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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权那权】网络翻唱是否侵权裁决案例。网上扒的供吧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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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法院裁判]重新填词请人翻唱网络飘红 略作修改占为已有被判侵权
与剽窃歌手合作传播愈广后果愈烈
文/罗春华律师
网络歌手因新歌曲流行网络而与词作者共同接受媒体访谈。网商看好红歌手,与其约定:网商有权利使用歌手所唱歌曲;同时有义务推广歌手。网商在自家网站上对署该歌手的新歌词搞下载彩铃业务。经过推广,歌曲荣登搜索榜前列。但网商与歌手双双被控侵权。词作者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获得法院支持。原来,歌手是文抄公,当红歌曲是由朋友的歌词略作修改而成。而朋友的歌词又改编于他人词作。请歌手翻唱而流行网络。
龚先生有感于炒股经历及当时火爆的股市。根据《死了都要爱》的曲调重新填写了《死了都不卖》的歌词。贴在网上还不尽心,请朋友王女士按原曲唱《死了都不卖》。王录好音后传给龚先生。龚挂在自已网站的主页上,一不小心这首翻唱的歌曲在网络上飘红。传统媒体纷纷邀请龚、王做访谈。王把龚请她翻唱的经过和盘托出。
访谈期间,浙江广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王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广季公司使用《死了都不卖》歌词,推广歌曲和王。王把《死了都不卖》稍作修改,署上名。广季公司把王版《死了都不卖》放在娱乐网站上搞试听、下载与彩铃等业务。据新华网报导,“死了都不卖”成为谷歌与百度搜索热门关键词。
龚认为广季公司伙同王擅自使用自已歌词营利。他们的行为侵犯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获得报酬权。龚以广季公司与王女士为被告,起诉到浦东区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0万,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3万元。广季公司辩称,《死了都要爱》曲权利人已经许可本公司使用。王是词作者,也有其许可。龚抄袭《死了都要爱》歌词,其词作者没有参加诉讼。总之,不构成侵权。
浦东区法院认为,是龚而不是王对《死了都不卖》的歌词享有著作权。《死了都不卖》对《死了都要爱》是否构成侵权,是龚与《死了都要爱》词作者的关系。不是本案的审理范围。王把《死了都不卖》改动23个字(仅占总字数12%)就当成自已作品用于营利,属于抄袭。除了不侵犯改编权与复制发行权外,龚的理由都成立。根据著作权法第11、46、47、48条,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两被告停止对《死了都不卖》文字作品著作权的侵权;在广季公司娱乐网站首页书面道歉30日;赔偿龚经济损失1.5万及合理费用1.2万。
参考文献
[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7)浦民三(知)初字第120号


1楼2012-05-24 00:10回复
    同楼上


    IP属地:江西3楼2012-05-24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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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0 0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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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的话,近期被侵得最厉害的估计就是《最炫民族风》了…多少人改编翻唱啊!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5-24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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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似还有侵剧本什麽的…没有申请专利的亏了


        IP属地:湖北5楼2012-05-2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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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有律师如有一宝的飘过~~~~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5-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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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原创孩纸吃香……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2-05-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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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有利益牵扯吧。。。。侵权也是必然的。。


              8楼2012-05-2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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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问题什么的...


                IP属地:江西9楼2012-05-2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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