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史学科的发展问题
李振宏
(“史学研究的新趋势”笔谈)
最近的学科调整中,中国史学科被列为一级学科,一时成为史学界的一个热点话题,不少地方都在以各种形式讨论该学科的发展问题。其实,不管它是否列为一级学科,中国史研究如何发展、向何处发展,始终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大课题。学科的性质,学科的发展方向,学科的研究规范,学科的学术风气,学科的理论体系等等,都大有讨论的必要。而这些问题中,最具根本意义的是学科的理论体系问题。
中国史所以为中国史,是有它的特殊规定性的,它之命名本身就说明了它有自身的学科体系,而它的学科体系,则是由它自身历史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从理论上来说,有什么样的历史,就应该有什么样的历史建构体系;历史的建构,是由历史本身的内容来决定的。而当我们认为中国史是一个可以成立的独立学科的时候,也就是以承认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为前提的,而这个特殊性自然要求在学科建构从而学科的理论体系建构上得到体现。
确认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这个问题本身,表示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史学取得了重大进步,表示人们已经冲破了带有明显斯大林印记的教条主义束缚;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所谓五种社会形态,并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我们才可以来讨论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问题。而只有充分肯定并认识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才可能建设具有内在理论体系的中国史学科。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涉及的问题很多,诸如中国文明起源模式问题、上古三代的社会性质问题、中古社会形态问题、中国古代社会特点问题、中国古代社会矛盾问题等等,都属于本问题的范围。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确立中国史学科的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本文不是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仅是以其中的某些问题为例,来谈谈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建设中国史学科的重要性,以期引起学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中国文明起源模式问题
中国早期文明是如何展开的,我们的远古先民如何迈进了文明的门槛,这段看似遥远的历史,实际在很大程度上铺垫丁后世几千年中国历史的发展道路。因此,中国文明起源模式是研究中国历史特殊性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一直根据摩尔根与恩格斯的观点,认定部落联盟是原始社会发展出来的最高组织形态,文明起源的模式定格为部落联盟一军事民主制一国家起源。欧洲如此,中国也是如此.例如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第三卷写道:“尧舜之时,我国正处于氏族制下的部落联盟时代。”“在部落联盟中,实行着一种民主制度。有酋长会议,管理民政;军事首长管理军事、司法和宗教等事。这便是所谓‘军事的民主制度’。”“部落联盟中的军事首长,都是由酋长议事会经过全体酋长一致选举出来的。”“我国古代尧舜禅让的传说,实际就是部落联盟中的民主选举制。”[1]这是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史学界的普遍认识。1980年代以后,史学界又引入了塞维斯的酋邦理论,认为部落联盟并不是人类走人文明时代的普遍形态,更具普遍性的文明演进模式是“游团—部落—酋邦—国家”,其核心是用“酋邦”代替“部落联盟”。谢维扬的《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杜,1995年)一书详细介绍了酋邦理论,并以此解读中国文明起源问题。
与这些引入西方理论来解读中国文明起源的做法不同,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有不少学者从中国历史自身的特殊性出发探索中国的文明起源道路,如苏秉琦先生提出的“古文化、古城、古国”模式,[2]王震中提出的中国文明起源“三阶段说”,即从农耕聚落发展至中心聚落再发展到都邑国家[3]等。中国学者关于文明起源模式的说法很多,朱乃诚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一书中有详细介绍。[4]本文无意也无力探讨这个问题,但想说明的一点是,中国学者的诸多中国文明起源说,多重视现象的描述,而缺乏像恩格斯部落联盟说或塞维斯酋邦说那样的理论抽象,难以将之上升到“模式”的高度,而理论化的模式研究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解读后世中国历史道路更具意义。比如,用部落联盟说还是用酋邦说解读中国的文明起源道路,就直接影响对后世中国历史特殊性的认识。
李振宏
(“史学研究的新趋势”笔谈)
最近的学科调整中,中国史学科被列为一级学科,一时成为史学界的一个热点话题,不少地方都在以各种形式讨论该学科的发展问题。其实,不管它是否列为一级学科,中国史研究如何发展、向何处发展,始终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大课题。学科的性质,学科的发展方向,学科的研究规范,学科的学术风气,学科的理论体系等等,都大有讨论的必要。而这些问题中,最具根本意义的是学科的理论体系问题。
中国史所以为中国史,是有它的特殊规定性的,它之命名本身就说明了它有自身的学科体系,而它的学科体系,则是由它自身历史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从理论上来说,有什么样的历史,就应该有什么样的历史建构体系;历史的建构,是由历史本身的内容来决定的。而当我们认为中国史是一个可以成立的独立学科的时候,也就是以承认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为前提的,而这个特殊性自然要求在学科建构从而学科的理论体系建构上得到体现。
确认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这个问题本身,表示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史学取得了重大进步,表示人们已经冲破了带有明显斯大林印记的教条主义束缚;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所谓五种社会形态,并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我们才可以来讨论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问题。而只有充分肯定并认识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才可能建设具有内在理论体系的中国史学科。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涉及的问题很多,诸如中国文明起源模式问题、上古三代的社会性质问题、中古社会形态问题、中国古代社会特点问题、中国古代社会矛盾问题等等,都属于本问题的范围。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确立中国史学科的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本文不是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仅是以其中的某些问题为例,来谈谈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建设中国史学科的重要性,以期引起学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中国文明起源模式问题
中国早期文明是如何展开的,我们的远古先民如何迈进了文明的门槛,这段看似遥远的历史,实际在很大程度上铺垫丁后世几千年中国历史的发展道路。因此,中国文明起源模式是研究中国历史特殊性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一直根据摩尔根与恩格斯的观点,认定部落联盟是原始社会发展出来的最高组织形态,文明起源的模式定格为部落联盟一军事民主制一国家起源。欧洲如此,中国也是如此.例如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第三卷写道:“尧舜之时,我国正处于氏族制下的部落联盟时代。”“在部落联盟中,实行着一种民主制度。有酋长会议,管理民政;军事首长管理军事、司法和宗教等事。这便是所谓‘军事的民主制度’。”“部落联盟中的军事首长,都是由酋长议事会经过全体酋长一致选举出来的。”“我国古代尧舜禅让的传说,实际就是部落联盟中的民主选举制。”[1]这是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史学界的普遍认识。1980年代以后,史学界又引入了塞维斯的酋邦理论,认为部落联盟并不是人类走人文明时代的普遍形态,更具普遍性的文明演进模式是“游团—部落—酋邦—国家”,其核心是用“酋邦”代替“部落联盟”。谢维扬的《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杜,1995年)一书详细介绍了酋邦理论,并以此解读中国文明起源问题。
与这些引入西方理论来解读中国文明起源的做法不同,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有不少学者从中国历史自身的特殊性出发探索中国的文明起源道路,如苏秉琦先生提出的“古文化、古城、古国”模式,[2]王震中提出的中国文明起源“三阶段说”,即从农耕聚落发展至中心聚落再发展到都邑国家[3]等。中国学者关于文明起源模式的说法很多,朱乃诚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一书中有详细介绍。[4]本文无意也无力探讨这个问题,但想说明的一点是,中国学者的诸多中国文明起源说,多重视现象的描述,而缺乏像恩格斯部落联盟说或塞维斯酋邦说那样的理论抽象,难以将之上升到“模式”的高度,而理论化的模式研究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解读后世中国历史道路更具意义。比如,用部落联盟说还是用酋邦说解读中国的文明起源道路,就直接影响对后世中国历史特殊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