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原理分析药家鑫事件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沸沸扬扬的药家鑫事件。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下面让我们用哲学原理来分析一下药家鑫事件:
1、 药家鑫事件更多的是一场社会悲剧,它的发生是由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的。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赵作海冤案、跨省追捕等。一些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往往千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多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它们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人性,使人性出现大规模的败坏。
2、事物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有一定的原因引起的。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权力紊乱让社会变得疯狂。2010年,“我爸是李刚!”成为经典名言,“官二代”、“富二代”飙车撞人构成当代奇观。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穷人在遭受羞辱,社会道德败坏、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现象屡出不穷,而药家鑫事件的发生正是由于社会道德败坏而引起的结果。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沸沸扬扬的药家鑫事件。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下面让我们用哲学原理来分析一下药家鑫事件:
1、 药家鑫事件更多的是一场社会悲剧,它的发生是由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的。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赵作海冤案、跨省追捕等。一些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往往千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多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它们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人性,使人性出现大规模的败坏。
2、事物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有一定的原因引起的。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权力紊乱让社会变得疯狂。2010年,“我爸是李刚!”成为经典名言,“官二代”、“富二代”飙车撞人构成当代奇观。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穷人在遭受羞辱,社会道德败坏、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现象屡出不穷,而药家鑫事件的发生正是由于社会道德败坏而引起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