我的错,但你反抗就是你的不对了,不杀你杀谁?
原来中国对黄岩岛主权的维护才是导致菲律宾的得寸进尺的罪魁祸首啊。原来错在自己啊!
害人有理,反抗有罪!千古奇闻!
看来东莞此案的法官不但是法盲贪污犯而且还是汉奸卖国贼啊!
你给我否认个试试?不知道给你定性汉奸是我有理,你否认有罪吗?你再否认,你再否认你就是汉奸!反正我有理你有罪!谁怕谁来!
人在做,天在看。当心天打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